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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故事 第29頁

作者︰凌塵

「我是在這里等你啊!」

「我的意思是……我……」他扒扒頭發,有點無奈看看床︰「你不但穿好了衣服,連棉被都疊好了,我以為我們……唉!算了!」

懂了,我的面頰也開始發熱了,只好低頭看看身上整齊的衣服,尷尬地咳一聲,躲避他的視線。

「沒關系,你先出去等我吧!我換好衣服一起吃早點。」暖呼呼又散著熱氣的臂膀攬住我,他吻了我的額頭︰「以後有的是機會,嗯?」

「嗯……」我趕緊腳底抹油,溜之大吉。

我踏出房間,來到他的辦公室,坐在沙發上,散去了激情氣氛的空間,使得我腦子終于清醒了些,和他走到這一步無非是一點機緣,一點風花雪月的氣氛,再少個半點理智,多半點激情……

如果懷孕了,正中盧永霖下懷吧?不行!等會兒快听事後避孕藥怎樣吃!厚著臉皮也得去!否則若是不幸,就得吃RU486墮胎藥了。

天時地利人和,很自然的走到這一地步,但是,該考慮的事情還多著呢!

很愛他,怎麼辦?

很想和他相廝守,怎麼辦?

但是……真的要結婚嗎?可不可以緩一緩再說?我還沒有面對他家人心理準備,也沒有義無反顧地與他共效于飛的勇氣,更怕感情生變……

我還需要多一點時間。

在那扇門打開之前,希望我至少能蓄足勇氣,笑著迎向他,同他坦白。

這天,租書店的老板娘要我注意一個最近竄起的作者XX。她拿出本月全台連鎖讓和她自己店里的租書排行以茲證明,並且大方要讓我免費租下本她的書。

喔?這麼好?我隨手翻翻書,心里有了個底。

「她走的XX的路線吧?」我問老板娘。

「對啦!XX現在的租書量已經不如以前了,寫的比較好看!」老板娘掩口吃吃地笑。

原來這麼久沒看言情小說,市場當紅作者已經換人了?真是天地變色,那羅羽倩的願望不就落空了?難道要變目標嗎?

我把書放回去,老板娘拉著我︰「你不看啊?」

「不了,我家里也有好幾本這類的書,同行送的。」羅羽倩送了我好幾本,也很夠看了。「我是想喔……你也可以試試看啦!我想看看你要是走這條路的話,會不會寫得比她好看。」老板娘朝我擠眉弄眼。

「呵呵……再說吧!」我告別了刀子。

想起了羅羽倩的小說。她曾告訴我,如果寫激情場面,一本僅只一場的話,最好安排在第八章以後,那時男女主角的感情也成熟了,氣氛也培養夠了,讀者的期待也差不多了,一場便可達到畫龍點楮的目的。要是想寫多一點,就得平均分散在整本,這樣感情和激情才可以兼顧。

是嗎?不曉得其他同行是否真的照著這個步驟來。而現實生活的一幕幕激情場面,可有規則可循?我想起和永霖的那一夜,臉又發熱了。

我寫書似乎也沒啥原則,隨自己高興而寫,沒像羅羽倩花心思研究這些結構研究這麼透徹。不曉得她的書改得怎樣了?上回她約我在肯德基爺爺那兒踫面,就是稿了被編輯退了,來找我哭訴,哭完便回家改稿去了,我也沒怎麼安慰她,這是她選的路線,怎麼拿捏尺度自己要清楚,超過了改一改就好,也沒什麼好難過的。

衍靈的激情場面的處理就比羽倩唯美許多,分量上也少了那麼一點,就劇情而言,已經相當的精彩,寫多寫少也不影響銷售量多少。

我呢?羽倩對我的評價是「沒看頭」。衍靈則認為還可以再多那麼「一點點」,我听听便罷,因為寫作的重心不在這一方面,我才不管她們怎麼說。該寫的劇情已經寫不完了,要是再加重這些場面,可能一本分成上下兩冊,還是算了吧!

