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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的梦 第13页

作者:亦舒

我就这样被送到区家和番。

碧倩就是莎拉,说她似红番,还真是客气了。

那年她十二岁,已有双滴溜溜的大眼睛,穿戴似个小鲍主,用的文具,比成年人还考究名贵,可惜对她的成绩一点也没有帮助。

我到她府上第一天便厉声说:“好好坐下!听我讲书。”

她扁扁嘴。

“不准哭闹,已经是少女了,你以为你是小孩?”

后来,据表姑妈区太太说,莎拉只听我一个人的话。

补习到下午三时,她家的女佣会用阿华田与夹心饼干招呼我。

呵那杯香甜的阿华田。

弟妹众多的我家哪里能喝这种东西,一罐开出来,半天就报销了,还是省省吧。

莎拉的功课一个月就进步了。

三个月内,她已科科及格。

没有人要求她考第一,七十多分已经够好。

区太太感激得不得了,一直道谢道谢。

她付我丰厚的补习费,让家母退回去,再给,再退回去,后来由我私自收下,因为我实在需要一双球鞋,还有,新的参考书,以及书包。

而我喜欢莎拉。

她拥有我所见过至精致的小面孔。

区家的园子里有一对人头形花盆,花与叶垂下,便成为人头上的头发,莎拉的脸,

与花盆少女文艺复兴型脸型相似。

她长得美。

莎拉长大后由娇纵变为娇慵,什么都是懒懒的不起劲,但脾气本性都不坏。

“子淳,你为何老责备我?”

“因为你不长进。”

“你可爱我?”

“我们是兄妹,我当然爱护你。”

“圣诞节请来做我的舞伴。”

“我要替人补习。”

“放一日假都不行?”

不行,因为那一日,一样要付水费电费,因为那一日,一样要穿衣吃饭。

我一直没有放过假。

我根本不想放假。

多做一天,弟妹可以添多件玩具,或是买多件衣服,何乐而不为。

“你那么忙,不累吗?”莎拉问。

“你一天到晚闲着,闷不闷?”

区太太说:“子淳的爹妈不知几生修到,孩子们个个勤力读书,孝顺父母。”

上天是很公平的,爹妈除了我们几兄弟,也并没有其他资产。

莎拉一个人拥有的物质,比我们一家七口加起来还多。

我升上大学的时候,弟妹也都大了,母亲较为轻松,人也长胖了。

也比较有闲心。

她同我说:“子淳,区太太那么喜欢你。”

“区家待人,真是没话讲,值得学习。”

“碧倩也对你那么好。”

我只是笑笑。

“但是子淳,你要记得,齐大非偶。”

我小心翼翼说:“我还要读五年书与做五年事呢,十年内不论对方门楣大小。”

母亲放心了。

那天下午我见到了莎拉,十多岁的她已戴着钻石手表与宝石耳环,我想到母亲的话,忽然之间,忠言一点都不逆耳。

莎拉是区家的独生女。

区先生与夫人像是不打算叫她吃苦,故此凡事只要莎拉不高兴,他们就不勉强。

我一直替她补习到十八岁,她的事,我全知道。

她每天总得花十来分钟向我报告那日发生的大小事宜。

像“裘表姐拿了一个钢琴奖,妈妈朝我看了一眼,我知道她的意思,裘表姐与我同时在六年前学弹琴,至今我只会‘闪闪闪闪小星星’。”

又如“可是无论把什么事做好都是要吃苦的呢,我就是怕熬长。”

“我看到莫丽芬的男朋友了,他爱她吗,抑或,只是吃冰淇淋看电影呢。”

“你有空,会不会陪我出去玩?”

“爸妈年底在加勒比海度假,带我同去,这些邮轮一月游真正闷死人。”

“子淳,你日常生活好似很热闹,你们兄弟相爱吗,告诉我。”

像是月里仙子打听凡间疾苦似的。

对她,真是好气又好笑。

不吃苦,当然不长大,人家十三四岁的女孩子都比她懂得多。

“罗志明约我听音乐,你反对我去吗?”

