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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臣这一家 第11页

作者:寄秋

有一人开头,接下来就不用温雅催促了,人一多,荒草蔓延、杂树丛生的荒燕很快地开出一块块的田地,极目的绿色荒野被翻起的黄土取代,看似贫脊的土地一翻土竟是肥沃地土,不下中等良田。

温家老宅的人看过之后都十分欣喜,有好地才能保障日后的生活,也就不再数落温雅的大手大脚,乱花银子。

不过有了地,最欠缺的是种子,入秋后要再种上一季水稻是不可能,因此温雅决定种冬小麦和短期性的药草,在年前先收一拨三个月生长期的药草,赚点应急银子。

但棉花种子是明年开春的事,还是得先准备起来,有备无患,免得到时候手忙脚乱,错过种植期。

因是实验期,温雅没打算种太多棉花,也就几百亩棉田试试水,其他用来种药草,她分三个月和一年期的药草周期来播种,多少添点收入,不致坐吃山空。

所以她到温州城不只是买棉花种子,还有各种药草种子,粮种也要买一些,两千亩荒地能种很多作物,看她如何安排。

四喜镇太小了,买不到足够的种子,尤其是药草种子和棉花种子更是少之又少,根本没有,无奈之余只好前往县城瞧瞧,在温雅的一再保证下,华氏才勉强同意她带丫头进城一趟。

只是祖母并不晓得马车上会多了  一人,还是一名声名不佳的男子,他们此时低调再低调便是担心被人瞧见了,因此与宗政明艳坐的马车发生碰撞事件,温雅只出声不露面。

“喊!你也有怕的时候?”勾唇取笑的尉迟傲风发出喊声,长腿伸直跨在固定的茶几上,修长有致的手指优雅如画的端起白瓷透光的茶杯茗香。

“谁叫你恶名昭彰……”没一句好话,全是负评。她小声的嘀咕着。

“嗯!你说什么——”胆儿越来越肥了。

耳边传来冷沉的低音,温雅识时务的扬起人畜无害的笑脸。“傲风哥哥,我们几时到种子行?”

“不去。”他傲娇的斜眸睨人。

“嗄,不去?”她怔住,一脸错愕。

“谁说种子要到种子行买?”没见识的小土包,见过的世面太少了,丢他的脸。

很少有人能入尉迟傲风的眼,温雅便成了那个独一无二,有些人相见恨晚,他们便是那一眼误终身的红尘女儿,纵使相处的时间并不长,可不难看出彼此的情丝波动,只差没揭开那层薄薄的窗户纸。

一个目空一切、高高在上的郡王,一个身负家计、为家人奔波的罪臣之女,两人怎么看都不可能配成双,身分相差太多了,永远也走不到一块,云泥之别。

可是情之一字最磨人,谁又能克制心之所想呢!

此时的温雅并未发觉到她半个身子几乎靠在尉迟傲风身上,他的一只手轻拥着她腰身,有一下没一下抚猫似的抚模她柔顺乌丝,不时勾一撮发丝缠绕指间把玩。

两人的相依偎既温馨又融洽,像是一对情意正浓的小情人,你侬我侬的谱写桃花灼灼,看得马车内的千夏心急如焚,却又不忍心打破眼前的美好。

“傲风哥哥别吊我胃口了,我可跟祖母说好了天黑前一定要回去的,你不能让我言而无信。”事情办完赶紧离城,不好节外生枝,毕竟他们是被遣返原籍的罪臣家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远离不必要的麻烦。

“小温雅性子急,得磨一磨。”他啜了一  口茶,神情闲适,彷佛天大的事都不及他手中一杯茶舒心。

知道他又在捉弄她,温雅不快的抿唇。“我不小了,翻过年就十五了,别再叫我小温雅。”

感觉小不拉叽的,在他面前矮上一截,光长脑子不长个,小姑娘家幼稚可欺。

“过了十五就可嫁人了。”他若无其事的提了  一嘴。

温雅怔了怔,眉头轻轻一蹙,她偏过头看向车的街景,老百姓的众生之相映入眼帘。“我要照顾祖母,还有弟弟们,我不嫁人的。”

以他们家的情形也不好说亲,没人敢娶罪臣之女吧!她有自知之明,不去祸害别人。

他一哼。“由得了你做主?”

她笑着放松心情,将撞车一事抛诸脑后。“这事言之过早,反正上有长姊,她还没嫁轮不到操心我,何况我们落难的惨状谁人不知,也没个撑家的顶梁柱,一切都得靠自己,还是几年后稳定下来再说。”

“你当我死了不成?”看她云淡风轻,随遇而安的神情,心生不豫的尉迟傲风朝她脑门一弹。

“哎呀!你怎么又打人……”他这坏习惯得改。

“小温雅,你是本王的人,有本王给你当靠山你逞什么强。”有他在的地方她绝对吃不了亏。

尉迟傲风口中的“你是本王的人”指的是本王罩的人,本王当你是自己人,大可仗势而为,无畏任何人,可是这话说出口就有点……旖旎色彩了,让人不由自主的想歪。

面上一热的温雅假意以手撮凉,偏着大半个后脑杓对人。“傲风哥哥,这世上最难,预料的是人心,谁敢说一直不变呢!我们是太医世家,不博弈,现在的我们赌不起。”

