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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不見,小百合 第23頁

作者︰歐斯卡(董妮)

面對熟悉的玫瑰花園,莫可踏出車子的腳頓時遲疑了起來,回到睽違已久的家,她突然有點害怕。

「莫可?」傍晚接到世美通知的王豫正站在門口等她——那個他這一輩子最心愛的妹妹。

「大哥——」她哽咽了一聲,踏出車門。淚水迅即模糊了她的眼,親人的呼喚在此刻听來,令人倍感心傷。

「莫可,你跑哪去了?大哥找你找得好苦。」王豫迫不及待過來擁住八年不見的妹妹,霧氣滿盈的眼眶,滴下兩滴水珠。莫道英雄不流淚,只緣未達傷心時。

「大哥,對不起,害你擔心了,都是我不好,對不起……」這個懷抱曾是她賴以為生的避風港,而今即便她已找到一生的歸宿,它依舊令她感到眷戀與安全。

「沒關系,回來就好,回來就好……」王豫顫抖著手緊緊地抱住莫可,好怕這是一場夢,轉眼間,他這個寶貝妹妹又要不見了。

「大哥……」她索性伏在他肩上哭個痛快。八年了,好長的一段時間啊!當年英偉不凡的大哥,兩鬢已飛上點點灰霜,想必這幾許白發中,有不少是為她而添增的吧!

「豫,快把莫可帶進來吧,站在大門口哭成一團,成何體統?」世宇走過來拉起丈夫和弟弟,猛地望見一個從未見過面的小男孩,正對著她盈盈笑著。「世美,這是……」老天!這孩子和她小弟長得好像,該不會是……

「我兒子,小世。」世美驕傲地將兒子抱起來,四姊弟中他是最晚婚的,可是他的孩子最年長,是所有佷兒、佷女的哥哥,多好!他當了人家一輩子的小弟,臨到現在,兒子終于為他揚眉吐氣了。

「兒……兒子?」世宇驚訝地張大嘴巴,她這個小弟從小就愛嚇她,八年前騙她是同性戀、八年後又無聲無息帶個兒子出現,不曉得接下來,他又想耍什麼詭計?「小孩叫什麼名字?」

「舅舅、舅媽,我叫毛世美。」小世甜甜地喊人。

「啥?」王豫夫婦不約而同張大嘴巴,一道訝異的視線輪流掃過大世美和小世美。「他叫毛世美!」這輩子他們就這會兒默契最好。

「莫可取的。」世美親了兒子一下,放下他,指著罪魁禍首道。老實說,他也覺得老子和兒子同一姓名,未免太夸張,虧她想得出來。

「小世的媽媽不會正好是莫可吧?」王豫眯起雙眼,射出兩道危險的寒芒。

「就是莫可!」世美理所當然地點頭。

「你敢讓我妹妹未婚生子!」王豫握起拳頭,他要打扁這膽敢欺負莫可的混賬家伙。

「大哥,你別沖動啊!」莫可焦急地擋在兄長和丈夫中間。

「正等著姊夫幫我們主婚呢!」世美聳聳肩,毫不在意地笑。他知道王豫對他與莫可的交往一直是樂觀其成的。

「你這小子……」王豫依舊捶了他一拳。「算你有良心,不過這婚禮得越快越好。」

「我也這麼想,不過……唉!」世美一眼斜睨著莫可,故意裝腔作勢地長嘆一口氣,留個話尾讓所有人猜測去。

「怎麼?有什麼困難?」第一個上當的是王豫。這個精明的商業霸主雖與古怪的毛氏家族相處了八年,卻仍學不會他們的鬼靈精怪。可見正常人種與特殊人種還是有差別的。

「沒有!」莫可急忙挽住王豫。「我們一致決定,這件事應該讓大哥全權作主才對,所以回來找大哥商量。」

語畢,不忘向世美拋去一記挑釁的眼神。她還不了解他的鬼主意嗎?想在大哥面前告她的狀,門都沒有,更何況是窗了。

「是嗎?」王豫開心地拍拍妹妹的手,她果然是敬愛他的,這個妹妹沒白疼。「那我就馬上著手幫你們籌備婚禮嘍?」

「好,全憑大哥作主。」她乖巧地挽著王豫進門,經過世美身旁,不忘對他扮個鬼臉——你的詭計失效啦,大律師。

世美一臉賊笑,牽住兒子的手,跟在後頭走進家門。這場斗法到底誰是最後的勝利者還不知道呢!

