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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不见,小百合 第23页

作者:欧斯卡(董妮)

面对熟悉的玫瑰花园,莫可踏出车子的脚顿时迟疑了起来,回到睽违已久的家,她突然有点害怕。

“莫可?”傍晚接到世美通知的王豫正站在门口等她——那个他这一辈子最心爱的妹妹。

“大哥——”她哽咽了一声,踏出车门。泪水迅即模糊了她的眼,亲人的呼唤在此刻听来,令人倍感心伤。

“莫可,你跑哪去了?大哥找你找得好苦。”王豫迫不及待过来拥住八年不见的妹妹,雾气满盈的眼眶,滴下两滴水珠。莫道英雄不流泪,只缘未达伤心时。

“大哥,对不起,害你担心了,都是我不好,对不起……”这个怀抱曾是她赖以为生的避风港,而今即便她已找到一生的归宿,它依旧令她感到眷恋与安全。

“没关系,回来就好,回来就好……”王豫颤抖着手紧紧地抱住莫可,好怕这是一场梦,转眼间,他这个宝贝妹妹又要不见了。

“大哥……”她索性伏在他肩上哭个痛快。八年了,好长的一段时间啊!当年英伟不凡的大哥,两鬓已飞上点点灰霜,想必这几许白发中,有不少是为她而添增的吧!

“豫,快把莫可带进来吧,站在大门口哭成一团,成何体统?”世宇走过来拉起丈夫和弟弟,猛地望见一个从未见过面的小男孩,正对着她盈盈笑着。“世美,这是……”老天!这孩子和她小弟长得好像,该不会是……

“我儿子,小世。”世美骄傲地将儿子抱起来,四姊弟中他是最晚婚的,可是他的孩子最年长,是所有侄儿、侄女的哥哥,多好!他当了人家一辈子的小弟,临到现在,儿子终于为他扬眉吐气了。

“儿……儿子?”世宇惊讶地张大嘴巴,她这个小弟从小就爱吓她,八年前骗她是同性恋、八年后又无声无息带个儿子出现,不晓得接下来,他又想耍什么诡计?“小孩叫什么名字?”

“舅舅、舅妈,我叫毛世美。”小世甜甜地喊人。

“啥?”王豫夫妇不约而同张大嘴巴,一道讶异的视线轮流扫过大世美和小世美。“他叫毛世美!”这辈子他们就这会儿默契最好。

“莫可取的。”世美亲了儿子一下,放下他,指着罪魁祸首道。老实说,他也觉得老子和儿子同一姓名,未免太夸张,亏她想得出来。

“小世的妈妈不会正好是莫可吧?”王豫眯起双眼,射出两道危险的寒芒。

“就是莫可!”世美理所当然地点头。

“你敢让我妹妹未婚生子!”王豫握起拳头,他要打扁这胆敢欺负莫可的混账家伙。

“大哥,你别冲动啊!”莫可焦急地挡在兄长和丈夫中间。

“正等着姊夫帮我们主婚呢!”世美耸耸肩,毫不在意地笑。他知道王豫对他与莫可的交往一直是乐观其成的。

“你这小子……”王豫依旧捶了他一拳。“算你有良心,不过这婚礼得越快越好。”

“我也这么想,不过……唉!”世美一眼斜睨着莫可,故意装腔作势地长叹一口气,留个话尾让所有人猜测去。

“怎么?有什么困难?”第一个上当的是王豫。这个精明的商业霸主虽与古怪的毛氏家族相处了八年,却仍学不会他们的鬼灵精怪。可见正常人种与特殊人种还是有差别的。

“没有!”莫可急忙挽住王豫。“我们一致决定,这件事应该让大哥全权作主才对,所以回来找大哥商量。”

语毕,不忘向世美抛去一记挑衅的眼神。她还不了解他的鬼主意吗?想在大哥面前告她的状,门都没有,更何况是窗了。

“是吗?”王豫开心地拍拍妹妹的手,她果然是敬爱他的,这个妹妹没白疼。“那我就马上着手帮你们筹备婚礼喽?”