她的意思是自己能做的事绝不麻烦别人,欠债好还,人情难偿,一旦欠多了人家也会不耐烦,平白坏了情分,更让人瞧不起,何苦来哉。

天底下没有白掉馅饼的事,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好事,自个儿不自立自强的站起来,谁又看得起你。

“哼!就你毛病多。”尉迟傲风拎猫似的拎起她的后领子往回转,面对面哼她,鼻哼。

“傲风哥哥……”他真是太坏了,不晓得她会难为情吗?他靠得太近了,近到她都能闻到他身上龙涎香的味道,害她心都乱了,扑通扑通的直跳。

温雅此时的心情像忽高忽低的纸鸢,被一根细细的线拉扯着,时而热呼呼地,芳心暗动,时而冷风刮骨般,唯恐成了断线风筝,任风吹向东南西北,无处着根。

“多思多虑多烦恼,我说让你靠就尽管靠,除非哪一天这世间不再有我尉迟傲风这个人,否则你背后的靠山不会倒。”

他虽未说出那句亘古的承诺,但话语里透着对她的维护,只差没直说:爷的人,爷护着,谁敢给你脸色瞧爷灭了他。

“傲风哥哥,种子……”她在心里回着:日后你缺粮缺药我挺你,我要当种地大户。

朝廷早有迹象,定会乱起来,大皇子的圈禁不过是开端,之后会有更多的皇子为争权利而大动干戈,临安王之类的藩王首当其冲,其次是戍边的将领和手握大权的官员,他们都是被拉拢的对象,若不站边则会被清除。

“白眼狼,就只惦记着种子,没出息。”尉迟傲风没好气的送她栗爆,下手有点重。马车驶进一处五进宅子,上面书写着“清风别院”,此处为珞郡王名下资产之一,也是他来往温州城的下榻处。

第七章  平生初次害相思(1)

秋去冬来,翻过年便是入春,过了一个家不齐的冷清年关后,随着大地的复苏,万物开始生长,一眼望去的绿意欣欣向荣,似在宣告新的一年又要到来,布谷鸟在林间啼叫。

一洼洼的水田被开出,注满了活水,农夫们挽起裤脚,在水田中来回走动插秧,小小的秧苗在水中显得渺小,一点点的绿,好似风一吹来就会被连根拔起。

可是幼苗们比想像中坚强,不管风吹雨打太阳晒,它们欢快的长大,足有脚踝高度,铺满所有的田地,从远处看来全染上绿色。

但是在一片秧田中,还是看得见颜色略深一点的……草,在未开花结籽前,它们跟长在路边的野草无异。

在看到温雅种的短期药草获利后,收成不亚于五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且种植期短,有的一、两个月,最长三个月,一年能种好几季,比稻子好照料,来钱也快,不少脑子动得快的人便起了心思。

于是,与温家老宅走得近的几户人家放段,主动上门询问,种了  一辈子的地还是养不活一家老小,他们想要改变现况,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都能种药草成功,没道理他们不成。

如今的四喜镇又多了三百多亩地种药草,其他人还在观望,不敢轻易尝试,毕竟粮食才是主食,没人拿药当饭吃,想填饱肚子还是得靠五谷杂粮,药草止不了饥。

不过还是有不少人心动了,如果这一年能看到成果,相信明年跟着种的人会更多,有银子赚谁不要,温雅的目的达到了,她不需要去讨好温氏族人他们便会主动靠过来。

有利可图的事从不缺聪明人,老宅的人自然而然的融入地方。

“二姊、二姊,山那边的地……开……开出来,沈大叔说地很肥,可以松土种植了……”

一道气喘吁吁的小人影由远而近的奔来,原本白净的小脸有点黑了,但是脸上洋溢的开朗笑容却是银子买不到的。

“慢点!慢点,瞧你跑得满头汗,不急,先喘口气,二姊哪儿也不去,等你把话说完。”瞧他那急性子,不知是像了谁,以前还挺沉稳的,小大人似的少年老成,如今倒成了田地里的野小子。

