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婵洒月兑地挥了挥手,“何况我制这新酒,还真不怕你学,这过程看来并不难,但每个步骤很多时候都要凭感觉及经验,第一次尝试的人要成功的制出好酒,还有得模索。”
洛世瑾笑了,笑得十分畅快,这还是第一个人让他在她面前不会想隐藏自己的真正情绪。
以前在京中谁不赞他一句天纵英才,后生可畏?但是他活在旁人的眼光中及父亲的期望下,只得要求自己必须端端正正,志洁行芳,举手投足不能失了身分,但这样的他其实并不快乐,就连母亲都觉得他何苦,活得自在一点岂不美妙?
当时他不以为然,直到家中出了变故,京中那些原本捧他奉承他的人态度丕变,他愤而辞官离京,到这鸟不生蛋的乡间,却慢慢的找到了自我,找到了快乐,才知自己过去的确是太过压抑,现在简朴的生活,他挺满意的。
能让他反省领会这些,眼前女子功不可没,她能将萧锐教得那般好不是没有道理的。
“对了,洛夫子,有件事我想问问你,但每次都忘了。”萧婵突然说道。
洛世瑾停下了笑,“请说。”
“那日我们到县城里,你不是说有要事?后来却陪我跑了一整日的县城,到底夫子是想办什么事啊?”她还挺担心自己是不是误了他的事。
讵料洛世瑾听了这话,表情瞬间变得奇怪,只怕他自己都没想过那日要办的究竟是什么要事。
他正了正脸色,轻描淡写地说道:“这原料已经蒸了快一个时辰,不快熄火吗?”
看着眼前姑娘惊得差点掉下椅子,把自己先问的问题瞬间忘了个干净,洛世瑾突然觉得有时候一本正经也是不错的。
第五章 萌芽的情愫(2)
因着萧婵的新酒要反覆蒸晾数次,便与洛世瑾越走越近,性格天南地北的两人,交情竟是越来越深厚。
遇到洛世瑾迂腐时,萧婵会不客气的奚落他;遇到萧婵又想用拳头解决事情时,洛世瑾会教她用脑,这样奇怪的友谊自然被泉水村里的人看在眼里,一向与萧婵和善的东村都是乐观其成,横竖萧婵对村子里每个人都是那样热情。
但西村的一些人就不同了,传起了各种影影绰绰的暧昧风声,尤其姓赵的更是不遗余力,批评抹黑萧婵老大年纪嫁不出去,癞虾蟆想吃天鹅肉云云。
只是这种话他们也只敢在背后说,当着萧婵的面是不敢说的,除非他们想试试萧家姑娘的烧火棍挨在身上是什么感受。
萧婵做的新酒已经重覆了三次投料蒸煮、晾凉加麴、收堆下窖这样的流程,中间各自间隔约一个月,当枝头上的枯叶落尽,时序也入了腊月。
大雪节气之前,泉水村便下起了今年的初雪,幸而脚店里的酒窖是有地火龙的,只要每天烧一块柴火,可以暖和一整日,倒也不用萧婵时时刻刻盯着,她时间反而多了起来。
正想着是否带萧锐一起去镇上办点年货时,黄氏传了话过来,说是萧锐如今几乎已经把学堂当成家,洛世瑾与萧婵的交情也不同泛泛,既然两家都是人丁稀少,长辈几乎都不在了也没啥忌讳,不如就合在一起过年。
萧婵自是欣然答应,不过她还是带着萧锐一起去镇上办了年货,然后把置办的东西一股脑儿全搬到黄家老宅,看得黄氏好气又好笑。
洛世瑾却是知道萧婵不愿占人便宜,所以也坦然收了,从那日起,萧家姊弟做完家事,便日日顶着雪到黄家老宅报到。
宁阳县一带是在腊月二十四扫房,虽说有下人,但洛世瑾还是坚持自己来,才能做学童们的表率,然而他才整理好书房,萧婵已经将整个院子的雪都扫好,厅堂的桌椅擦得光亮,还能抽出空来替萧锐堆了个雪人。
雪人头顶上有个文士髻,绑着墨色头巾,当黄氏由灶房出来,见到一脸淡然盯着雪人直看的儿子,忍不住笑喷,总觉得侮辱性不高,但针对性极强。
腊月二十六买肉,从月中开始就有人家杀年猪,方便村民来买。
泉水村养猪的人不多,村长家里有十头猪便算是大户,他家杀年猪时的声势也最浩大,每年都是请全村的人来吃杀猪宴,杀了三头猪才够用。
黄氏自也随俗向村长买猪肉,村长热情的让夫子娘自己砍,想挑哪块就挑哪块,于是在京里养尊处优多年的黄氏傻眼了。
她今日只是出来凑热闹,根本没有带奴仆家丁,哪里砍得了肉?