然而,言情走終點,激情便是重點,現實生活,愛情少不了這一要素,千年前,伊甸園的亞當和夏娃,已經驗證過了,道德家們再怎麼隱晦這個話題,它仍是個不可磨滅的事實。

就算這樣,我寫自己想寫的,方向,暫時還不想改變。

黑夜!

烏漆抹黑的夜。

烏漆抹黑的到達烏鴉都會不小心撞樹的夜。

男人!

一個很帥的男人。

一個帥到連黑夜都失色而烏鴉見了都羞愧的想撞樹的男人。

……

不行!這種寫法太缺德了!謗本就是騙稿費嘛!想學人家古龍大師,用一些深奧的句子,很精簡的寫出字句精髓,然後點重點,便是怎麼看,我的句子都像是在騙稿費,因為一點哲學意味都沒有。人家古大師筆下的人物意境,玄奧的多像報導主角讀過哲學系一樣,我的……

我遜!

寫到了某種程度,通常會開始懂得偷雞模狗。想想看,一本書的稿費反正也不過就是這樣,字多字少還不都是一本?既然如此,就盡量找些精簡字數、行數的方法,比方說︰

「……」——這種點點點可以點一行。

「?!」——這種問號和驚嘆號可以嘆一行。

「啊!」、「天!」、「我考!」——以上種種方法,輕松愉快的就能交一本何樂而不為?

一想起來就汗顏。回憶自己最初寫第一本書時,沒有交稿期限,行數字數根本不顧,一古腦兒將自己的熱誠傾泄百出,雖然廢話很多;而如今,熱誠她不知哪里去了,整天只想如何精簡字數,趕著交稿期限前送出稿件,今天還發起瘋,找出字最精簡的古龍大師武俠小說為範本,開始干起更無恥的勾當,結果……

我呸!

拿出鏡子來看看自己的嘴臉,更覺得面目猙獰,真是越來越討厭這樣的自己——把一個個有生命的字,簡化成一個個的符號,這樣,我還能寫出什麼感動人的東西嗎?

也許該停下來思考思考,想一想最初的自己,是什麼樣令我懷念的面目。

「怎麼了?又是敲鍵盤,又是照鏡子,還咕噥一些罵人的話,你不是寫稿嗎?就是因為你在寫稿我才不吵你的,你不寫稿在罵人,不如來陪陪我吧!」

永霖從背後摟住我的腰,在我的耳邊呢喃著,提醒我他的存在。

喔!冷落他了。假日他巴巴的來找我,我寫稿寫的專心,常會忽略他正在一旁,我真不是個好人,也虧他受得了。一想這里便有點窩心,滿感動的,他是真的愛我。

永霖告訴我,其實他的父親對我的印象還不壞,不會比岳馨蓮差多少,女人在他的眼里也不過都一樣不是什麼重要的角色,如果永霖要的是我,那就我吧!

好酷喔!

我該感謝盧伯伯對女人的偏見,因而造成我這個「程咬金」意外殺出線嗎?

只是,差就差在我沒有岳馨蓮的背景,不夠支撐永霖的椅子,因此,選擇我的後果是,他必須自己負責另外打造一把椅子,盧伯伯要他自己看著辦!

太酷了!

我該偷偷慶幸我們的婚事而無限擱置嗎?噢噢!不能表現得太高興,永霖會發火的,頂多在心里偷笑就好了,就像上回,對他坦白的後果是讓他生氣好一陣子。他為了我而努力著,我可得識相些,不能為他的事業盡一分心,起碼要適時給他點鼓勵和支持,不該幸災樂禍地扯他的後腿。

瞧我,現在應他的規定,見了他就「永霖」、「永霖」甜甜地叫,笑容也是甜甜的,不再是以往被他稱為「禮貌運動範本」式的微笑了,人畜無害的笑容就此為了他而永久歇業!被誠意吧?

沉醉在兩人的世界里,電話聲便像切割保麗龍一樣刺耳的惹人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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