試問王豫籌備婚禮,新娘子會是誰啊?她千方百計拒絕他的求婚,卻沒發現,就在剛才,她已經不知不覺同意下嫁了。

唉!莫可啊——你是聰明一世,糊涂一時。

「大哥,莫可真是太對不起你了!」莫可淚眼朦朧地對著八年來依然縴塵不染、毫無改變的臥室。「你是以怎麼樣的心情,在思念、維護著不肖的妹妹?」她心痛地審思著。

年少輕狂的作為、奔放不羈的心思,往往只有經過歲月的洗禮,才會懂得體貼、為人著想。不論這八年來的生活過得好與壞,她始終未曾後悔過昔日的決定,自己的行為自己負責,她自認不會傷害到任何人。

當初考慮到社會上對「未婚生子」這件事的負面評論,為了避免家人受到流言的無辜波及,她選擇了離家出走。

還以為經過一番深思熟慮後的舉動,必定沒有錯。卻忽略了親人間對于「生離」這件事的感覺。

直到看見大哥思念的淚水,才猛地驚悟,她的出走,對向來疼愛她的大哥造成了多大的痛苦。

「對不起啊!大哥,我錯了,請你原諒妹妹的自私……」顫抖的手輕撫過一件又一件保持完好的物品。「謝謝你,大哥。」親情的無私付出,教會她「感恩」的心。

激動的目光最後停在床頭那副掛軸上。

昨夜星辰昨夜風,

畫樓西畔桂堂東;

身無彩鳳雙飛翼,

心有靈犀一點通。

那是世美送給她的二十歲生日禮物,呵!好懷念那段求學時期的戀愛過程。

莫可還記得,那天他答應幫她慶祝生日的,所以她拒絕同學的邀約、大哥的舞會,整天都待在房間里,一直等著他來,但是他沒到,听說他臨時社團有事趕不及了。

她好傷心,哭了一夜,以為二十歲的生日就這樣完了,直到凌晨十二點,他突然爬上她的陽台,喚醒了哭累而沉睡的人兒,送來這副掛軸,向她道歉,祝她生日快樂。

他說︰太晚了,他來不及買禮物,所以寫幾個字送她,希望她不會嫌棄。

結果,她好喜歡、好喜歡,請人將它裱起來,每年護理整修,想要他的字每天、每年、時時刻刻看起來都那麼新、那麼漂亮,永遠不變。

其實心里真正期盼的卻是他寫這字時的心意,也能如這字畫一般,數十年如一日。

他笑她傻,「心」這種東西探不到、模不著,虛無縹緲,聰明的女人應該要些實際的東西來證明才對。

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他從小就很有出人頭地的野心,而對于「感情」這回事兒卻鈍得可以。她笑著,對他的「實際」說法不置可否,我行我素地做著她認為對的事,依舊痴情不變。

不料這反而使他對她更感興趣起來,他的目光開始在她的身上流轉,甚至偶爾會故意送些不太花錢的驚喜,比如︰一大清早,爬上她臥室的陽台送早餐給她;或者考試前夕送宵夜……想要看看所謂「不現實」的女人,究竟能夠維持她的天真到何時?

後來這種驚喜越來越頻繁,他的試探到最後,變成貪戀上她無求醉人的笑顏。

即使到最後,他決定離開台灣,她是惟一接到他通知的人,從那時候起,她就知道,在他心目中,她是特別的。

決定等他,並不痴、也不傻,她一直是知道自己要什麼的,並且永不放棄去追求、努力。

而今事實也證明,她是對的。他終究深深地愛上她,回到她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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