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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戰帖,接招! 第3頁

作者︰嘟嘟

打了通電話,一連串的嘟嘟聲不絕于耳。抬頭看時鐘,凌晨十二點十分了,想必已經打烊了吧!唉,都怪自己,粗心大意的,把狗狗丟在那兒過夜,想到就好自責。睡一覺,明天寵物店一開,就要把它接回來。

躺上床,芯美睜著眼呆滯地望著天花板。怪哉,明明應該覺得疲憊呀,為何腦中的細胞卻像被鼓動了一般,天南地北運作個沒完。

真是職業病!芯美喃喃自怨。才剛交完稿,現在靈感又來了。

不過,哪有作家會嫌靈感多的呢?思忖至此,她縱身彈起,回到書桌前點亮台燈,打開電腦。黑暗中的光暈像在播送著靈感的種子,源源不絕。她的思慮分明,心靈澄靜,縴縴長指在鍵盤上快速飛掠,將腦海中的一幕一幕訴諸文字,賦予它們生命力。

約莫到了凌晨一點半,芯美的大綱于焉完成,明天一早,接回在寵物店待了一夜的Chocolate今後,就可以動筆寫書了。

自從一年前開始寫稿後,芯美就深深迷戀上這種感覺——制造書中人物,進而了解他們,為他們編織新鮮有趣的故事,藉著他們,也可以抒發她的夢想、創造她的希望……這也是芯美願意離鄉背井,辭掉離家近的工作,遠道上台北打拼的原因。朋友常問她,待在南部也可以寫稿啊,為何一定要只身來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他們當然不了解,台北這個大都會,有挑戰、有刺激,對她的寫作生涯,才會有幫助;更何況,她也不想待在那個家——

那個到凌晨三點,都還有酒鬼打擾的家。

俗話說︰平時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然而,比較起來,她反而不那麼怕鬼,她怕的是那個老喝得醉醺醺,半夜回來把家里鬧得雞犬不寧的酒鬼老爸。

因此,她寧可搬來台北,遠離那個討厭的人。

而她追求的新生活,的確如她所願,自由自在、無拘無束,靈感來時寫寫書,缺乏靈感時或許出去找找刺激、談場戀愛,一切一切,都在她的掌控中……

必上電腦,她的手指有些酸疼,應該好好休息一下了。

打開窗,外頭的月色皎潔,夜晚的風中有著春天乍暖還寒的氣息。

輕輕鑽進被窩,幻想著明天擁抱Chocolate的快樂,慢慢地,帶著笑進入夢鄉……

第二章

連著兩天,芯美一是因為腿傷而提不起勁上街,二是突如其來的文思泉涌。因此,除了睡眠以外,她幾乎都是端坐在電腦前面,守候著她的靈感、護衛著小說情節,深怕一個不小心松懈了,那寶貴的構想便會消失得無影無蹤。

從沒想過自己會有這麼驚人的爆發力——不過一天半的時間,她的新作便完成了四分之一。

盯著電腦螢幕,芯美的心情真是HIGH到無法自拔。

然而,滿滿的成就感卻不能遮蓋她的腰酸背痛,也不能填補她的五髒廟。當Chocolate耐不住餓,窩在她身旁不悅低鳴時,她也意識到自己該好好歇會兒了。

為可憐的Chocolate倒了一整碗的飼料,看它津津有味吃了起來,芯美盤算起今晚該用什麼食物犒賞自己。

有了!靈機一動——算算今天的日子,突然想起轉角的日式唰唰鍋昨天已經開幕了。

這倒好,開幕志慶還打八折呢!經濟又實惠。腦海中赫然浮現那一卷一卷的羊肉薄片,還有挾著陣陣香氣上升的裊裊白煙……

說時遲那時快,芯美早已受不了誘惑而一溜煙進房,隨意挑件線衫和短裙套上,拿起錢包和鑰匙,交代快樂進食的狗狗要好好顧家,然後輕松愉快地打開門。

門外站了一個人!正準備按下電鈴呢,見里頭有了動靜,手便停在半空中。

一時間,四目相視——

又是他!