我说,如果她做好功课我不反对。

“功课有那么重要吗?”

我黯然。

当然重要,我们家先天环境那么差,能去到那里,就看后天努力了,赤手空拳,能帮我们打天下的,不过,是优秀的成绩耳,一定要做好功课!

“子淳,你真严肃,为什么?”

莎拉,因为我们没有游戏人间的条件。

莎拉毕业时,我送她一管钢笔。

她钟爱万分地收藏好,“谢谢你,子淳。”

“款式还喜欢吗?”

“正是我最喜欢的式样。”

我就是喜欢莎拉这一点纯真。

中学毕业后她暂时休学,倒处旅游,增广见闻,隐约好似也有人陪着她倒处寻欢作乐。

我则靠奖学金升上大学。

同学见到莎拉,惊为天人,“子淳,那穿白衣白裙,足踝戴条金链的女孩子是谁?”

“我远房表妹。”

“呵,她美如小仙子。”

我微笑。

可是仙子从不理会衣食住行,通货膨胀,世道艰难,朋友,小心。

“那么美!”

世上也没有偶然之事,所有的美,都要花时间金钱栽培,我们之所以粗枝大叶,因为精力要用在正途上。

呵我爱莎拉,当然我爱她。

大学二年级,表姑丈请我吃饭,在席中,他对我如此说。

“子淳,我看着你长大,时间过得真快,令尊明年好像要退休了,配合得很好,那时你刚出身,有什么计划呢?”

我恭敬谨慎的答:“打算找工作做。”

“念的是经济吧,子淳,如果家里允许,不如多读一个管理科硕士。”

我笑笑,“家父的意思是,让我吸收几年经验,打好基础,再作别的打算,换句话说,我要帮家了。”

区先生笑,“好孩子,”他停一停,“那,到我公司来怎么样?”

“我一定考虑。”我诚恳地说。

这是违心论。

连父亲都说:“现在还流行黄马褂吗?早不兴了,他有财,哪愁请不到人,你有哪怕找不到工作,何必牵丝攀藤,投亲靠友。”

案亲说得很是,如非必要,请勿求人。

那一年,是我最少见莎拉的一年。

但是我记得她的生日,五月七日那样的好日子,送她什么好呢,她是一个什么都有的女孩子。

往年我生日,她父亲总是送我一枚小小的,八分一安士重的金币,小,是因为大的我们必不肯收下。

历年来也积存有十枚八枚了。

我将之取出,到首饰店去镶成一条项链,原璧归赵,并讲明来历。

莎拉并无来函来电道谢。

数日后,她差人送来一张照片,相中的她穿一袭白色吉普塞低领衬衫,脖子上系着我送的项链,配搭得真好。

我特地为那帧照片置了一只银相架,故在房间里。

毕业后,我找到了理想的工作。

人长大了,见识广了,也就明白到,表姑丈并不是什么财阀,在社会上,像他那样的小生意人多如天上之星,但是,他小康的财富也足以宠坏一个独生女儿有余了。

莎拉的身分是有点尴尬的,不上不下,攀不上真正大家族,像我们那样的普通人家又有点怕她的架子。

许多有为青年都会那么想吧。

莎拉出外旅行的时间更多了。

去年的圣诞,她约我出来见面。

我立刻把一个会议押后,赶出去。

那是一个大雨天,同事不住抱怨了一日,至黄昏仍未停,我身上的西装颇淋湿了一截。

“子淳,”她比我早到,见到我站起来招呼,“这边。”

人头涌挤的茶座中,她握住我的手,“子淳,我要结婚了。”

我好像捱了一记耳光,不语,低下头。

她戴着我送的金项链。

“你不恭喜我?”

“恭喜你。”

“我们到伦敦旅行结婚。”

“他是一个好人吗?”

“人还不错。”

我没有再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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