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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定韶华 第2页

作者:丛阙

包悲惨的是,四个月下来,虽然吃好穿好,却一文工钱都拿不到!

第一个月,他告诉自己,大概是每两个月结一次账;第二个月,他想,大概前三个月是试用期;到了第三个月还没动静,他悲哀地意识到,自己可能在那种肚子太饿的情况之下说了什么一辈子服侍左右之类的胡话,被主人当了真,所以才理所当然地以压榨他的劳力为己任。

他甚至没模过那些可爱的金叶子一下,住客栈用饭都是主人自己会的账,按道理书生花销,付钱的不都是他身边的书童吗?呃,虽然虎背熊腰有一脸大胡子的书童很少见——总之,他不给他钱,会账时却又总给得太多引人觊觎,他都不知道已经替他解决多少拦路抢劫的歹人了,这人竟然一点表示都没有,怎么当人家主子的呀?怎么着也称赞几句吧,他却总不说话,站在一边看他教训完了毛贼,抬脚就走。

不过慢慢地他倒也发觉,其实他不是故意如此。毕竟一个连吃穿住行都没法自理的人,你能指望他懂多少人情人世故呢?

他们到任何一地都会重复以下情节:打听之后到最大的酒楼,挑最好的位置坐下,主人开始严肃地点那一串用水晶、八宝之类打头的菜,伙计愣了大半天才说没有这些,要不要来店里的招牌菜,于是,就被那种让人家羞愧得恨不得一辈子都不出来吃这行饭的眼神盯他个一盏茶时间,再说:“好。”到莱州时,终于让他幸运地点到了跟他所说名堂一模一样的螃蟹,哪知上了桌之后,他却指着盘中之物问可怜的伙计:“这是什么?”搞了半天才知道,他从没见过带壳的螃蟹。没得说,在一百文钱的诱惑下,伙计自告奋勇替他剥壳。当时还埋怨干吗不让自己人赚钱,但在眼泪汪汪的伙计被要求洗十遍热水五遍冷水才准动手时,李宜得心中大叹:好险!

主人会自己穿衣服和梳头,知道这个后他简直感动得痛哭流涕。虽然中衣短袄常被穿错次序,但至少外袍看起来是很整齐的;虽然鞋子几乎每天的左右脚都不一样,但至少走路的样子还是理直气壮的;虽然发簪插得“稍稍”倾斜了一点,但至少头发还是没散——总之,只是邋遢而已,真的。估计这是主人遇到他之前没被抢的惟一理由。

主人不会洗衣服,所以衣服鞋袜都是换一套扔一套的,从不穿第二遍。

主人早上起来会很自觉地打水洗脸,却从来不知道用衣服以外的东西擦脸。

主人晚上一定要向店家多要三床被子垫在身下才睡得着。

……

结论一,主人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才碰上他这么好的仆人,让他变得干干净净一路受姑娘垂青。

结论二,他李宜得真是倒了八辈子霉才摊上这么个主儿,做白工还得忍受听不懂的噪声对他耳朵的迫害。

为什么会好死不死地让这个怪人救了他?为什么他要跟他没头没脑地走来走去?为什么他莫名其妙地成了终生仆人?为什么他不忍心抢了金叶子就跑?为什么师父骗他说不用读书学武就会很有出息?为什么他不是个女的可以跟师妹一样靠舞剑就能赚钱?

他,李宜得,穷困潦倒的江湖中人,跟了一个稀奇古怪的主子,天南海北地到处看房子瞧寺庙,离家万里,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却一无所得,如此际遇,真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呜呜呜呜……

“在这里!”

小小的声音破坏了他全力营造的悲情气氛,望了望似乎一无所觉的主人,李宜得懊恼地看向湖对面。

草丛中,依稀有两个身影。

“他吹奏的是古曲《梅花三弄》。”最重要的是这吹奏者远远看去身形颀长优雅,背景必定不凡。

纵然压低了音量,仍可听出说话者有一副清脆的好嗓子。

“是名曲吗?”这些蚂蚁要把馒头屑背到哪里去?

