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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臣这一家 第12页

作者:寄秋

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先做好防备以免天下真的乱起来,有备无患心不慌,买了新粮换旧粮。

“可是我们会种药草吗?”他没学过。

温雅笑了笑。“不会就学,别忘了祖父书房里有不少医书,其中的药草典籍就有好几本,咱们没经验就慢慢学,反正有一千多亩田地够咱俩折腾的,一次不成再试一回,总下致于颗粒无收吧!”

“也对,我肯定能种出最好的药草,当姊姊口中的大药商。”两眼发亮的温子望拍拍胸脯,信心满满。

他知道这个家要靠他支撑,大姊、二姊她们年纪都不小了,顶多帮他撑几年就得嫁人,他得尽快长大,充实自已,日后姊姊们嫁出去了他才能当她们的后盾。

“不着急,你将来的路还很远,不要贪多,一  口吃不成胖子。来,二姊做了本册子,以后每种一种药草你就在上面写下何时催苗、何时下种,它的生长期有多长,什么时候开花,花期多久,种籽成熟又需要几日,一直到采收为止,你办得到吗?”他必须亲自去认识药草,熟稔它,吃透它,日后才能成为一流大药商,不容易受骗。

温守正有三个儿子,长子跟他入宫做了太医,老三温志翔则在自家医馆当坐馆大夫,一边掌管馆内大小事,一边也为人看诊,所赚诊金归自己所有。

至于温雅的父亲温志齐对学医不感兴趣,父女俩的志趣相像,都喜欢往外跑,因此他干的是进药出货的活,有点类似药商,医馆内的所有用药都是他跑遍各地用最合理的价钱购买的。

温雅七岁时跟父亲去过岭南,九岁到过长白山,入了东北买野灵芝和野生何首乌,十岁在大漠骑过马,买乳香和药石……所以叫她假小子一点也不为过,除了第一次是偷偷塞在行囊跟去外,之后怕她走丢了,在她母亲的反对下,她爹仍然带着穿上男装的女儿走了。

十一岁过后她就出不了远门了,因为本朝女子约十一二岁议亲,十三岁左右订亲,十五六岁出阁,因此母亲下了严令,不准她野得不着家,得待在京城相看,挑个如意郎君。

“能,我可以,二姊,我不是孩子了。”抚着二姊给他的册子封面,温子望眼眶一热,二姊为了他费尽心血,想要他成材,他要做到最好回报她。

不是孩子了……温雅听得好笑又有点鼻酸,若非家里出事,他还是坐在书房练字的小少爷呢。“有空带子和、子平去山边走走,别老闷在宅子里,过几天送他们去私塾读书。”

三叔不在,她不能让三房的孩子给耽误了,多读一些书也好,省得没事做胡思乱想,三婶……方氏的改嫁对双生子伤害很大,以他们的年纪无法理解亲娘为什么不要他们,却带走最小的弟弟。

“好。”弟弟们常偷偷的哭,他是哥哥,要照顾弟弟。

“那你先去休息,别累着了,往后还有得忙。”温雅心疼自个儿的弟弟,舍不得他太累了。

温子望笑咧开八颗白牙。“不了,我给沈大叔送茶水去,顺便看看地里的庄子盖得怎么样,还有二姊说的地窖,我一定好好监工,不让工匠偷懒。”

两千亩地不可能没人看管,还有作物收成后也要有地儿摆放、曝晒,因而温雅留出百亩地盖庄子,留几户人家看地,设了庄头管理,主家巡察时也有落脚之地,还能过夜。

“你喔!说你胖就喘了,你跟沈大叔说一声,把人找齐了就开工,先种棉苗再种药草,这一忙起码要一个月,叫他自个儿斟酌点,我们不管饭,干活的工钱……”她说了个数字,不算高也不低了,和镇上差不多。

“好勒!肯定把话带到。”比以往开朗的温子望兔子跳般往外跑,跑一半又回过头。

“二姊,记得给我留饭,我饿得快。”

她没好气的睨了一眼。“知道了,二姊哪次没给你留,学坏了的小滑头。”

“嘻!谢谢二姊。”他一溜烟的溜走。

“这小子……”看着弟弟远去的背影,温雅眼底的笑意一点一点的消失,多了怅然若失的黯然。

一人独处时,她有种被全天下遗弃的感觉,不是亲人不关心她,而是身边少了  一个老是嫌弃她蠢的人。

生平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她此时极度想念一个人,不知道他是否安好,为何迟迟未归。

尉迟傲风离开前曾说过,最迟二月底三月初便会回来,届时他要陪她游寺,赏三月桃花,听虫鸣哇叫声。

可三月快过去了,就要迎来种棉的四月,山寺里的桃花也谢了吧,只剩下几朵残花挂枝头。

以为人不在了,光忙地里的事便无暇顾及其他,加上声望不如往昔的温守成等人不时借故上门,佯称一笔写不出两个温字,让她多顾念温氏族人,实则说觑她刚开出来的荒地,有意无意的暗示她一个丫头扶不起偌大的家业,该分点给族人帮着扶持。

可是早也忙、晚也忙,忙到鸡啼才入眠,她脑海中不时浮现一张邪肆的冷面,眼尾一勾似笑非笑,勾得她心慌意乱,睡不安稳,眼睛一闭还是他的容颜,叫她没法安心干活。

温雅苦笑着,望着花厅外一丛杜鹃,不知为何她想起杜鹃啼血的典故,心里莫名的感伤,又有些失落。

“二妹,你在看什么?”