过了  一个冬,温雅个子抽高了,不再是三姊妹当中最矮的,还有往上抽长的趋势,一马平川的前胸终于有些长进了,隆起包子大小的小丘,凹凸有致的腰身拉出玲珑曲线。

虽然不是很满意,但勉强接受,她才十五岁,多用些汤汤水水进补,迟早能养出丰胸细腰小翘臀。

“嘿!嘿!二姊,沈大叔说我们赚到了,用不到几百两的银子就买下一大片肥沃的土地,不出一年我们就能把买土地的银子翻倍赚回来。”他们要成为大地主了。

“你倒是挺信服沈大叔的,快把他当神了。”这孩子没有亲爹在身边,一见到年龄稍长的男子就喜欢亲近。

赵、沈、高和温氏并列四喜镇四家,原本以温氏为首的大家族如今被赵家人取代,温氏落在第二。

沈大叔便是沈氏家族中的旁支,但在族中的日子过得并不如意,常常郁郁终日抽着水烟,守着三亩水田。

但是一家子七、八口人哪够口粮,不时为吃饱饭忧心,他是第一个找上温雅的人,带上几个儿子想在她这儿找份短工做做,赚上几百文也能买上三个月的粗粮。

温雅看他是能干活的人,儿子们个个长得壮实,孔武有力,正好她准备开荒,需要壮劳力,有人送上门自是来者不拒,只要不是恶意坏事的,她乐意让他们放手去干。

谁知她运气不错,捡到宝了,沈大叔不只是种田老手,他年轻时还是棉田的管事,几个孩子多多少少会点育苗、采棉的本事,她便当起甩手掌柜,将荒山的开发交给沈大叔一家人。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她信得过憨实的沈大叔。

“二姊……”今年十一岁的温子望害羞的红了脸,已然是身形挺拔的少年,个头比二姊略高一寸。

“好了,不取笑你,咱们在青山山脚下那块荒地都开出来,过两天雇工把土松一松,大姊他们育的苗子也不小了,排水入田把泥土浸湿了便能种植……”终于,她殷殷切切的计划能开展了。

当知道温雅买下四喜镇最西边靠近青山山脚的那一大片无主荒地时,赵、温、沈、高四大家都在看她笑话,说她疯魔了,把手头上攒着的些许银子全打水漂儿,可得苦哈哈的吃糠咽菜了。

因为青山下的荒地太荒芜了,不只杂草丛生还不少野鼠长虫流窜,方圆数十里内没有人家居住,而且就连着青山,不时有野兽会下山袭击百姓,偷吃粮食,她在那里开田无疑是找死,几头狼下来便能将她啃得尸骨无存。

不过胆子很大的温雅根本不管旁人的轻慢和嘲笑,她把买下的荒地圈起来,先画出一道防火线,将荒田四周各三亩地的杂草野树清一清,再放火烧了内圈的地,烧出一片焦黑的土地。

南方的地遇冬不冻,因此只要不下雪,十一、二月都能开挖,她在大肆动工前向尉迟傲风借人,让近百名的王府侍卫上山打猎,把荒地近青山一带的山上全扫荡一遍,看到凶猛野兽或杀或赶,清理干净。

半个月功夫,百里长的青山清出十几窝山猪,大大小小的山猪近三百头,獐、黄鼠狼、狐狸等肉食野物也弄了不少,还打下一头大黑熊,其余狼群被赶走迁往另一个山头。

狼是记恨的动物,也相当聪明,打死一头其他狼伴会来寻仇,为了日后少生点事,温雅只赶不杀。

至于打下的猎物一半现宰卖肉,一半腌制成腊肉和燻肠,剥下的皮毛硝制成皮制品,给老宅老小做大裘和皮靴,一个个有吃有喝,穿上新衣、新鞋过年。

没了野兽的威胁,过完年从大年十五起,荒地整田开工,那些佃了老宅土地的仙农们便去开荒了。

辛劳不会白费的,早赶晚赶终于赶出成绩,当初量地是约两千亩左右的荒地,但实际上足有两千两百亩,因为是旁人眼中的废地,根本没有人要,因此去县衙批红契时一亩才两文,还被衙门的师爷、文书笑她是傻子。

只是开出来的亩数却只多不少,靠山的那边太过辽阔没有计入亩数,可也算是温家宅的田地。

换言之,以两千亩计数的土地花不到三百两银子便买下,便宜得跟捡到的没两样,再加上卖掉猎物的银钱,足足有五百六十两还有剩余,这其中那头熊占了大头。

熊皮、熊肉、熊胆、熊掌、熊骨分开来卖,熊胆、熊骨卖给药铺,熊掌是稀品,由城里酒楼收去,包括熊肉,至于熊皮被县令拿走送给了上司,对方只丢下一百两。

这若送进京城卖入高门大户,没千两银子拿不下,可江南地带没京城地儿冷,真要卖也卖不出什么高价,封顶了五百两,还不如半卖半送让县太爷当人情走动。

“二姊,你都要种棉花吗?我们的棉苗够不够,沈大叔说种太多他可能顾不来,得找帮手。”温子望如今是天天往地里跑,严然是个小地主。

“没有,我只打算种五百亩棉花,其他都种药草。”她还想开辟出一块参田,种三五年就可以收成的那种,再留些种参继续长,十年、二十的开花结籽,若无需要绝不挖,算是留给后人的百年资产。

“啊!要种那么多?”他心想,卖得出去吗?

温雅看见他一脸讶异,笑着跟弟弟解释。“靠人不如靠己,我们家几代不能行医,可祖上流传下来的医术不能扔,因此二姊想把你培养成大药商,医药不分家。”

他是……大药商?“我们不种粮食吗?”

她摇头。“江南处处稻花香,只要没有天灾人祸就不会缺粮,我们租佃出去的三成租子就够我们吃一年了,不用再浪费土地种粮。”等卖了药草、棉花,手边宽松了些,她再买粮囤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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