她愣愣地看向立在一旁的儿子,洛世瑾也愣愣地看向她,要洛夫子拿笔可以,要他拿菜刀着实有些强人所难。
幸好萧婵便在左近,她熟门熟路的揄起菜刀,朝着最好吃的月复肉割下了老大一块,割完还先用得意的眼神瞥了眼洛世瑾,才转头问黄氏够不够。
“咱们家才几个人,这些自然够了。”黄氏看得好笑,这丫头居然和儿子还较上劲了!
萧婵本性单纯,对于信任的人并不设防,所以黄氏对她也算了解。这丫头会在这方面好胜,单纯是因为她想在自己面前表现。
如果萧婵从小到大都没有感受过父母的爱便罢,偏偏她十岁之前还是与父母相处过的,骤然失去,那种失落与惶恐对于一个小女孩来说是巨大的。
所以对于来自长辈的疼惜,萧婵始终很重视,想得到黄氏的另眼相看,或许是一种对母亲孺慕的转移。
洛世瑾也明白这一点,因此有时候他还会故意和萧婵别别苗头,让黄氏站在萧婵那头数落他,看着萧婵高兴,他也高兴。
很快的便来到大年三十,从早上开始,黄家老宅的灶房就没有停过火,一边炉灶炸丸子炸鱼块炸藕盒,一边炉灶蒸着年糕,另一边案板则是剁着萝卜白菜猪肉的饺子馅。
这一块地方,厨艺平平的萧婵自然是无用武之地了,看着忙碌的众人,她反而闲了下来,便到前头看有什么还可以帮忙的。
恰好此时洛世瑾与萧锐正待在大门口,前者帮村里的人写着春联,后者帮忙磨墨,配合得天衣无缝,似乎也没她的事了。
等到排队的村民散去,萧婵才走了过来,看洛世瑾开始写自家的春联,突然灵机一动,说道:“洛夫子能帮我想一副春联吗?我想贴在萧家脚店。”
“为何是『想』一副春联?”洛世瑾对她的用词相当好奇。
“因为我想自己写啊!”萧婵理所当然的话引起他及弟弟两个人怀疑的目光,令她气结,“你们可别瞧不起人,虽然我不会写字,但按照夫子写的描,总是可以描出一副春联的吧?”
