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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竹馬,我反對! 第2頁

作者︰咕嚕

萬通卡,不過是乘坐交通工具時打折的東西,面值不大,但重要的卻是裝著萬通卡的那個小夾克上……

不知道那人有沒有听到她說的話,久久地沒有等到他的答復。

額上,那濕濕的東西順勢滑下來。

她連忙伸手去抹,卻再一次被那人給抓住了手腕。

幾乎是反射地又要張口去咬,然而牙齒才踫到了他,就感覺有什麼報復似的捂住了她額上一直涼涼濕濕的地方。

痛!

痛得她悶哼了一聲,下意識地伸手去打開他的手,卻被他那粗粗的指頭一繞,不知道怎麼著,她的指頭竟就代替了他的指頭,按在那柔軟的什麼之上,像是……紙巾的觸感……驀地想起方才自己一頭撞到了牆上,如今才驚覺到是撞傷了額角。那麼……方才他一直拉著她的手不讓她去抹,是因為怕她的手剛剛在地上亂模所拈到的細菌會感染傷口?所以……發現自己沒有帶紙巾後便去翻她的包包,就為了翻出一包紙巾給她按著傷口?!

可……

瞧瞧她都對人家做了什麼?

就在她尷尬著自己方才那恩將仇報的狠咬時,那人把包包塞還給她,又在地上模索了一陣,然後往她的手心塞來了什麼。

是她的眼鏡!

連忙戴上,可是,當她抬頭的時候,卻發現那人已經起身離開。

「等等……」

她狼狽地抄起包包追出去,只見那人已經走到了路邊的紅色跑車附近,她連忙追過去,見他頓住腳步,仿佛是听到了她追來的步伐。

下意識地反退了一步,她站在距離他五步以外,「那個……剛剛咬了你,實在很抱歉。」

以為他會回頭對她說什麼,然而那個人卻什麼都沒有說,突然又邁開了步伐,飛快地坐上了駕駛座,倒是副座的車窗在這個時候徐徐地降下來,有人從里面探出頭來,好奇地看向了她。

那人頭發用發膠往後梳著,顯得格外的穩重,還穿著體面的西裝,跟剛剛那人一身的便服比起來,更適合眼前的紅色跑車。

看到她後,目光里閃過了意外,隨即用指頭指了指自己的腦袋,她會意地用紙巾捂住依然有點疼的額角,在回過神去,紅色的跑車已經怒吼一聲,飛快地融進了夜色之中。而她,到頭來,連那個幫助了她的人長的是什麼模樣也不知道。

「所以,你這人就是太笨了,才會這麼老了還連個男朋友都沒交過。」

黃熙康工作的便利店不大,員工加上店長才四個人,大家雖然是輪班制,相處的時間也交錯不定,但老是被店長罵,卻極容易生出一種惺惺相識的感覺。而且,只要店長不在,沒有客人的時候就是聊天解悶的好時光。

自然,今天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黃熙康額上的那紗布藥膏下的故事。

「那種英雄救美的橋段你以為那麼容易遇到嗎?現在的人多涼薄!看到你被搶,不在旁邊拍手已經算不錯了,還幫怕你傷口感染替你止血,要我是你,不管他長得帥不帥,鐵定第一時間抓住他先要個聯系方法了!」

「哪有啊,我一點都不老!」

「都26歲了,還不老!」

「可我看起來比你們這幾個19歲的還年輕啊。」

黃熙康才說罷,三個人便鬧作一團。

「在吵什麼呢!」

倉庫里,傳來了店長凶巴巴的聲音,三個人彼此看一眼,偷偷吐了吐舌頭,便各忙各的了。

這是經常上演的情節。

平凡到日日重復周而復始,最後連成兩點一線的軌跡。

卻讓人忍不住奢望,可以一直如此下去——起碼,黃熙康心里是如此期望的。

不必為了工作奮斗,不必打扮時尚,吃好的用好的,出入高級餐廳,參加名流宴會,但求三餐溫飽,可以呼吸自由空氣,或者,在適當的時候再遇到一個可以交心的人交往一陣然後順利些的,兩人會成為夫婦,對方不必高學歷高收入,即便要一起奮斗一起賺錢,也是好的。

