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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故事 第29页

作者:凌尘

“我是在这里等你啊!”

“我的意思是……我……”他扒扒头发,有点无奈看看床:“你不但穿好了衣服,连棉被都叠好了,我以为我们……唉!算了!”

懂了,我的面颊也开始发热了,只好低头看看身上整齐的衣服,尴尬地咳一声,躲避他的视线。

“没关系,你先出去等我吧!我换好衣服一起吃早点。”暖呼呼又散着热气的臂膀揽住我,他吻了我的额头:“以后有的是机会,嗯?”

“嗯……”我赶紧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我踏出房间,来到他的办公室,坐在沙发上,散去了激情气氛的空间,使得我脑子终于清醒了些,和他走到这一步无非是一点机缘,一点风花雪月的气氛,再少个半点理智,多半点激情……

如果怀孕了,正中卢永霖下怀吧?不行!等会儿快听事后避孕药怎样吃!厚着脸皮也得去!否则若是不幸,就得吃RU486堕胎药了。

天时地利人和,很自然的走到这一地步,但是,该考虑的事情还多着呢!

很爱他,怎么办?

很想和他相厮守,怎么办?

但是……真的要结婚吗?可不可以缓一缓再说?我还没有面对他家人心理准备,也没有义无反顾地与他共效于飞的勇气,更怕感情生变……

我还需要多一点时间。

在那扇门打开之前,希望我至少能蓄足勇气,笑着迎向他,同他坦白。

这天,租书店的老板娘要我注意一个最近窜起的作者XX。她拿出本月全台连锁让和她自己店里的租书排行以兹证明,并且大方要让我免费租下本她的书。

喔?这么好?我随手翻翻书,心里有了个底。

“她走的XX的路线吧?”我问老板娘。

“对啦!XX现在的租书量已经不如以前了,写的比较好看!”老板娘掩口吃吃地笑。

原来这么久没看言情小说,市场当红作者已经换人了?真是天地变色,那罗羽倩的愿望不就落空了?难道要变目标吗?

我把书放回去,老板娘拉着我:“你不看啊?”

“不了,我家里也有好几本这类的书,同行送的。”罗羽倩送了我好几本,也很够看了。“我是想喔……你也可以试试看啦!我想看看你要是走这条路的话,会不会写得比她好看。”老板娘朝我挤眉弄眼。

“呵呵……再说吧!”我告别了刀子。

想起了罗羽倩的小说。她曾告诉我,如果写激情场面,一本仅只一场的话,最好安排在第八章以后,那时男女主角的感情也成熟了,气氛也培养够了,读者的期待也差不多了,一场便可达到画龙点睛的目的。要是想写多一点,就得平均分散在整本,这样感情和激情才可以兼顾。

是吗?不晓得其他同行是否真的照着这个步骤来。而现实生活的一幕幕激情场面,可有规则可循?我想起和永霖的那一夜,脸又发热了。

我写书似乎也没啥原则,随自己高兴而写,没像罗羽倩花心思研究这些结构研究这么透彻。不晓得她的书改得怎样了?上回她约我在肯德基爷爷那儿碰面,就是稿了被编辑退了,来找我哭诉,哭完便回家改稿去了,我也没怎么安慰她,这是她选的路线,怎么拿捏尺度自己要清楚,超过了改一改就好,也没什么好难过的。

衍灵的激情场面的处理就比羽倩唯美许多,分量上也少了那么一点,就剧情而言,已经相当的精彩,写多写少也不影响销售量多少。

我呢?羽倩对我的评价是“没看头”。衍灵则认为还可以再多那么“一点点”,我听听便罢,因为写作的重心不在这一方面,我才不管她们怎么说。该写的剧情已经写不完了,要是再加重这些场面,可能一本分成上下两册,还是算了吧!

然而,言情走终点,激情便是重点,现实生活,爱情少不了这一要素,千年前,伊甸园的亚当和夏娃,已经验证过了,道德家们再怎么隐晦这个话题,它仍是个不可磨灭的事实。

就算这样,我写自己想写的,方向,暂时还不想改变。

黑夜!

乌漆抹黑的夜。

乌漆抹黑的到达乌鸦都会不小心撞树的夜。

男人!

一个很帅的男人。

一个帅到连黑夜都失色而乌鸦见了都羞愧的想撞树的男人。

……

不行!这种写法太缺德了!谤本就是骗稿费嘛!想学人家古龙大师,用一些深奥的句子,很精简的写出字句精髓,然后点重点,便是怎么看,我的句子都像是在骗稿费,因为一点哲学意味都没有。人家古大师笔下的人物意境,玄奥的多像报导主角读过哲学系一样,我的……

我逊!

写到了某种程度,通常会开始懂得偷鸡模狗。想想看,一本书的稿费反正也不过就是这样,字多字少还不都是一本?既然如此,就尽量找些精简字数、行数的方法,比方说:

“……”——这种点点点可以点一行。

“?!”——这种问号和惊叹号可以叹一行。

“啊!”、“天!”、“我考!”——以上种种方法,轻松愉快的就能交一本何乐而不为?

一想起来就汗颜。回忆自己最初写第一本书时,没有交稿期限,行数字数根本不顾,一古脑儿将自己的热诚倾泄百出,虽然废话很多;而如今,热诚她不知哪里去了,整天只想如何精简字数,赶着交稿期限前送出稿件,今天还发起疯,找出字最精简的古龙大师武侠小说为范本,开始干起更无耻的勾当,结果……

我呸!

拿出镜子来看看自己的嘴脸,更觉得面目狰狞,真是越来越讨厌这样的自己——把一个个有生命的字,简化成一个个的符号,这样,我还能写出什么感动人的东西吗?

也许该停下来思考思考,想一想最初的自己,是什么样令我怀念的面目。

“怎么了?又是敲键盘,又是照镜子,还咕哝一些骂人的话,你不是写稿吗?就是因为你在写稿我才不吵你的,你不写稿在骂人,不如来陪陪我吧!”

永霖从背后搂住我的腰,在我的耳边呢喃着,提醒我他的存在。

喔!冷落他了。假日他巴巴的来找我,我写稿写的专心,常会忽略他正在一旁,我真不是个好人,也亏他受得了。一想这里便有点窝心,满感动的,他是真的爱我。

永霖告诉我,其实他的父亲对我的印象还不坏,不会比岳馨莲差多少,女人在他的眼里也不过都一样不是什么重要的角色,如果永霖要的是我,那就我吧!

好酷喔!

我该感谢卢伯伯对女人的偏见,因而造成我这个“程咬金”意外杀出线吗?

只是,差就差在我没有岳馨莲的背景,不够支撑永霖的椅子,因此,选择我的后果是,他必须自己负责另外打造一把椅子,卢伯伯要他自己看着办!

太酷了!

我该偷偷庆幸我们的婚事而无限搁置吗?噢噢!不能表现得太高兴,永霖会发火的,顶多在心里偷笑就好了,就像上回,对他坦白的后果是让他生气好一阵子。他为了我而努力着,我可得识相些,不能为他的事业尽一分心,起码要适时给他点鼓励和支持,不该幸灾乐祸地扯他的后腿。

瞧我,现在应他的规定,见了他就“永霖”、“永霖”甜甜地叫,笑容也是甜甜的,不再是以往被他称为“礼貌运动范本”式的微笑了,人畜无害的笑容就此为了他而永久歇业!被诚意吧?

沉醉在两人的世界里,电话声便像切割保丽龙一样刺耳的惹人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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