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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战帖,接招! 第3页

作者:嘟嘟

打了通电话,一连串的嘟嘟声不绝于耳。抬头看时钟,凌晨十二点十分了,想必已经打烊了吧!唉,都怪自己,粗心大意的,把狗狗丢在那儿过夜,想到就好自责。睡一觉,明天宠物店一开,就要把它接回来。

躺上床,芯美睁着眼呆滞地望着天花板。怪哉,明明应该觉得疲惫呀,为何脑中的细胞却像被鼓动了一般,天南地北运作个没完。

真是职业病!芯美喃喃自怨。才刚交完稿,现在灵感又来了。

不过,哪有作家会嫌灵感多的呢?思忖至此,她纵身弹起,回到书桌前点亮台灯,打开电脑。黑暗中的光晕像在播送着灵感的种子,源源不绝。她的思虑分明,心灵澄静,纤纤长指在键盘上快速飞掠,将脑海中的一幕一幕诉诸文字,赋予它们生命力。

约莫到了凌晨一点半,芯美的大纲于焉完成,明天一早,接回在宠物店待了一夜的Chocolate今后,就可以动笔写书了。

自从一年前开始写稿后,芯美就深深迷恋上这种感觉——制造书中人物,进而了解他们,为他们编织新鲜有趣的故事,藉着他们,也可以抒发她的梦想、创造她的希望……这也是芯美愿意离乡背井,辞掉离家近的工作,远道上台北打拼的原因。朋友常问她,待在南部也可以写稿啊,为何一定要只身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他们当然不了解,台北这个大都会,有挑战、有刺激,对她的写作生涯,才会有帮助;更何况,她也不想待在那个家——

那个到凌晨三点,都还有酒鬼打扰的家。

俗话说:平时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然而,比较起来,她反而不那么怕鬼,她怕的是那个老喝得醉醺醺,半夜回来把家里闹得鸡犬不宁的酒鬼老爸。

因此,她宁可搬来台北,远离那个讨厌的人。

而她追求的新生活,的确如她所愿,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灵感来时写写书,缺乏灵感时或许出去找找刺激、谈场恋爱,一切一切,都在她的掌控中……

必上电脑,她的手指有些酸疼,应该好好休息一下了。

打开窗,外头的月色皎洁,夜晚的风中有着春天乍暖还寒的气息。

轻轻钻进被窝,幻想着明天拥抱Chocolate的快乐,慢慢地,带着笑进入梦乡……

第二章

连着两天,芯美一是因为腿伤而提不起劲上街,二是突如其来的文思泉涌。因此,除了睡眠以外,她几乎都是端坐在电脑前面,守候着她的灵感、护卫着小说情节,深怕一个不小心松懈了,那宝贵的构想便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从没想过自己会有这么惊人的爆发力——不过一天半的时间,她的新作便完成了四分之一。

盯着电脑萤幕,芯美的心情真是HIGH到无法自拔。

然而,满满的成就感却不能遮盖她的腰酸背痛,也不能填补她的五脏庙。当Chocolate耐不住饿,窝在她身旁不悦低鸣时,她也意识到自己该好好歇会儿了。

为可怜的Chocolate倒了一整碗的饲料,看它津津有味吃了起来,芯美盘算起今晚该用什么食物犒赏自己。

有了!灵机一动——算算今天的日子,突然想起转角的日式唰唰锅昨天已经开幕了。

这倒好,开幕志庆还打八折呢!经济又实惠。脑海中赫然浮现那一卷一卷的羊肉薄片,还有挟着阵阵香气上升的袅袅白烟……

说时迟那时快,芯美早已受不了诱惑而一溜烟进房,随意挑件线衫和短裙套上,拿起钱包和钥匙,交代快乐进食的狗狗要好好顾家,然后轻松愉快地打开门。

门外站了一个人!正准备按下电铃呢,见里头有了动静,手便停在半空中。

一时间,四目相视——

又是他!