身后传来女子的轻唤,回过神的温雅柔声一喊。“大姊。”

温柔手中端了  一盅汤,往几上一放。“趁热喝了吧!我看你昨儿夜里又很晚熄灯,你这身子骨不是铁打的,该歇着就歇着,不要老是一个人承担所有事,大姊看了心疼。”

“还好,忙完这阵子就可以好好休息了,大姊别老盯着我,你也说说三妹,她钻进祖父的书房就不出来,整天抱着医书当大骨头啃,她又不属狗。”真是魔怔了,比三叔还入迷,对医病看诊特别感兴趣。

一听,温柔噗嗤笑出声。“你呀!这嘴巴真坏,三妹从小就对医术情有独钟,想当个医女,可三叔不同意,说她一个女孩家学什么医术,还让三婶拘着她……啊!没三婶了,她怎么舍得抛下孩子……”

说到最后,她喉间有些哽咽,想到死也要跟着丈夫的娘亲、三婶……方氏的做法太令人心寒了。

三叔对她多好,不用侍候公婆,不用晨昏定省,看诊的银子全交给她,帮她弟弟走仕途去了太常寺,当了七品小官,不时嘘寒问暖送些金的银的首饰,捧在手心疼爱。

可人心如铁,只能共富贵却不能共患难,一朝家变她竟转头就走,留下两儿一女叫他们如何自处。

“大姊,人各有志,不必勉强,方氏本就是吃不了苦的人,在三叔的娇宠更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强迫着她跟着我们受罪难免心中有怨,何必呢!”毕竟三叔还对她念念不忘,成全也是一种善始善终吧!

缘分尽了就别再强求,一别两宽,各自欢喜,没办法白头偕老就算了,好歹夫妻一场,就祝对方幸福吧。

温柔慨然一叹。“不说她了,若让三妹听见又要难过了。你赶紧把汤喝了,别一会坐不住又外跑。”

“是,大姊。”温雅端起了乌鸡炖的参汤,圏图吞枣似的喝上一大口,她是牛嚼牡丹吃不出好坏。

温州乡下有一种鸡全身乌黑,听说用来进补最好,温雅想着祖母年岁大了,一口气把人家院子的乌鸡全包了。

“对了,你年前送到流放地的腊肉和衣服祖父他们收到了没,有没有回信?我大哥、二哥还好吧?还有二叔、三叔……二妹,我想他们了。”平时住在一起没感觉,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随时看得见,可是一分开才知道思念真磨人,她想念二叔豪爽的笑声和三叔的喋喋不休了。

说到这事,温雅眉头一拧。“也许路途远一点,再等等,应该不会有事。”

她希望只是自己多想。

第七章  平生初次害相思(2)

“对了,那个风华清贵的公子怎么没来了?”温柔为二妹担忧,她们如今的身分不好和权贵扯上关系,若是真有什么,只怕落个伤心收场。

一提到尉迟傲风,温雅显得慨据地,精神不济。“别提了,大姊,我累了,回屋歇一下。”

见她不想提这事,温柔当他俩早已毫无瓜葛。“好,去睡吧,我去厨房看看,晚点给你们煮点好吃的。”

“好,谢谢大姊。”

“自家姊妹谢什么谢,显得多生分。”

她伸手要模二妹的头,谁知她忽地闪开,两人同时一僵。

温雅想起了某人,模头是他最常做的一件事,因此她不自觉地把“模头”这事留给某人,他人便模不得。

“大姊,我……”她有说不出的抱歉,话梗在喉间无法倾吐,知道自己未加思索的反应有点伤人。

温柔笑了笑,不以为意地拍拍二妹肩头。“长大了,不让人模头了。”

“大姊……”她独然一笑。

从彼此交会的眼神中,温雅看出大姊眼里的不舍和心疼,怜惜她真心错付,为某个不该有交集的男人黯然神伤,不想大姊担心的温雅双眸清澈的回望,告诉自己:我不会让自己陷得太深,不是我的我会放手。

放手吗?

