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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金笺 第29页

作者:梁凤仪

旭晖在计算产业上从来都相当精明。

他这样提出来,等于说,金信晖的产业等于金氏家族所有,要分就得按金家老爷的遗产来分配,换言之我们只能占用其中的三分之一。

而我,又得按人头,把信晖名下分成六份,有两份属健如和她的女儿拥有。

对于钱银,我从来都不那么斤斤计较,直至来到香港,情势不同了,我才开始学习如何争取和保障我应得的利益。

在学习的初期,我当然没有要欺侮别人,要多占便宜的心,故而对旭晖提出来的,要我确保信晖的遗产一分为三,我倒是觉得合理。

当旭晖再向我提出现款的处置时,我起初是有点犹豫的。

因为,自从健如把信晖的印鉴找出来后,旭晖立即托他未婚岳家跟银号打好关系,拿印鉴盖在一张把日期推前的提款单上,将所有现款拿了出来,转在另外一个我和他共同签署的户口之内。这非但可以避免了香港政府要征收的遗产税,且立即手上有一笔现金可以周转,未尝不是旭晖设想的独到之处。

旭晖就为了他建立了这番功劳,于是对我说:

“大嫂,我出门深造在即,你知道涉渡重洋,处处非财不行,你在此反正有物业和店铺可以掌握,我想把钱先带在身边。”

“旭晖,我们这一家口总得要现钱生活。”

“然而,不靠我跟银号的关系,大哥的现款被冻结了,你又如何过日子?大嫂,饮水思源,是不是?”

他这么一说,直教我红了脸。

没有商场经验的人,在钱银的争夺与拉锯战上,往往输的就是脸皮薄。

健如是存心站在旭晖的一边,以显示她跟我在可能范围内都势不两立。

这是意料之内的事,意料之外的反而是惜如,竟也站在旭晖的一边,为他说话。

我就全然被孤立,只好屈服。

我当时曾经对惜如说:

“现钱有多少,旭晖拿走的话,我们往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呢?总有一段日子,财产才能解冻,且店铺也要现金周转才能营运下去,怎么旭晖不可以掉过来替我们想一想。

唉!”我叹一口气,“这儿名副其实是一屋子的孤儿寡妇。”

惜如道:

“他在外头人地更生疏,要专心念书,总要没有生活上的顾虑。我们几个撇开了什么孤儿寡妇的身分不提,还能有商有量,总不至于一团人抱着就饿死香江,对不对?”

我道:

“惜如啊,旭晖说到底是个男人。”

“男人与女人在今天开始应无分别了,有的话,应该是女人比男人更强。大姐,我的这番话很实在,你应该记住了。”

对的,我记住了。

当男人再不能保护女人的时候,女人只好强起来。

我们总不能死,总得要活下去,且活得比在男人的羽翼下更好、更辉煌、更光彩、更悠然自得。

真的别无选择。

我再跟惜如说:

“老实讲,也不能说旭晖在外头没亲人,他有未婚妻。”

我这么一说,惜如立即回驳:

“这年头,谁能说得定男女关系没有变动呢!”

我还是不知就里地管自说心里头的话:

“我看旭晖好像事事都信赖他的未婚妻傅菁与岳家,不见得有什么变动吧!”

惜如忽尔翘起了她的小嘴,摆一副不屑的样子,道:

“表面上的情况做不得准。从前人家看你和金信晖不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谁知真正恩爱还在外头。”

一番话像在我心上撒把针,痛得我浑身麻痹。

当时并不明白惜如为什么毫不留情地给我说这些荼毒我心灵的说话。这样做法,无异于揭开了我尚未愈合的伤口,撒把盐。凄惨的情状叫人眼泪直流,忍无可忍。

往后,我当然明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很多时,是无意中揭了人的疮疤,才会被害。

这世界上不只是故意害人的人才有敌人。

既是连惜如也这么说了,我就不便再争执下去,就依旭晖的请求,让他把现金先拿去了。

事实上,在香港开始要办的事也多起来。

先把耀晖和惜如送到学校里去上课是正经。此外,我得跟牛嫂商量:

“现今咏琴虽是会走路的孩子了,但忽然又多了三个初生儿,你怕是照顾不来了,得想办法多雇一个人在身边帮帮你。”

牛嫂点头道:

“我刚在菜市场内碰到了一个老同乡四婶,她说刚来了香港,回不去家乡了,正要在本城找份住家工,我看着顶适合,便要了她的地址,正准备给你说一声。”

“那就好极了,反正你跟她做拍档,只要你满意,我没有说不好的。”

牛嫂又压低声浪,向健如往的那房间呶呶嘴,问:

“那边的那一位姑娘,我们就不用照顾了吧!”

我自明白她的意思,指的是健如的女儿咏诗,是否都要我们一并把她带了。

我想想,反正是生米已煮成熟饭,很多事也不得不并在一起处理,若不给健如照顾的话,不见得等下她不另外雇个乳娘回来带咏诗,一样是花费,倒不如把功夫合在一起来得划算。

于是把这个安排告诉了牛嫂。只见牛嫂无可无不可的一副表情。然后轻声道:

“大少女乃女乃,今时不同往日,你凡事先顾了自己才好顾别人。这年头,肯将心比己,易地而处的人并不多。无所谓公平了,总之自己一双手维护着自己就是公平。”

没想到一个干粗活的妇孺,比我看事还要深。

的确,好心不一定有好报,尤其乱世,好心是着雷劈的多,有什么话好讲呢?情势在逼着人人都尽情自私,竭力贪婪。

例子很快就有一个。

旭晖拿了我们手头的全数现金赴美之后不到一个月,我有一天赫然地接到业主的通知,新住客要在两星期后就搬进来了,让我们如期迁移。

我奇怪地问:

“我们并没有说要搬呀?”

那姓冯的业主睁大了一双牛眼道:

“金太太,你开什么玩笑了?连那笔顶手费用都已袋袋平安,不搬怎么可以?除非你准备双倍赔订。”

当时香港的住屋,若是有租约的话,租客是可以把屋子转让给新的承租人,收回一笔叫顶手费的钱。听业主那么说,我就知道金旭晖临走时,把我们现住的房子让给新租客,那笔承让费用怕有几千元的数目,当然由他没收了。

租约是金旭晖给的,他当然有权这么做。

只是,闷声不响地就连我们的住处都出让了,让我们一家几口,拖男带女地一时间往哪儿找居所?

我气得什么似的,忍不住在两个妹子身边噜苏:

“他要的钱已经如数给他了,总不成要把这笔顶手费也捏在手上才走得安乐。现今我们快无家可归了。”

彼此沉默了一会,惜如忍不住答:

“这房子原本就是金旭晖租下的,他怕也在初租下时交过一笔顶手费,如今人要留学去,把他曾付出的收回来,其实也很天公地道。”

我立即辩正:

“惜如,话不是这样子说呢!”

还未及把话说下去,健如就道:

“现今也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了,反正人已经远去了,你能奈何他吗?谁对谁错不是关键,我们在两个礼拜之后得有地方住,那才是当前急务。”

不能说健如的话不对。

只是我胸膛之间的翳闷之气,老郁结在体内,吐不出来似,辛苦得很。

“大姐,你算是一家之主了,你得把这难题解决掉。”

我回到房间里去时,差一点点就哭出声来。

“大嫂,你别难过。”

猛地回头,我见着了金耀晖。

忽尔一个遇溺得快要没顶的人,看到了一块浮本,可以伸手抓着它,好好地喘一口大气似的,我一把抱紧了耀晖,久久不把他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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