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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竹马,我反对! 第2页

作者:咕噜

万通卡,不过是乘坐交通工具时打折的东西,面值不大,但重要的却是装着万通卡的那个小夹克上……

不知道那人有没有听到她说的话,久久地没有等到他的答复。

额上,那湿湿的东西顺势滑下来。

她连忙伸手去抹,却再一次被那人给抓住了手腕。

几乎是反射地又要张口去咬,然而牙齿才碰到了他,就感觉有什么报复似的捂住了她额上一直凉凉湿湿的地方。

痛!

痛得她闷哼了一声,下意识地伸手去打开他的手,却被他那粗粗的指头一绕,不知道怎么着,她的指头竟就代替了他的指头,按在那柔软的什么之上,像是……纸巾的触感……蓦地想起方才自己一头撞到了墙上,如今才惊觉到是撞伤了额角。那么……方才他一直拉着她的手不让她去抹,是因为怕她的手刚刚在地上乱模所拈到的细菌会感染伤口?所以……发现自己没有带纸巾后便去翻她的包包,就为了翻出一包纸巾给她按着伤口?!

可……

瞧瞧她都对人家做了什么?

就在她尴尬着自己方才那恩将仇报的狠咬时,那人把包包塞还给她,又在地上模索了一阵,然后往她的手心塞来了什么。

是她的眼镜!

连忙戴上,可是,当她抬头的时候,却发现那人已经起身离开。

“等等……”

她狼狈地抄起包包追出去,只见那人已经走到了路边的红色跑车附近,她连忙追过去,见他顿住脚步,仿佛是听到了她追来的步伐。

下意识地反退了一步,她站在距离他五步以外,“那个……刚刚咬了你,实在很抱歉。”

以为他会回头对她说什么,然而那个人却什么都没有说,突然又迈开了步伐,飞快地坐上了驾驶座,倒是副座的车窗在这个时候徐徐地降下来,有人从里面探出头来,好奇地看向了她。

那人头发用发胶往后梳着,显得格外的稳重,还穿着体面的西装,跟刚刚那人一身的便服比起来,更适合眼前的红色跑车。

看到她后,目光里闪过了意外,随即用指头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她会意地用纸巾捂住依然有点疼的额角,在回过神去,红色的跑车已经怒吼一声,飞快地融进了夜色之中。而她,到头来,连那个帮助了她的人长的是什么模样也不知道。

“所以,你这人就是太笨了,才会这么老了还连个男朋友都没交过。”

黄熙康工作的便利店不大,员工加上店长才四个人,大家虽然是轮班制,相处的时间也交错不定,但老是被店长骂,却极容易生出一种惺惺相识的感觉。而且,只要店长不在,没有客人的时候就是聊天解闷的好时光。

自然,今天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黄熙康额上的那纱布药膏下的故事。

“那种英雄救美的桥段你以为那么容易遇到吗?现在的人多凉薄!看到你被抢,不在旁边拍手已经算不错了,还帮怕你伤口感染替你止血,要我是你,不管他长得帅不帅,铁定第一时间抓住他先要个联系方法了!”

“哪有啊,我一点都不老!”

“都26岁了,还不老!”

“可我看起来比你们这几个19岁的还年轻啊。”

黄熙康才说罢,三个人便闹作一团。

“在吵什么呢!”

仓库里,传来了店长凶巴巴的声音,三个人彼此看一眼,偷偷吐了吐舌头,便各忙各的了。

这是经常上演的情节。

平凡到日日重复周而复始,最后连成两点一线的轨迹。

却让人忍不住奢望,可以一直如此下去——起码,黄熙康心里是如此期望的。

不必为了工作奋斗,不必打扮时尚,吃好的用好的,出入高级餐厅,参加名流宴会,但求三餐温饱,可以呼吸自由空气,或者,在适当的时候再遇到一个可以交心的人交往一阵然后顺利些的,两人会成为夫妇,对方不必高学历高收入,即便要一起奋斗一起赚钱,也是好的。

起码,不必老是追逐,追逐着老是不肯回头看自己一眼的幻影。

“先生,不好意思,这报纸是要卖的……你能不能不要那么用力地去捏?”

胡思乱想之际,听到同事略带不满的口气响起。

回过神来,同事已经很气闷地来到了身边。

“怎么了?”

“真是过分,报纸都揉皱了!”

同事说着,指了指那刚开合了一下的自动门,“就那个男的,把报纸都揉皱了!”

顺着同事指的方向看过去,她望着那个健壮的身影,只觉得那侧脸有点眼熟,猛地,心里面晃过了某些片段,她连忙推开同事,追出去。

想要追上去瞧个真切,不料却与迎面走来的客人撞了个满怀,一下子就摔跌在地上。

真是倒霉。

鼻子又热又痛,像是有什么要涌出来一般,她连忙捂住,这时,与她相撞的人急切地弯来。

“小姐,你没事吧?咦……你……”

那人像是愣了愣,然后补充:“小姐,你流鼻血了。”

脸一红,她连忙用手背去捂住,这时,对方绅士地递来了大大的掌心。

她看着那掌心好一阵,把另外的手递过去,可对方突然收紧了手,紧紧地握住了她的,她意外地抬头,这才看真切对方。

懊怎么说呢,就是那种衣着很有品味,一看就知道是高薪高收入的人,并且,长相偏俊,眼神自信,是那种很有很有深度的男人。而且,看上去很年轻,才三十左右。但重点是,他居然在这个时候如此说道:“小姐,如果你相信一见钟情,可以答应当我的女朋友吗?”

对,居然在她仍然狼狈地跌坐在地上,流着鼻血的超丢脸的状况下,如此表白。

“或者你觉得很唐突,但希望你可以慎重地考虑一下。”

说罢,她被那人拉了起来,然后,就在懵懵懂懂之时,一张卡片塞到了她的手里。

“希望你会主动联系我。”

待人走远了,她低头一看,才知道那人名字叫洛问,职业是……

律师?!

瞪着那用金粉印刷的两个大字,黄熙康的头皮不禁阵阵发麻。

不,她不会去主动联系这个洛问的。

然而——

“欢迎光……”

棒天夜里,当便利店的自动门又打开,她漾起爽朗的微笑连忙招呼,可当她看到走进来的人是谁时,连唇上的笑容都僵掉了。

“我想,还是自己采取主动的好。”

随便拿了口香糖就走到结账台前的洛问,笑得风采飞扬。

自从这一天,洛问成了便利店的常客。

或许是精诚所致金石为开,又或许是她实在没有恋爱经验或被追求的经验,而且对于别人的付出与好意不懂得拒绝,反正,两个月后,她终于答应了洛问,成了洛问的女朋友。

记得曾在那些言情小说里看过所谓的触电啊,一见钟情的桥段。

如果单是掉了手帕或乱七八糟的东西在地上,两人刚好一起去拣,因为手指与手指碰在一起就有了触电的感觉,于是发展到非君不可非卿不娶的地步,那么,像她和洛问这种前一秒还是客人和店员的关系,下一秒就发展到情侣,似乎也不算太唐突难解吧?

不知道别人是怎么谈的恋爱。

这洛问,倒是在大伙口里成了好好情人——据说,每天亲自接送,风雨不改就是好男人。

可是,看着把自己送到公寓楼下然后转身离开的洛问的背影,她却忍不住叹了一口气。仿佛只要洛问在身边,她身上就压了千斤巨石。

像是牵手,亲吻,拥抱,虽然并不是太抗拒,但却不属于喜欢的范畴,还好洛问也少有亲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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