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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眼精靈 第1頁

作者︰茗琇

都會小說心之語

用二分之一的生命學習思念,

用左眼追隨你,

讓左腦瘋狂的愛你,

讓二分之一的思念縈繞你……

分手,是一種學習與成長──訪作家茗繡

必于茗繡

●年齡︰?

●星座血型︰牡羊座B型。

●特色︰大眼楮、高鼻梁、櫻桃小口……具備一切「美女」的特質。

●嗜好︰有東西就吃,有錢就花;做想做的事。

●志向︰做個快樂的現代人。

●作品︰《情,已到深處》、《忘情石》、《搖賓情人》、《貓眼精靈》。

●作品特色︰茗繡的作品一如她的性格,清新可喜、活潑怡人,全文高潮

迭起,趣味不斷;讀它十遍,也不厭倦。

初戀,總是最刻骨銘心,也最教人難以忘懷的,而往往在分手之後,對那份青澀的戀情,也才多了分認識,而逐漸擺月兌過去夢幻似的憧憬,開始認真思索真愛的定義……在一個晴朗午後,和作家茗繡坐在斗室中,啜著清茶,吃著小點心,聊起天來。听她爽朗的笑聲,大聲大氣的說著話,絲毫不覺她已是好幾本書的「媽媽」了,只是話題一轉到「分手」,她那不月兌稚氣的清秀臉龐,卻添了一抹不相稱的愁緒。

「嗯!這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說。我們交往了很久,也經過家長認可了,」說到這裹茗繡頓了一下,臉上有絲尷尬,「那時我住在他家,還幫他整理、洗衣服呢!」

她緩緩的述說,和先前珠連炮似的模樣完全不同。「當時年紀輕,喜歡一個人就會太重視他,整個重心全擺在他身上,生活完全跟著他打轉,甚至都覺得我沒有他就活不下去了,完全沒有自己的生活目標。」

茗繡語重心長的接著說︰「男人一開始追求妳,和真正交往、結婚後是不一樣的。剛開始是男生比較殷勤主動,交往後,女生則較積極,會考慮婚姻、一輩子的問題;之後男生有一種騎驢找馬的心態,這時候便會經歷一段所謂的冷淡期,如果沒有度過這段期間,是很容易分手的。

「以前我從不和他發脾氣,有次我突然覺得我們很久沒出去走走,其實我們可以騎車去兜風、看夜景、看海或什麼的,我們也好一陣子沒好好說過話了,心靈完全不能溝通。在一次大吵之後,我拎著包包跑出來,他也沒追上來。」

「這樣就分手了?」

「後來他寫了兩封信道歉,我沒回,他也沒來找我,可見他並不重視我。後來自己仔細思考,才發現那時活得很沒尊嚴還是分開的好。」

看眼前活潑、閉朗的茗繡,實在很難想象她曾是以男友的一切為生活重心的小女子,她也坦誠,分手後才頓悟,不可再如此沉溺于愛情,應該做自己想做的事,像以前多和別的男人聊幾句,就覺得對不起他,現在不會了,偶爾也享受一下被追求的樂趣;而且茗繡認為,即使在談戀愛也應多留一點空間給對方,給對方多一點自由,就像和現任男友,有點黏又不是太黏。

初戀分手後,茗繡成長了不少,不僅拾起筆寫作,而且重新找回自信與光彩,瞧她談起現任男友的甜蜜勁,也讓我們祝福她這段感情走得更踏實、更快樂,偶爾也抽個空寫出好作品,以饗一向支持她的讀者。

掙月兌茗繡

我已經二十一歲了,但是除了我的記憶豐富外,我一無所有。我長得越大,干的壞事就越多,而且離「單純」這兩字越遠。常常關了燈坐在黑暗的房間里瞪著電視屏幕,跳動的畫面五顏六色地涌來淹沒我。卻在看了好幾個小時的電視後,發現根本不知道它在演什麼?

