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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眼精灵 第1页

作者:茗琇

都会小说心之语

用二分之一的生命学习思念,

用左眼追随你,

让左脑疯狂的爱你,

让二分之一的思念萦绕你……

分手,是一种学习与成长──访作家茗绣

必于茗绣

●年龄:?

●星座血型:牡羊座B型。

●特色:大眼睛、高鼻梁、樱桃小口……具备一切“美女”的特质。

●嗜好:有东西就吃,有钱就花;做想做的事。

●志向:做个快乐的现代人。

●作品:《情,已到深处》、《忘情石》、《摇宾情人》、《猫眼精灵》。

●作品特色:茗绣的作品一如她的性格,清新可喜、活泼怡人,全文高潮

迭起,趣味不断;读它十遍,也不厌倦。

初恋,总是最刻骨铭心,也最教人难以忘怀的,而往往在分手之后,对那份青涩的恋情,也才多了分认识,而逐渐摆月兑过去梦幻似的憧憬,开始认真思索真爱的定义……在一个晴朗午后,和作家茗绣坐在斗室中,啜着清茶,吃着小点心,聊起天来。听她爽朗的笑声,大声大气的说着话,丝毫不觉她已是好几本书的“妈妈”了,只是话题一转到“分手”,她那不月兑稚气的清秀脸庞,却添了一抹不相称的愁绪。

“嗯!这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我们交往了很久,也经过家长认可了,”说到这裹茗绣顿了一下,脸上有丝尴尬,“那时我住在他家,还帮他整理、洗衣服呢!”

她缓缓的述说,和先前珠连炮似的模样完全不同。“当时年纪轻,喜欢一个人就会太重视他,整个重心全摆在他身上,生活完全跟着他打转,甚至都觉得我没有他就活不下去了,完全没有自己的生活目标。”

茗绣语重心长的接着说:“男人一开始追求妳,和真正交往、结婚后是不一样的。刚开始是男生比较殷勤主动,交往后,女生则较积极,会考虑婚姻、一辈子的问题;之后男生有一种骑驴找马的心态,这时候便会经历一段所谓的冷淡期,如果没有度过这段期间,是很容易分手的。

“以前我从不和他发脾气,有次我突然觉得我们很久没出去走走,其实我们可以骑车去兜风、看夜景、看海或什么的,我们也好一阵子没好好说过话了,心灵完全不能沟通。在一次大吵之后,我拎着包包跑出来,他也没追上来。”

“这样就分手了?”

“后来他写了两封信道歉,我没回,他也没来找我,可见他并不重视我。后来自己仔细思考,才发现那时活得很没尊严还是分开的好。”

看眼前活泼、闭朗的茗绣,实在很难想象她曾是以男友的一切为生活重心的小女子,她也坦诚,分手后才顿悟,不可再如此沉溺于爱情,应该做自己想做的事,像以前多和别的男人聊几句,就觉得对不起他,现在不会了,偶尔也享受一下被追求的乐趣;而且茗绣认为,即使在谈恋爱也应多留一点空间给对方,给对方多一点自由,就像和现任男友,有点黏又不是太黏。

初恋分手后,茗绣成长了不少,不仅拾起笔写作,而且重新找回自信与光彩,瞧她谈起现任男友的甜蜜劲,也让我们祝福她这段感情走得更踏实、更快乐,偶尔也抽个空写出好作品,以飨一向支持她的读者。

挣月兑茗绣

我已经二十一岁了,但是除了我的记忆丰富外,我一无所有。我长得越大,干的坏事就越多,而且离“单纯”这两字越远。常常关了灯坐在黑暗的房间里瞪着电视屏幕,跳动的画面五颜六色地涌来淹没我。却在看了好几个小时的电视后,发现根本不知道它在演什么?