听起来言之有理,洛世瑾也不罗唆,随即挥毫写了一副“泉水名酿香四溢,萧家好酒占赘头”,个中意思简单明了,萧婵当即满意极了。
于是她挤开了萧锐,拿起萧锐眼前的笔,就着红纸一个字一个字描。
然而写字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光一个酿字她就塞不进这红纸,而后的萧字幸好她学过,但写到了赘字又拉得太长,让最后一个头字写不下了。
萧锐在旁边几乎笑得肚疼,惹来姊姊好几记白眼。
洛世瑾不愧是夫子,一看就知她问题出在哪里,从她拿笔的姿势开始纠正,一个字一个字解释起这些字的写法,还有字体大小如何控制。
“夫子说的我都明白了!难怪你开得了学堂,这教得连我都想报名读书了!”萧婵对于写字的自信心大增。
洛世瑾让她再练练,她却突然弃了笔,学萧锐以前那样,拿着木棍在地上划,划到她有把握写好字了,又回到了座位上。
“纸很贵的,可不能浪费在我手上。”萧婵拿起笔,手有些抖,却是很勇敢的直接在红纸上重新写起来。
洛世瑾越看越吃惊,因为她写的字虽然歪七扭八,却没有错字,而且方才教的她显然已经明白,字体即便大小不一,也没有超出红纸的范围,竟是一次就把春联写好了。
萧锐笑得更大声了,“姊,你真要把这副对联贴在店门口?客人会笑死的。”
“让他们笑啊!”萧婵却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谁一开始写字不丑的?我可是和你在学认字,现在夫子又教我拿笔,就算第一年我写的难看,之后多练练总会越来越好看,我保证明年再写春联,一定让那些客人反过来钦佩我,因为他们都会看到我的进步!”
萧锐的笑声停了,突然觉得姊姊这种想法好厉害。
他自己在学堂里每次做错或出离都想挖个洞把自己埋进去,然后就不太敢再尝试,怕别人笑话他。可是按姊姊这样说,下回他不再犯一样的错就是一种进步,他明明可以抬头挺胸的面对同窗嘲笑!他还常以为自己比姊姊聪明,其实他根本比不上姊姊。
而洛世瑾对她这番话就更加震惊了,不说他自己,就说京里只要有点身分的人,总是对自己要求极高,不是怕做错什么事影响官职,更怕的是被人笑被人讥,从此活在旁人的嘲讽之中,但其实若是犯了错就认,明言自己学到教训,日后定然孜孜不倦只会更好,岂非更磊落?
萧婵却是不知两人的反思,又欣赏了一遍自己写的春联,最后小心翼翼的拿到屋里的桌子上晾干,想着有空就拿到脚店去张贴。
洛世瑾与萧锐师徒俩对视一眼,齐齐露出苦笑,连忙收拾了桌面,跟在萧婵后头进了屋。
一道道年夜饭的大菜上桌,洛世瑾与黄氏先祭拜了祖先,当然也准备了萧婵的份,让她能带弟弟祭拜萧家祖先,而后两家人合在一起,就着这些菜吃了个肚儿圆,萧锐难得如此放纵,几乎饱得都快站不起来。
夜里,黄氏带着洛世瑾与萧婵姊弟玩叶子牌,输的人要在脸上画一道,最后自然是萧锐被画得满脸黑墨、哇哇叫,却让其他人都捧月复大笑,洛世瑾险些连他为人师表的庄重都快端不住。
一直玩到了子时,黄氏领着厨娘到灶房下饺子,洛世瑾则带着其他人到外头放鞭炮。
听说越先放鞭炮的一家,来年就越兴旺,为了表达尊重,他们先等着村长家那方向传来鞭炮声,才由洛世瑾点燃了家中准备的一串长炮。
萧家姊弟过去只有听别人家放鞭炮,哪里亲身经历过?距离这么近,听到炮声一响,萧锐兴奋得直拍手,萧婵却是浑身抖了下,本能拉住了身旁洛世瑾的衣袖。
洛世瑾被她拉得转过头来,不料她离得如此近,炮火的光影闪动,替她清秀的脸庞增添了一种莫名的柔美,令他不由看得痴了。
