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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

胭脂 第6页

作者:亦舒

“可是电线还没有拉好。”

“不要去理它!”关太太懊恼地说,“我当作屋里没这间房间。”

“让我帮你完工如何?等你有了明确的主意,再拆掉重装吧?”

“真的,杨小姐,真的可以?”

“当然,交在我手中。”

“好的,哦,对了,这是你第三期的费用。”

我道谢。

她歉意地问:“做住宅装修,很烦吧?”良心忽然发现。

不比做人更烦。“我自己比较喜欢设计写字楼,但为你关太太服务是不一样的。”

她很满意。

必太太是个美丽的女人,年纪比我小几岁,一身好皮肤,白皙得似外国人,是以从来不肯晒太阳或坐船出海。一年四季皮肤如雪,故此特别喜欢穿黑色衣裳。

当下有人按铃,女佣去开门,进来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关太太替我介绍说是“我先生”。

我称呼一声“关先生”,他却一呆。

没事我先告辞。

我从没见过关先生,不知怎么,觉得面热。

下午我就叫大队去动工,带样板去给关太太挑。

他们同我通电话,说有关先生在,关太太比平时和睦得多。

这倒好。

傍晚我去看工程,关太太外出,佣人招呼我。

这间屋子由我一手包办,间格方面,我比主人家熟。

好好的一层公寓,假使装成全白,不知多舒适,偏偏要浅红搭枣红,水晶灯假地台,缎子窗帘上处处捆条边,连露台上遮太阳的帆布篷都不放过,弄得非鹿非马,什么法国宫廷式。

又去摩罗街搜刮假古董,瓶瓶罐罐堆满一屋,但凡蓝白二色的充明瓷,门彩便算乾隆御鉴之宝,瞎七搭八,不过用来配沙发垫子及墙纸花纹,真要命。

不知怎么,本市的屋子收拾得再好,也永远不像有人住的地方,是以我自己的地方乱得惊人,卖花的老娘干脆插竹叶,受够了。

我看着洗脸盆摇头叹气,装白色好多呢,配一列玻璃砖,我知道有个地方可以买得到有四只脚的老式白浴白。几时等我自己发了财可以如愿以偿。

我身后有个声音传来:“看得出你最喜欢的颜色是白。”

我转头,“关先生。”他还没走。

“我不姓关。”他笑。

我扬扬眉毛。

“她要自称关太太,逼得我做关先生。”

我不大明白,只得客气地笑。

“她出来见人时用关太太这艺名。”“关”先生解释。

什么?艺名?即使做戏,也断然不会姓关名太太。

我茫然。

“关”先生笑了。

“我叫罗伦斯。”

我只得说:“你好。”

“你姓杨,叫之俊?”

“是的。”我点点头,不想与他攀谈下去。

他是个很英俊的男人,年轻,好打扮,左颊有一深深酒涡,带来三分脂粉气,但不讨厌,身上配件齐全而考究,是有家底而出来玩的那种人。

“你是室内装修师?”

“称呼得好听点,可以这么说。”

“啊,还有什么其他叫法?”他仿佛立心要同我打交道。

我勉强地赔笑,侧侧身走回客厅,他跟出来。

我吩咐工人收工,打算离去了。

“这间屋子若是全油成白色,你说有多好。”他忽然说。

我为这句话动容。显然他是出钱的幕后人,关太太是他的情人,他倒是不介意装修不如他意。

我这次笑得比较自然,仍无所置评。

“天气这么热,喝杯西瓜汁再走如何?”

真够诱惑。但我摇摇头,“我们收工了。”

我明天要忙着替女主人去找18K水龙头,说不定她还要配榭古茜喷嘴浴白。

“关”先生说得很对。

天气这么热,地面晒了一日,热气蒸上来,眼睛都睁不开,眯着眼,形成眼袋特别大,皱纹特别深,却有世纪末风情——是,没有什么能够使我发笑,我就是这么厌世,如何?有点像梅莲娜麦高莉。

热得使人心神恍惚。

快放暑假了。

那时约了小同学在校园树影下等,一起看工余场去……菠萝刨冰,南国电影,真正好。

我把着驾驶盘,交通灯转了绿色还不知道。

后面一辆平治叭叭响,若不是冷气轿车不肯开窗,司机一定会大喝一声“女人开车!”