芯美愣在原地,不知作何反應。

「嗨,你要出去啊?」他先開了口,帶著她已然熟悉的笑意。

「嗯,」她微微頷首。「出去吃飯。你……有事嗎?」第二次見他,芯美的敵意竟然消失殆盡。尤其見他那一身得體的衣著、梳得有型的黑發、迷人的雙眸、挺直的鼻梁及他手上的一束花時,她甚至……甚至對他有了好感。

「沒什麼要事,只是下班順便過來看看你,還有,答應賠你修車錢的。唔……你看起來,情況似乎不錯……」說完,他不禁自嘲地想,這真是今年度最蠢的廢話。

他怎麼也不敢想象,前天那只暴跳如雷、對他大吼大叫的母老虎,現在竟然嬌俏且女人味十足地站在他面前。一點心理準備都沒有的他,竟開始顯得扭捏不自在。頓了幾秒,才意識到什麼似地,將手中的馨香遞上前。「這讓你布置一下屋子。」

「喔……謝謝。車沒怎樣啦,皮肉傷罷了。」芯美昨天才到禮品店買了張KITTY的防水貼紙,將擦痕掩飾起來。接過那束花,她的神情輕松多了。盯著瞧了半晌,忍不住吃吃笑了起來。

他畢竟也不笨,當然了解她笑的原因,這也是他的用意——只要能化解和她之間的緊張氣氛,就算要他做些蠢事,他也願意試試。說也奇怪,明明一天前被她罵得狗血淋頭;然而,他對她,卻一點埋怨都沒有,反而多了點想要更親近她、認識她的意欲。

「因為……我不知道你喜歡什麼花,所以干脆每種買一朵,總有你喜歡的吧!」他笑著解釋道。

芯美看著手中握著的,這真是生平見過最丑陋、最雜亂、最沒品味的花束了;然而,她卻沒有任何鄙視的表情,相反的,倒覺得這人挺有趣的。

芯美在門口笑個不停,指了指被天堂鳥壓在下方的香水百合說︰「你說對了,的確有我喜歡的。」

她的話,就是他要的答案。心中暗暗竊喜,他站在門外陪著她笑,一邊偷偷欣賞著她燦爛的笑靨。

嗯,笑起來好看多了,他暗忖。

笑了一陣,他赫然發現她是怎麼對待她的傷口的,指了指她膝蓋上頭的紗布,他皺了皺眉說︰「這樣對傷口不好吧,弄不好還會發炎呢!」

「我也知道啊,」芯美轉身將花輕輕放上鞋櫃,走出來關上門。「就是怕痛嘛……萬一不小心被外物摩擦到傷口,那可是哭天搶地的痛呢!我打算吃完飯回來,洗個澡後再拆掉。」

「吃飯,對喔,你要去吃飯……」他意識到自己耽誤了她的時間。

「你吃過了嗎?」芯美隨口問問。畢竟人家誠心誠意來拜訪,總不好收了人家花就過河拆橋吧。

「還沒,剛下班就直接過來了。」他居然有些緊張、有些期待,就怕她只是客套地問問,根本無心理會他的情況。「那……要不要一道去吃?」她問,隨即又率性加了一句︰「不過,我今天可是非唰唰鍋不吃喔,若你沒興趣,請自便。」

「唰唰鍋?!」他眼楮一亮。「好主意!」

芯美從沒想過,居然會跟這男人盡釋前嫌,甚至一同用餐,相談甚歡。

多麼不可思議?然而,這事就是發生了。

有道是「不打不相識」,而他們卻是「不撞不相識」,慢慢地,芯美似乎不再排斥上天的這種安排了。如果僅是讓愛車多了幾條刮痕、自己膝蓋多了個疤,卻能換來一次別出心裁的邂逅,甚至是一段浪漫動人的戀情,那這些之前還讓她咬牙切齒的遭遇,也就微不足道了。

思慮至此,衰神仿佛搖身一變成了喜神。

尤其當芯美不期然地發現,街上大部分女人的目光都會朝這個叫做巫豐群的男人聚焦,而用一種既羨慕又嫉妒的眼神瞄她時,她對他的興趣,開始在心底慢慢地、慢慢地累積,而她,完全不想抗拒什麼。說真格的,這人的確有條件成為她的戀愛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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