我试着想做个仁慈善良的女人,并且宽以待人,但却又常常地反其道而行,然后在镜中看见自己的脸时,禁不住憎恶自己。于是安慰自己,反正后悔也挽回不了什么,过去就算了。

我会任性地惹许多爱我的人伤心。

我会故意不接某些朋友的电话。

我会因为人情事故而对某些人好,但其实我根本一点也不在乎他们。

我会干尽坏事,然后用很棒的演技,假装一切都不关我的事。

有时明明知道是错的却硬要说是对的。

忽然惊觉自己渐渐地失去了爱人的能力,甚至我已不太确定怎样才算真爱上某人,因为我喜欢被疼爱,但却更害怕失去一颗自由的心。我无法相信他人的承诺,也不相信会有人永远爱我。

但我也不是一出世就变成了今天这个自私冷漠的我。我相信许多成年人也有同样的苦恼;人的冷漠往往是被训练出来的。

为什么电影里头的男女主角,不论相恋了多久,他们之间仍燃烧着不变的热情?

可是,现实生活里,相恋多年的情侣,常常会彼此感到疲乏,到了后来,连约会都成了可有可无的消遣,早忘了初识的火花。他们不谈分手,也许选择结婚,只是因为习惯了彼此;更可能是对生活疲于应付,他们已经没有勇气,不知道若说了分手,是否可以找到更好的?!

难道那种热情的爱火不可以一直燃烧下去吗?

大人们总是说:浪漫,是在电影、小说里才有的情节,现实生活是该平淡而实际的。

于是,很多女人在向她们的男人抱怨,渴望更多的体贴、善解人意,及生活里的小惊喜时,男人们会这么回答──

“妳所要求的,是电影里才有的浪漫想法。现实生活中,凡事不要要求太多。我不善言词,但我对妳真心真意,妳应该要感到满足而开心了啊!”

究竟是人们不想努力去试着使生活更加浪漫而创新,还是这世上本就没有那种爱情电影里的情节?

这样的世界,创造了很多“坏女人”。

她们常常换男朋友,习惯性地负心。我想,也许她们喜欢恋情方始时的热情,却不要后来的冷淡;她们希望永远活在被男人热情对待的世界。也许终其一生,她们都不会被一个男人真正的掌握,因为她们深深明白,得不到往往越显迷人。她们出卖自己的青春,去获得一连串美好而充满热情的时光。

可我并不想贪恋于坏女人的生活方式,也不想去做一个时常负心的女人。

只是,我真的找不到一个可以一直待我热情的男人。

恋情到最后会变的平淡,我们也许该想想办法预防这样必然的结果。而不是总说:就这样吧!

我们可以试着不要和别人一样。

十岁时的快乐,是可以逃离学校和课本。

十八岁的快乐,是有一个天天腻在一起的情人。

二十一岁的快乐──

对我而言,是捧着一大盒爆米花,看一场又一场,有好结局的电影。

展文锋的容貌十分阳刚,

短发利落、五官俊挺,

是那种高瘦气质型的男人。

然,一股不该属于他的忧郁,

却已常年流露在他深锁的眉宇间。

他深深叹了口气,

探手轻抚面前那美丽依旧、

却不再言语、了无生气的女予。

正是她埋葬了他五年的笑容欢笑。

楔子

台北大屯山深处,在绿荫密布、阴森幽暗处,一间不广为人知,名为玉泉寺的寺庙内,一位修行多年,蓄着一大把白胡子,身材圆胖的玉泉老和尚正趺坐在软垫上,头痛地盯着坐在他对面一只黄色软垫上的……一只大黑猫。

他抖了抖沉重的袈裟,扬起一阵尘土。

“咳……妳是在开玩笑吧?咪咪!”

“不,我已经决定了,小老头。”那只猫张嘴道。

咪咪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猫妖,早已有了非畜牲的灵性;不但如此,牠还略懂人话。在这不见天日的深山里,牠便是老和尚唯一可解闷的好朋友。然千年的修行显然并不能满足牠;简单的说,咪咪已经厌倦身为一只猫了。想想看,当了一千年,也就是二十六万五千个日子的猫,那实在乏味极了,对于猫的社会,猫的历史,牠已经厌烦透了。是故,当牠帮老和尚找回了遗失多年,掉进谷底的金刚经梵本时,牠要求的报答,便是借他的法力将牠变身为人,好让牠去山下的人间逛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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