芯美愣在原地,不知作何反应。

“嗨,你要出去啊?”他先开了口,带着她已然熟悉的笑意。

“嗯,”她微微颔首。“出去吃饭。你……有事吗?”第二次见他,芯美的敌意竟然消失殆尽。尤其见他那一身得体的衣着、梳得有型的黑发、迷人的双眸、挺直的鼻梁及他手上的一束花时,她甚至……甚至对他有了好感。

“没什么要事,只是下班顺便过来看看你,还有,答应赔你修车钱的。唔……你看起来,情况似乎不错……”说完,他不禁自嘲地想,这真是今年度最蠢的废话。

他怎么也不敢想象,前天那只暴跳如雷、对他大吼大叫的母老虎,现在竟然娇俏且女人味十足地站在他面前。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的他,竟开始显得扭捏不自在。顿了几秒,才意识到什么似地,将手中的馨香递上前。“这让你布置一下屋子。”

“喔……谢谢。车没怎样啦,皮肉伤罢了。”芯美昨天才到礼品店买了张KITTY的防水贴纸,将擦痕掩饰起来。接过那束花,她的神情轻松多了。盯着瞧了半晌,忍不住吃吃笑了起来。

他毕竟也不笨,当然了解她笑的原因,这也是他的用意——只要能化解和她之间的紧张气氛,就算要他做些蠢事,他也愿意试试。说也奇怪,明明一天前被她骂得狗血淋头;然而,他对她,却一点埋怨都没有,反而多了点想要更亲近她、认识她的意欲。

“因为……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花,所以干脆每种买一朵,总有你喜欢的吧!”他笑着解释道。

芯美看着手中握着的,这真是生平见过最丑陋、最杂乱、最没品味的花束了;然而,她却没有任何鄙视的表情,相反的,倒觉得这人挺有趣的。

芯美在门口笑个不停,指了指被天堂鸟压在下方的香水百合说:“你说对了,的确有我喜欢的。”

她的话,就是他要的答案。心中暗暗窃喜,他站在门外陪着她笑,一边偷偷欣赏着她灿烂的笑靥。

嗯,笑起来好看多了,他暗忖。

笑了一阵,他赫然发现她是怎么对待她的伤口的,指了指她膝盖上头的纱布,他皱了皱眉说:“这样对伤口不好吧,弄不好还会发炎呢!”

“我也知道啊,”芯美转身将花轻轻放上鞋柜,走出来关上门。“就是怕痛嘛……万一不小心被外物摩擦到伤口,那可是哭天抢地的痛呢!我打算吃完饭回来,洗个澡后再拆掉。”

“吃饭,对喔,你要去吃饭……”他意识到自己耽误了她的时间。

“你吃过了吗?”芯美随口问问。毕竟人家诚心诚意来拜访,总不好收了人家花就过河拆桥吧。

“还没,刚下班就直接过来了。”他居然有些紧张、有些期待,就怕她只是客套地问问,根本无心理会他的情况。“那……要不要一道去吃?”她问,随即又率性加了一句:“不过,我今天可是非唰唰锅不吃喔,若你没兴趣,请自便。”

“唰唰锅?!”他眼睛一亮。“好主意!”

芯美从没想过,居然会跟这男人尽释前嫌,甚至一同用餐,相谈甚欢。

多么不可思议?然而,这事就是发生了。

有道是“不打不相识”,而他们却是“不撞不相识”,慢慢地,芯美似乎不再排斥上天的这种安排了。如果仅是让爱车多了几条刮痕、自己膝盖多了个疤,却能换来一次别出心裁的邂逅,甚至是一段浪漫动人的恋情,那这些之前还让她咬牙切齿的遭遇,也就微不足道了。

思虑至此,衰神仿佛摇身一变成了喜神。

尤其当芯美不期然地发现,街上大部分女人的目光都会朝这个叫做巫丰群的男人聚焦,而用一种既羡慕又嫉妒的眼神瞄她时,她对他的兴趣,开始在心底慢慢地、慢慢地累积,而她,完全不想抗拒什么。说真格的,这人的确有条件成为她的恋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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