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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尘的颜色 第21页

作者:角绿

“你是谁?为什么这么做?”

闻京武笑,“终于问到这个问题了,”他忽而正经,“你应当知道你亲娘叫什么名字,而我,本名叫沙晓天。”

沙?潘令抬头,“你是沙晓玲的兄弟?”

听见他如此称呼自己亲生的娘,闻京武皱了下眉,却没有说什么,“我是沙家长子,沙晓玲的哥哥。”

潘令偏转头,半天不做声。然后他笑了,“金蝉月兑壳”倒是个好主意,今天是不是真有人被砍头?”

闯京武点头,“你的身形同一个采花大盗有些相似,他替你提前到阎王那里报了到。”

“可我长得和那人不像,”

闻京武狡偿地笑了,“你以为你现在是什么样子?’他不知从何处变出一面铜镜,潘令一惊,镜中人猿眉鼠目,根本不是他的样子。

“而采花大盗却长了潘今的样子。”京武解释。

“放心,你脸上的不过是小把戏,能够变回来。’闻京武说,换来潘令一瞥,

潘今看向他,“你什么时候作的这个计划?”怕不是一日两日。

闻京武眯起眼,“这次我到重庆来的目的,就是带你离开,只不过恰好遇上一个好时机。”

潘令沉默。

“不舍得那个人?”京武最会察言观色。

潘令背靠在身后软垫上,“她说她为我找过你。”

闻京武看着他,“是啊,她送给我五百两银子,说你不过是小孩子不知轻重,失了手,请我从轻发落。”

五百两?失了手?潘今笑了。不过如此。他潘令也不过如此罢了。

“你不能再叫潘令,我替你取了个名字,叫沙天捷。”闻京武道,

潘今——不,应当说是沙天捷垂目,再没有说什么。

尤所谓,叫什么都好、反正,潘今是死了。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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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花秋月何时了

往事知多少

小楼昨夜又东风

笔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

只是朱颜改

问君能有几多愁

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潘家垮了。

是不太能够叫人相信,但事实上如此,随着潘老爷子的入土,曾经风光一时的潘家,变成了昨日黄花。

不知是劫数到了还是什么,潘家自潘德文、潘令死后,平均每隔半年就会出一宗大的意外:譬如,米行突然走了水,损失惨重;又譬如,潘家茶楼被人投毒,有三个客人毒发身亡;再譬如,潘家大少爷杀人夺地,逼死老人,却被该家儿媳上告到京。

而其余的小祸小灾更是不断。

如芯虽然没有杀人被放了出来,但被退婚是免不了。而曾被亲兄一事又在龙隐镇悄悄流传起来,自觉无面目见人的如芯在家中上吊,幸好被细苑及时发现抢救下来。

三姨女乃女乃挟款与戏子私奔,潘家根本没有精力顾及将其追回,却又传出三姨女乃女乃在邻镇上与另一个女人争风吃醋,将人失手杀死的消息。

潘老爷子已是近七十之人,在重重打击下重病不起,终于一命鸣呼。

树倒弥猴散,潘家财产被几个儿子迅速瓜分完,潘国只剩一片废墟。这是嘉庆一十三年,也是“潘今”死后的第五个年头。

第七章

嘉庆一十四年。

沙天捷没想过还会“回”到这片土地上来。

不,沙天捷到过遥远的新疆,去过最寒冷的大清与俄罗斯边境,甚至去过天竺和海那边的大和民族所在地,但从来没有到过重庆府。住在重庆府的是另一个人,另一个早就不在人世,名字叫做“潘令”的人。所以,他这次去重庆,不能称为“回”。

沙天捷,一个闻名京城的大商人,年纪十分轻,但相貌英俊,时时微笑,一口流利的京片子,如果他自个儿不说,没有任何人相信他是“地地道道”的“江苏人”。

而巨大家都知道,这个沙大捷,同朝中的大官闻京武一行交情非常好,并多亏有闻京武的照顾,许多时候只是闻京武的一句话,别人想都想不到的好处就叫沙天捷给占了。比如这次为宫中办差,有了闻京武的大力推荐,购置蜀酿一事,就交给了沙大捷

除了有钱有地付,众人还羡慕沙大捷的是,他虽然尚未成亲,却有一个非常漂亮温柔的未婚妻,而那位黄姓未婚妻的父亲,也是全国赫赫有名的大状帅,家里有万贯金银。作为黄家独个女的人大,待黄老爷子百年以后,黄家的财产,自然也会分落人沙天捷的手中。

这样一个人,真是叫人不妒不羡都不行。

这样一个人,人生应当是再没有遗憾的吧。

可是苗之秀知道,真实并不完全如此,

这个苗之秀,也呼算是一个特别之人。首先,他算是一个“皇亲国咸”——皇上的妹妹嫁给了他的老爹,所以他有一个十分得宠的哥哥。其次,他不跟他老爹姓叶赫那拉(满清的贵族),而跟他那汉族母亲姓,姓苗,

还有,他对吃喝玩乐全部都向心得,可是却没有赚过一分钱——以他早就被赶出叶赫那拉家这一点来说,也算是一件奇闻,但他那个得宠的同父异母的哥哥对他倒还不错,

最后,苗之秀这个人,有点丑,他不是缺胳膊少腿或是满脸大麻子,而是他的五官——

怎么说呢,拆开来看,眼睛鼻子嘴都长得不算奇怪,但是合到一起,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当然,这种味道并不计人感到赏心悦目,可也不是那种掉头鼠口。只是初次见到他的人,都会下意识地皱起后一而顺理成章地,也就不会忘掉这个人。

沙天捷才进北京第一年,这个苗之秀就认识了——不,应当说是缠上了沙天捷。

很没有理由,但他就是跟在沙天捷身旁不走,还兼白吃白喝白住。其实沙天捷也并不是一个完全没有脾气的烂好人,更多的时候,他是相当精明的一个商人。

所以,没有人能够弄明白,为什么他会收留这个可以说是一无是处的苗之秀。

不过,苗之秀比旁人都要懂沙大捷。

沙天捷是很爱笑的,虽然不一定都是真正高兴才笑,但他一向对人有礼,又无架子,就算再生气也不形于外,圆滑无比,说白了就是一只笑面狐狸。可有两三次,他与沙天捷把酒言欢酒到浓时,沙天捷的眼中会出现那样一种神气,一种说不清楚似怨非怨似恨非恨又似思念的神情,而再一看,却像是他眼花似的,沙天捷又如常时与他说说笑笑了。

苗之秀曾试探询问,而沙狐狸则是装傻带过。于是苗之秀知道,就算如沙天捷一般得意之人,也一样有不得意之处,而且往往可能比常人还要失意。

沙大捷并没有邀请苗之秀一道去重庆,苗之秀却自己决定去“见识见识”。其实这倒不是苗之秀跟去重庆的真正原因。可能沙天捷自己不知道,以往每次言谈中偶然提到四川的重庆时,他都会有极短的失神。然而身为“好友”(自封的)的苗之秀倒是观察仔细。他想那猜测良久的谜底,可能就在重庆。虽然不会对沙天捷追、问底,但是如果有机会知道答案,他苗之秀也是不会放弃地一路追踪到底的。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啊……

苗之秀有些哀怨地暗骂,以前他倒是在书上读到过这句话,但是,待亲身体会,才真正明白这句话写得有多深刻c行行复行行,一会儿骡子一会儿马,他被折腾得不行,反观沙天捷却是脸色如常地爬坡上坎,像是从小走到大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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