起碼,不必老是追逐,追逐著老是不肯回頭看自己一眼的幻影。

「先生,不好意思,這報紙是要賣的……你能不能不要那麼用力地去捏?」

胡思亂想之際,听到同事略帶不滿的口氣響起。

回過神來,同事已經很氣悶地來到了身邊。

「怎麼了?」

「真是過分,報紙都揉皺了!」

同事說著,指了指那剛開合了一下的自動門,「就那個男的,把報紙都揉皺了!」

順著同事指的方向看過去,她望著那個健壯的身影,只覺得那側臉有點眼熟,猛地,心里面晃過了某些片段,她連忙推開同事,追出去。

想要追上去瞧個真切,不料卻與迎面走來的客人撞了個滿懷,一下子就摔跌在地上。

真是倒霉。

鼻子又熱又痛,像是有什麼要涌出來一般,她連忙捂住,這時,與她相撞的人急切地彎來。

「小姐,你沒事吧?咦……你……」

那人像是愣了愣,然後補充︰「小姐,你流鼻血了。」

臉一紅,她連忙用手背去捂住,這時,對方紳士地遞來了大大的掌心。

她看著那掌心好一陣,把另外的手遞過去,可對方突然收緊了手,緊緊地握住了她的,她意外地抬頭,這才看真切對方。

懊怎麼說呢,就是那種衣著很有品味,一看就知道是高薪高收入的人,並且,長相偏俊,眼神自信,是那種很有很有深度的男人。而且,看上去很年輕,才三十左右。但重點是,他居然在這個時候如此說道︰「小姐,如果你相信一見鐘情,可以答應當我的女朋友嗎?」

對,居然在她仍然狼狽地跌坐在地上,流著鼻血的超丟臉的狀況下,如此表白。

「或者你覺得很唐突,但希望你可以慎重地考慮一下。」

說罷,她被那人拉了起來,然後,就在懵懵懂懂之時,一張卡片塞到了她的手里。

「希望你會主動聯系我。」

待人走遠了,她低頭一看,才知道那人名字叫洛問,職業是……

律師?!

瞪著那用金粉印刷的兩個大字,黃熙康的頭皮不禁陣陣發麻。

不,她不會去主動聯系這個洛問的。

然而——

「歡迎光……」

棒天夜里,當便利店的自動門又打開,她漾起爽朗的微笑連忙招呼,可當她看到走進來的人是誰時,連唇上的笑容都僵掉了。

「我想,還是自己采取主動的好。」

隨便拿了口香糖就走到結賬台前的洛問,笑得風采飛揚。

自從這一天,洛問成了便利店的常客。

或許是精誠所致金石為開,又或許是她實在沒有戀愛經驗或被追求的經驗,而且對于別人的付出與好意不懂得拒絕,反正,兩個月後,她終于答應了洛問,成了洛問的女朋友。

記得曾在那些言情小說里看過所謂的觸電啊,一見鐘情的橋段。

如果單是掉了手帕或亂七八糟的東西在地上,兩人剛好一起去揀,因為手指與手指踫在一起就有了觸電的感覺,于是發展到非君不可非卿不娶的地步,那麼,像她和洛問這種前一秒還是客人和店員的關系,下一秒就發展到情侶,似乎也不算太唐突難解吧?

不知道別人是怎麼談的戀愛。

這洛問,倒是在大伙口里成了好好情人——據說,每天親自接送,風雨不改就是好男人。

可是,看著把自己送到公寓樓下然後轉身離開的洛問的背影,她卻忍不住嘆了一口氣。仿佛只要洛問在身邊,她身上就壓了千斤巨石。

像是牽手,親吻,擁抱,雖然並不是太抗拒,但卻不屬于喜歡的範疇,還好洛問也少有親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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