“好,全凭大哥作主。”她乖巧地挽着王豫进门,经过世美身旁,不忘对他扮个鬼脸——你的诡计失效啦,大律师。

世美一脸贼笑,牵住儿子的手,跟在后头走进家门。这场斗法到底谁是最后的胜利者还不知道呢!

试问王豫筹备婚礼,新娘子会是谁啊?她千方百计拒绝他的求婚,却没发现,就在刚才,她已经不知不觉同意下嫁了。

唉!莫可啊——你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

“大哥,莫可真是太对不起你了!”莫可泪眼朦胧地对着八年来依然纤尘不染、毫无改变的卧室。“你是以怎么样的心情,在思念、维护着不肖的妹妹?”她心痛地审思着。

年少轻狂的作为、奔放不羁的心思,往往只有经过岁月的洗礼,才会懂得体贴、为人着想。不论这八年来的生活过得好与坏,她始终未曾后悔过昔日的决定,自己的行为自己负责,她自认不会伤害到任何人。

当初考虑到社会上对“未婚生子”这件事的负面评论,为了避免家人受到流言的无辜波及,她选择了离家出走。

还以为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的举动,必定没有错。却忽略了亲人间对于“生离”这件事的感觉。

直到看见大哥思念的泪水,才猛地惊悟,她的出走,对向来疼爱她的大哥造成了多大的痛苦。

“对不起啊!大哥,我错了,请你原谅妹妹的自私……”颤抖的手轻抚过一件又一件保持完好的物品。“谢谢你,大哥。”亲情的无私付出,教会她“感恩”的心。

激动的目光最后停在床头那副挂轴上。

昨夜星辰昨夜风,

画楼西畔桂堂东;

身无彩凤双飞翼,

心有灵犀一点通。

那是世美送给她的二十岁生日礼物,呵!好怀念那段求学时期的恋爱过程。

莫可还记得,那天他答应帮她庆祝生日的,所以她拒绝同学的邀约、大哥的舞会,整天都待在房间里,一直等着他来,但是他没到,听说他临时社团有事赶不及了。

她好伤心,哭了一夜,以为二十岁的生日就这样完了,直到凌晨十二点,他突然爬上她的阳台,唤醒了哭累而沉睡的人儿,送来这副挂轴,向她道歉,祝她生日快乐。

他说:太晚了,他来不及买礼物,所以写几个字送她,希望她不会嫌弃。

结果,她好喜欢、好喜欢,请人将它裱起来,每年护理整修,想要他的字每天、每年、时时刻刻看起来都那么新、那么漂亮,永远不变。

其实心里真正期盼的却是他写这字时的心意,也能如这字画一般,数十年如一日。

他笑她傻,“心”这种东西探不到、模不着,虚无缥缈,聪明的女人应该要些实际的东西来证明才对。

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他从小就很有出人头地的野心,而对于“感情”这回事儿却钝得可以。她笑着,对他的“实际”说法不置可否,我行我素地做着她认为对的事,依旧痴情不变。

不料这反而使他对她更感兴趣起来,他的目光开始在她的身上流转,甚至偶尔会故意送些不太花钱的惊喜,比如:一大清早,爬上她卧室的阳台送早餐给她;或者考试前夕送宵夜……想要看看所谓“不现实”的女人,究竟能够维持她的天真到何时?

后来这种惊喜越来越频繁,他的试探到最后,变成贪恋上她无求醉人的笑颜。

即使到最后,他决定离开台湾,她是惟一接到他通知的人,从那时候起,她就知道,在他心目中,她是特别的。

决定等他,并不痴、也不傻,她一直是知道自己要什么的,并且永不放弃去追求、努力。

而今事实也证明,她是对的。他终究深深地爱上她,回到她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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