女人。下辈子如有选择,我还做女人不做?

做得成叶成秋当然好,做蹩脚男人还不如做回自己,我莫名其妙地对自己笑了起来,倒后镜中看到自己面孔上的T部位油汪汪的,老了,毛孔不争气地扩张,瞒得过人,瞒不过自己。

就这样慌慌张张地回到家。

在夏天,不浑身洗刷过是不得安静的,淋浴许是我做人的唯一乐趣。我有许多“唯一”乐趣:与陶陶斗气,与母亲聊天,看电视长篇剧,与叶成秋吃茶,买到合心绪的首饰皮鞋手袋,顾客开支票给我时候……

我希望我会有大一点的喜乐,后来想到这些也是要用精力来换取的,就比较不那么渴望了。

因为我是做室内装修的,故此老想起沙岗的一篇小说“你喜欢勃拉姆斯吗”,那个年轻貌美而富有的男孩子在雨中等待他的中年情人自店铺出来,雨淋湿他的外套,两人相视无言,男孩子瞥到街招筒上演奏会的广告,痴痴地问:“你喜欢勃拉姆斯吗?”尽在不言中。

我也渴望能碰到一个这样的有情人。

尴尬的是,恋爱过后又怎么办?结婚?嫁一个小若干岁数的丈夫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婚后开门七件事跟着而来,神仙眷属也不得不面对现实,变得伧俗起来。最可怕的是养儿育女,孩子一出生,那小小的身躯,响亮的哭声,能把最洒月兑的男女打回平凡的原形,这便是恋爱的后果。

所以书中的女主角苍白而美丽地叫他走,她不能爱他。

聪明的选择。

我站在镜子面前,戏剧化地说台辞:“走,你走吧。”双手抱着胸,皱着眉头,作痛苦状。

我并没有闲着,一边取出面膜敷上。

油性部分用浅蓝色,干性部分用粉红色,什么地方有雀班与疱疱,则点上咖啡色,一晃眼看,面孔似政府宣传清洁城市招贴中的垃圾虫。

我很吃惊。

有情人的女人大抵不可如此放肆,所以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好处。

别看我女儿都十七岁了,其实我没有与男人共同生活的经验,也不敢大胆投入二人世界。

累了,我躺在沙发上睡着。

我“唯一”的享受是这一部两匹半的分体式冷气机,每小时耗电五元港币。

我半睡半醒地享受着物质的文明,发誓终其一生都不要踏入丝路半步,正在这个当儿,电话铃响起来,我下意识地取饼听筒。

那边说:“我是罗伦斯。”

是DH罗伦斯还是TE罗伦斯?

我含糊说:“你打错了。”挂上听筒。

转个身再睡,脸上七彩的化妆品怕要全部印到垫子上,管它呢。

电话又响。

我申吟,又不敢不听,怕是哪个客户找我。我说:“找谁?”

“我是罗伦斯。”

“先生,我不认得罗伦斯。”

“我认得你的声音,你是杨之俊。”

我改变语气,“阁下是谁?”

“如果我说我是‘关先生’,你会记得吗?”

“哦,关先生,你好,怎么,”我醒了一半,“关太太有什么特别要求?”

他且不回答:“你在午睡?”

“是的。”

“啊,真知道享受。”

“关太太有什么事要找我呢?”

“不是她,是我。”

“你有工作给我?”我明知故问。

“当然也可以有。”

“那么待彼时我们再联络吧。”

“我现在要赴一个约会,再见,关先生,多谢关照。”我再度挂上电话。

吊膀子来了。

连姓甚名谁都不肯说,就来搭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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