我試著想做個仁慈善良的女人,並且寬以待人,但卻又常常地反其道而行,然後在鏡中看見自己的臉時,禁不住憎惡自己。于是安慰自己,反正後悔也挽回不了什麼,過去就算了。

我會任性地惹許多愛我的人傷心。

我會故意不接某些朋友的電話。

我會因為人情事故而對某些人好,但其實我根本一點也不在乎他們。

我會干盡壞事,然後用很棒的演技,假裝一切都不關我的事。

有時明明知道是錯的卻硬要說是對的。

忽然驚覺自己漸漸地失去了愛人的能力,甚至我已不太確定怎樣才算真愛上某人,因為我喜歡被疼愛,但卻更害怕失去一顆自由的心。我無法相信他人的承諾,也不相信會有人永遠愛我。

但我也不是一出世就變成了今天這個自私冷漠的我。我相信許多成年人也有同樣的苦惱;人的冷漠往往是被訓練出來的。

為什麼電影里頭的男女主角,不論相戀了多久,他們之間仍燃燒著不變的熱情?

可是,現實生活里,相戀多年的情侶,常常會彼此感到疲乏,到了後來,連約會都成了可有可無的消遣,早忘了初識的火花。他們不談分手,也許選擇結婚,只是因為習慣了彼此;更可能是對生活疲于應付,他們已經沒有勇氣,不知道若說了分手,是否可以找到更好的?!

難道那種熱情的愛火不可以一直燃燒下去嗎?

大人們總是說︰浪漫,是在電影、小說里才有的情節,現實生活是該平淡而實際的。

于是,很多女人在向她們的男人抱怨,渴望更多的體貼、善解人意,及生活里的小驚喜時,男人們會這麼回答──

「妳所要求的,是電影里才有的浪漫想法。現實生活中,凡事不要要求太多。我不善言詞,但我對妳真心真意,妳應該要感到滿足而開心了啊!」

究竟是人們不想努力去試著使生活更加浪漫而創新,還是這世上本就沒有那種愛情電影里的情節?

這樣的世界,創造了很多「壞女人」。

她們常常換男朋友,習慣性地負心。我想,也許她們喜歡戀情方始時的熱情,卻不要後來的冷淡;她們希望永遠活在被男人熱情對待的世界。也許終其一生,她們都不會被一個男人真正的掌握,因為她們深深明白,得不到往往越顯迷人。她們出賣自己的青春,去獲得一連串美好而充滿熱情的時光。

可我並不想貪戀于壞女人的生活方式,也不想去做一個時常負心的女人。

只是,我真的找不到一個可以一直待我熱情的男人。

戀情到最後會變的平淡,我們也許該想想辦法預防這樣必然的結果。而不是總說︰就這樣吧!

我們可以試著不要和別人一樣。

十歲時的快樂,是可以逃離學校和課本。

十八歲的快樂,是有一個天天膩在一起的情人。

二十一歲的快樂──

對我而言,是捧著一大盒爆米花,看一場又一場,有好結局的電影。

展文鋒的容貌十分陽剛,

短發利落、五官俊挺,

是那種高瘦氣質型的男人。

然,一股不該屬于他的憂郁,

卻已常年流露在他深鎖的眉宇間。

他深深嘆了口氣,

探手輕撫面前那美麗依舊、

卻不再言語、了無生氣的女予。

正是她埋葬了他五年的笑容歡笑。

楔子

台北大屯山深處,在綠蔭密布、陰森幽暗處,一間不廣為人知,名為玉泉寺的寺廟內,一位修行多年,蓄著一大把白胡子,身材圓胖的玉泉老和尚正趺坐在軟墊上,頭痛地盯著坐在他對面一只黃色軟墊上的……一只大黑貓。

他抖了抖沉重的袈裟,揚起一陣塵土。

「咳……妳是在開玩笑吧?咪咪!」

「不,我已經決定了,小老頭。」那只貓張嘴道。

咪咪是一只修行千年的貓妖,早已有了非畜牲的靈性;不但如此,牠還略懂人話。在這不見天日的深山里,牠便是老和尚唯一可解悶的好朋友。然千年的修行顯然並不能滿足牠;簡單的說,咪咪已經厭倦身為一只貓了。想想看,當了一千年,也就是二十六萬五千個日子的貓,那實在乏味極了,對于貓的社會,貓的歷史,牠已經厭煩透了。是故,當牠幫老和尚找回了遺失多年,掉進谷底的金剛經梵本時,牠要求的報答,便是借他的法力將牠變身為人,好讓牠去山下的人間逛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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