有些稚气的回应声中没有好奇,平平的语调显然心不在焉。

“东汉桓伊所作,用以称颂梅花的高洁雅致,傲霜怒放。”啊,再细看发觉长得真很俊呢。

“喔。”蚂蚁得真慢。

“这位公子的笛曲不但合乎音律,回环间更自出新意,听之有寂寥肃杀之感,可谓尽得梅花神韵。”但愿没有掰错,才貌俱优又有身家的男人难得遇到,不能随便放过。

不知是不是错觉,李宜得发现那个好听的嗓音越来越超出“低语”的范围,就算身无内力之人——比如他家主子——也能听个一清二楚。

“是这样啊。”咦,爬不见了,“但是云起姐,你为什么要躲在这里呢?”

笛声恰歇,最后几个音符泠泠落入水中,把天真的疑问伴奏得悠扬。

“啊?这个,呃……对呀,我们躲在这里干吗?走啦。”

说话间,一团浅绛色身影从草丛中升起,年轻女子尴尬地朝湖对面一笑,没有得到任何人的回应,神色更形无措。

很美的女人,难得的有些书卷气,但也不算极品,师妹就比她好看。叫云什么是吧?袅袅娜娜地朝主子飘来。

又是一个。李宜得坐起身子,准备看戏。

“云起见过公子。方才得聆雅奏,实是平生之幸。”云起优雅垂头,盈盈敛衽,连脸颊都是红的。

“过奖。”

“奴家亦粗通音律,不知可有幸向公子讨教一番?”嗯,处变不惊,连声音都是那么醇厚动听,自己果然有眼光!只是低着头自顾自擦拭笛子,是否无礼了些?

“下里巴人,敢扰清听。”仍是低头。

不愧是读过书的,多会说话!“公子过谦了。寒舍就在左近,不如屈尊一叙?”

将笛子插到腰后,男子抬头。

云起说不出话来了。

那是一张玉般的容颜,比适才远观时更形出色数十倍。但这还不是她噤声的理由。

呆滞。

这种神情可以出现在任何一个人脸上,但绝不该是他。那么完美的五官,一笔一划都是老天爷最精心的巧思,不容损益分毫。

却有这样的眼神。

不是遗世独立的漠然,而是精气涣散的空洞。望着她,视线却好似定在遥远的虚空,什么都看,都不看。不是傻子,傻子不会有那样的笛声和应对,反倒像……对了,像乡野之人口中的离魂症!被什么鬼祟的东西勾去了一半魂魄,镇日里浑浑噩噩,凡事不知。但是他的神志看起来很清楚……

不管了,总之少惹为妙!初时的勇气已消退了大半,她开始寻找得体的借口。

可下一瞬,又被男子弯起的嘴角摄去心魂,不愿走开——虽然眼中仍无情绪,但这一个浅笑已让整张脸整个人蓦地亮了起来。

她大概明白当年周幽王为什么会干下一堆蠢事只为博佳人一笑了。果然值得!真的好美!

男子的薄唇微动,然后吐出天籁:“呵呵呵,姑娘……”话音未落,只见那朵绛云已经成为龙卷风,刮到十丈之外,且仍在急速远离中。

“就知道。”李宜得见怪不怪地撇撇嘴。不过饶是他早已料到结果见怪不怪,还是被那文弱女子与外表完全不相称的奔跑速度吓得不清——人的潜力,果然是无穷啊。

现在该说说他这一路上最重要的发现——主人笑起来……很恐怖。

主人长得不错——如果肯放为男子的一丁点自恋和自尊的话,李宜得就该承认还不是一般的“不错”。可惜的是,他的脸上从来没出现过正常的表情,也好在如此,一路走来才没出人命。更奇怪的是,惟一算是表情的表情——笑,却是吓退众家女子的主因:只要他咧开嘴,发出那种只需要照着“呵”字念三声就算制作成功的“笑声”,一切艳遇的可能都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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