萧婵更是直接傻在了原地,只能呆呆的看着洛世瑾。她一直知道洛世瑾长得好,但此时他一袭披风带着毛边,衬得他俊美的脸蛋更如白玉似的,她不知道自己的心为何跳得这么快,天地之间似乎只存在了一个他,什么鞭炮声全被她抛在脑后了。
这个除夕仍下着微雪,大地铺上一层银白,但在萧婵与洛世瑾之间,似乎有什么破开了冰冷的雪地,生出了青女敕的苗。
随着热闹的年节过去,春雪消融,元宵后已经完全不见雪了,萧家脚店也又开了起来。
虽说萧婵酿的酒销路不错,但毕竟只有来往这一带的商旅知道,还不到灸手可热的程度,存货约莫还可以卖个大半年,所以她带着洛世瑾新制的那一批酒并不着急,还是按着她心中所想的时程慢慢折腾着。
新酒经历过三次反覆蒸酿,才开始第一次取酒,之后每一次蒸酿都要取一次酒,贮存下来,为最后的工序做准备。
今年的春日雨水有些少,夏天很快到来,气候比往年热了不少,然而这样的气候却十分适合萧婵的酒发酵。她十分有耐性的反覆蒸酿,这整个过程,洛世瑾几乎都跟到了,每每知道她要下窖,他就会把学堂的课排开,亲自去搭把手。
洛世瑾也不知道自己这么殷勤是为了什么,他告诉自己,见证一种新酒的诞生也是相当难得的经验,他都参与一半了,不跟到完总觉得功亏一篑。
尤其同伴是萧婵,为这项应当非常辛苦的工作增添了不少乐趣,即使他每回回家都是汗流浃背、灰头土脸,仍是甘之如饴,偶尔被黄氏用眼神调侃都能泰然处之。
来到秋收,萧婵已经取了好几次酒,就在炎热即将过去的时节,她的新酒终于来到最后的勾兑阶段。
每个阶段取的酒都有不同的风味,年初时头两次取的酒,味道偏酸偏辣,而最后阶段因为蒸得多了,酒里会带着股焦苦味,只有中间几次取的酒,风味香醇还带着甜味,但这样的酒喝多了却容易发腻。
所以需要勾兑,将不同阶段的酒按照一定的比例混合,至于这个比例是什么,萧婵也不知道,只能一点点品尝,找出最好的味道,日后就是新酒最珍贵的秘方。
勾兑算是决定酒的口味最重要的时刻,自然也不能缺了洛世瑾,于是这一日,她特地将他找来,在他面前摆出了所有的酒。
“喝吧!”她露出神秘的微笑,却充满着一股自信,“我们两个忙了一整年,现在要揭晓结果了!”
洛世瑾有些迫不及待,他知道今日要来脚店做什么,连早膳都只用了清粥,出门前更漱了口,怕吃了太过重口的东西,会让其他的味道影响他品酒。
当第一次取的酒一入口,洛世瑾便双眸大睁。
这酒虽然带酸,但风味极其特别,非常浓,非常哙,才一入口整个酒香就充斥在口腔之中,余味久久散发不去。最重要的是,这个酒是迄今为止他喝过最烈的酒,顶着喉头让他想大咳一阵,几乎一路由口中烧到了月复部,那种热辣辣的感觉让他浑身都热了起来。
而中间阶段的酒,那浓郁的酒香仍在,却不再抢眼,最令人惊艳的是酒水的甘醇绵甜,味道细腻,精致得让人舍不得多喝。
最后一次取的酒,则有种沉淀内敛的稳重感,入口先是微苦,而后回甘,香气最淡,却多了一种焦香,令人一再回味。
“你这酒若是做成,要贩售时千万不能贱价。”洛世瑾赞叹地道,光是这味道和制作的麻烦程度,卖个十倍价都不为过。
“到时候会不会又被人说是奸商恶意抬价?”萧婵意味深远地瞥了他一眼。
“你倒是个记仇的。”洛世瑾失笑,“好酒就该有好酒的价值,若是还卖一斗五百文,那就太辱没这酒了。”
萧婵把这话记在了心里,两人在脚店里研究如何调配研究了一整天,有时兴致大起,唱歌吟诗;有时争执不下,你来我往,喝了不知多少酒。
待他们觉得终于勾兑出了最理想的酒时,两个人已经脑袋不太清楚了。洛世瑾从来没有如此放纵过自己,可是他觉得好快乐、好放松,竟是直接坐倒在了地上,眼中没有了一直以来维持的沉稳,反而是茫然呆滞,看起来还有些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