此时的尉迟傲风像折了双翼的雄鹰疲于奔命,两手紧捉鞭绳不肯松开,为了活下去,他必须马不停蹄的往前跑。

“傲风,何必呢?”一声轻叹在风中被吹散。

“你闭嘴,少开尊口,本王这会儿火气正大,不用你添柴加火。”一脸阴鹫的尉迟傲风不时往后看,身后的追兵离他们越来越近了,人数是他们的十倍,而且个个是大内高手。

也就是说派人追杀他们的是皇宫内的人,而且位高权重,地位不在四妃之下,调得动宫中高手。

一身锦衣沾满血的男子露出一丝苦笑。“其实你不必理这浑水,大可继续做你的混世魔王,以你的纨裤性子他们不会动你。”

因为他,高高在上的珞郡王如过街老鼠,仓皇的自京中逃出,一路上没人侍候不说还餐风露宿,连睡个觉都要时刻警醒,以防有人模近抹了他们颈项。

“哼!你以为我不想做太平爷儿吗,尽说些风凉话,京里那几个浑娃儿哪个没被我欺压过,若是其中一人上了位,我这条命还能留几年。”帮他也是帮自己,都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谁也逃不掉。

他低笑,却笑出一  口淤血。“那些年你闹得太过火了,这也叫自做自受吧!借着你父王的放纵把能得罪的人全得罪光了,没一个放过。”

被血污染的五官中仍清楚可见俊逸面容,乍看之下与和他同骑一马的尉迟傲风冃些相似,他是三皇子东方垣,先皇后尉迟凤之子。

从姓氏可看出尉迟皇后与临安王尉迟朔同出一脉,两人是一母同胞的亲姊弟,因此…皇子是珞郡王表哥,关系密不可分。

皇宫是不见血的战场,烟硝味更胜沙场上的百万雄兵,武将出身的先皇后虽有一身不肠的武功,可是难敌后宫女子的各种算计,明刀暗箭,阴谋诡计,生下三皇子没几年便香消玉殒了,留下个在刀光剑影下生存的孩子。

皇上不是重情的人,先后一死不到百日便立了新后,新皇后也是有子嗣的人,可想而知肯定不会善待先后之子。

三皇子是嫡子,因此在皇宫内活得很艰辛,没有母后的护佑,亲舅远在边关不在朝中,鞭长莫及,在新后的操弄下皇上渐渐地忽略嫡子,甚至是漠视,为了自己的皇儿,新后也无。

所不用其极的打压东方垣,让他再无出头之日。

所幸还有个胡搅蛮缠的尉迟傲风,仗着皇上对他的宠爱胡作非为,多次借着纨裤作风帮东方垣解围,他才能活到出宫建府,有自己的三皇子府和属臣。

只是胳膊捧不过大腿,即使有了府邸还是被各方势力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都难逃有心人的耳目,尤其是新后的伎俩更是层出不穷,叫人几乎无法招架,东方垣一方面应付新后的刁难,一方面收拢能为他所用的能人,着实吃力。

“不闹点事我能逍遥至今吗?别忘了我父王是临安王。”掌握兵权的藩王向来为君王所忌,就算一心为国,赤胆忠心,在上位者眼中仍得防备万分,唯恐功高盖主。

临安王已是超品中的异姓王,功勳只在帝王之下,若他再建下滔天功劳,这个封赏要怎么封,已封无可封呀!

为了除去帝王疑虑,尉迟傲风从小就是不学无术的浑小子,打皇子、揍皇亲、撵外戚,见着高官子、世家子比他张狂,他谈笑间就让人像狗一样的爬回去,无颜见人。

夫妻如仇人,纵子成纨裤,父亲长年在外,儿子惹是生非,无人管束,功在家国的临安王在军中威名显赫,可是后继无人,有个扯后腿的儿子,再大的功劳也枉然。

尉迟傲风便是完美扮演那颗坏了一锅粥的老鼠屎,无可救药的毁了尉迟家基业,一旦临安王从军队中退下来之后,尉迟傲风便是吃喝玩乐的败家爷儿,不会有太大的成就。

说着彼此的难处,东方垣笑得涩然。“你把我放下吧,五弟的人快追上来了,我不想拖累你。”

他的这份恩情自己怕是还不起了。

“迟了,他们是铁了心斩草要除根,现在走也来不及了。”无论是放弃同伴或是举手投降他都办不到。

“你呀!自找麻烦……”谁说他天生浪荡不羁,若把他放在战场上必是一把锋利的剑,战无不克,智胜三军。

天色微暗的官道,几匹快马扬蹄疾驰,其中有一匹特别高大的西域骏马负载二人,一人在前,满身血迹斑斑,一人在后,身上的血也不遑多让,两人同样的狼狈,面色苍白而无血色,嘴唇干裂。

他们应该跑了一天一夜了,可是还没摆月兑急起直追的追兵,未曾进食的身子怕是撑不久了。

眼眸一沉的尉迟傲风突然目露锐光。“徐统领,接人。”

嗄!接人?

三皇子府的侍卫统领徐铮愣了  一下,随即明白珞郡王的意思,只见一道黑影朝他抛来,竟是身受重伤的东方垣。

“傲风,你想干什么?”明了尉迟傲风用意的东方垣目皆尽裂,用着仅剩的力气咆哮。

他眼露邪气的笑了笑。“我有想守护的人,我不会死,所以,你不要拖累我,快走。”

前方的官道有条隐密的小径,若不注意是察觉不到的。

“不,我不走,要死一起死,我绝对不会丢下你一人……”他岂能用兄弟的一条命换取苟且偷生。

尉迟傲风一咤,“别老把死不死的挂在嘴边,真晦气!你此去西北,找我父王,你好歹喊他一声舅舅。”

也该给他父王找点事做,省得整日打仗把人打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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