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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是作家 第11页

作者:于佳

“你还好吗?”

可是,她没有,她不能,她做不到,她不该打搅那个女生的生活。因为,她知道,那才是对朋友最好的问候。

片刻之后,一向有条不紊的理事长出现了抓耳挠腮的举动,就像一只尚未进化完全的类人猿做着愚蠢又好笑的蹩脚动作。远处,几道凌厉的闪电划过他的眼帘,也劈出了他的决定。

“你……你不愧是写言情小说的,故事编得实在是太完美了。”

“你以为那是故事?”她蹙着眉头问他,语气里充满着指责的成分。

“难道不是?”他想听到肯定的答案,他必须听到肯定的答案。可是……为什么?

轰隆隆的雷声在他们的耳畔炸开,日意伸直手臂扯了扯他的领带,像在扯一根系牛的绳子,“知道吗?言情小说是不允许悲剧结尾的,否则会遭遇退稿——你这个笨蛋!”

呼吸先是一紧,随即松开,而那种空荡荡的感觉却更让宇皈憋屈,下一秒暴雨从天而降,将他那颗湿漉漉的心浇得冰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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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失温,宇皈开着车无精打采地回到家中。那是一片富人聚集的别墅群,时而会有几个邻居过来串门,久而久之,这几个邻居也成了他在这座城市寥寥可数的朋友。

“阿曼?下雨天你怎么来了?”

扬扬手中的红酒,阿曼说明来意;“鹰正在和他的爱人温存,不识趣的我被赶了出来,只好找你喝酒。”

阿曼是位黄头发蓝眼睛的瑞士人,出生在阿曼,所以有了这个名字。他和鹰,还有一位女子同为战地记者。这三人小组并不隶属于任何政府或新闻单位,他们将拍摄下来的战地画面和报道高价卖出,阿曼主要负责的就是销售报道和采买进人战地所需物资的工作。最近没有工作,所以他们挺闲。

“进来吧!”宇皈请他进去,顺手取来冰块桶插入红酒,“我去换衣服。”

他从更衣室出来的时候,阿曼已经坐在沙发边品起了红酒。两个人说着朋友间的话题,屋外雷雨交加,屋内阿曼心疼着他那被当成消愁工具的名贵红酒。

“嗨!宇皈,你有心事。”

要不怎么说外国人直接呢!宇皈算是深受其苦,“何以见得?”

听不懂中国人的文字功底,阿曼只是依照自己的想法说下去:“以前你喝红酒都是用‘品’的,今天你是用‘灌’的。”他沾沾自喜的表情仿佛在炫耀他对中国文字的领悟,可他却不了解中国人的情感方式。

“阿曼,你说……”宇皈反复思量着该找个什么合适的词来形容自己现在的心清,“如果有一天你发现自己对一个绝对不可能动心的人有那种恍惚又不确定的牵挂,你说你会怎么办?”

只要一想到日意可能存在的过去,只要一想到她曾经属于那个该遭雷劈的无耻小男生,他就有种发疯的冲动。活了三十二年,他还是第一次发现原来他也有控制不了的情感,也有失去理性的时候。

阿曼哪里知道他的烦恼,他甚至听不懂宇皈繁复的语言技巧,“什么叫‘绝对不可能动心’?既然都不可能动心,为什么还会出现‘控制不了的情感’?难道……难道你爱上了一个男人?”

话音刚落,天空亮出一道闪电,连老天都为之震惊。

“什、什么呀?我只是发现自己可能喜欢上了一个我不可能喜欢上的女孩。”别说是阿曼,连他自己都糊涂了,还是顺着线索一点一点理下来。呷了一口红酒,宇皈的眼前出现了第一次与日意相见的情景。

“第一次见到她,我对她一点好的感觉都没有啊!她实在是太平凡了,除了那双狡黠的眼睛时时透出我不喜欢的诡异光芒外,没发现她有什么特殊啊!阿曼,你能想象吗?就是这样平凡的女孩发起怒来简直势不可挡。我不过是把她写的言情小说丢到垃圾桶里,她居然洋洋洒洒给我上了一堂课,末了还踹了我一脚。”

“有个性,我喜欢。”

阿曼亮晶晶的眼睛让宇皈看了极不舒眼,“我认真跟你说事,你好歹做个文明观众啊!”

I’msorry——继续!”要不怎么说“爱情让人变得不像自己”呢!现在的宇皈简直龟毛到家。

“后来她成了我们学校的老师……”

“停!”阿曼的问题来了,“她不是踹了你一脚嘛!谁这么大胆,敢应聘她做‘伟宇’的教师?”谁?好大的胆啊!这不是存心跟宇皈过不去嘛!

“……我。”要不怎么说天作孽尤可为,自作孽不可活呢!

他那挣扎的表情让阿曼仰天长啸:“闹了半天你从那时候起就爱上她啦?”

“哪有?我怎么可能喜欢一个比自己小十岁,成天沉浸在言情小说中的梦幻小女生呢?不可能!绝对不可能!这又不是言情小说,阿曼你想什么呢?”

宇皈笑得有点假,阿曼也不说话,只是直直地瞅着他,直瞅到他不自在,瞅到他的笑慢慢退去,瞅到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的言行逊毙了。

这不是言情小说,他对日意的确没有一见钟情的惊心动魄,可是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她的美好一点一点融化进他的心中。她并不是沉浸在梦幻中的小女生,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她的理智超越了她的实际年龄,她笑容背后的挣扎、坚韧与勇气才是真正吸引他的本质。

所以,每次见到她,他才会忍不住对她使出“坏嘴巴”,百般的言语刁难只为了透视她的本来面目。只有在她面前,他所有的绅士风度才会荡然无存,只因在他的心中,她是特别的那一个。

所有潜意识中的悸动在一场普通的班会课后全面爆发,从日意的言语中他隐隐感到那个有关早恋的故事不是杜撰出来的,一想到故事中的女主角很可能就是她自己,宇皈全身肌肉顿时变得紧绷。

紧锁着眉头,他一口接着一口地灌红酒,想要把自己灌醉,更想借酒壮胆冲到教师公寓里追问她:“那不是你,对吗?”

然后呢?如果她说“不,那就是我。”他该怎么办?他还要不要将这分半生不熟的情感继续下去?

要吗?不要吗?

用力放下酒杯,鲜红的液体从透明的杯里蹦了出来滴在原木茶几上,红红地映着宇皈的眼。

这不是言情小说,他没有办法像小说里的男主角一样给所爱的人一个拥抱,然后告诉她:“不管从前发生过什么,我所爱的只是现在的你。”

开什么玩笑?一句话可以让过去烟消云散吗?怎么可能?他是男人,一个三十二岁的成功男人,他有着每个成功男人惟我独尊的骄傲、自私与任性。他也和千千万万的男人一样有着不公平的男女守则:

在结婚之前他的生命中可以停留很多女人,和他玩玩的女人也无须守着贞节牌坊,但私心里他始终期盼着与他相守一生的人洁白如纸。

这就是男人,这就是现实,这就是言情小说所无法涵盖的残酷。

不一样的准则决定了不是每个爱情都会以“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做结局,言情小说不允许有悲剧结尾,现实中的爱情却总是伤人如斯。

一口饮尽杯中的酒,宇皈丢下阿曼抓起手机走进书房。他又不是哈姆雷特,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如此跌宕反复,只会在伤害自己的同时又刺伤了对方,他讨厌这样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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