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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楼下 第8页

作者:秋风醉

他的动作停了下,抬头看她一眼。“很好看。”这不是恭维,而是事实。他想,他们应该有优良的遗传基因,所以子女相貌都不俗……不过她问他的意见做什么?

“那你觉得你自己呢?”

“……”

“我是不是又说了难接的话?”

“嗯。”

丙然很难拿捏。她微微歪头,自言自语:“那方小姐应该也是很美的。”只是,在她眼中,众生平等。

“妳不喜欢她吧?”月兑口问出,才察觉自己的失礼,还没来得及道歉,她已微讶回答:

“我表现得这么明显啊?”

“不……”是因为他一直在观察她──啊!他懊恼地蹙了下眉,因为发现自己的老毛病又犯了。

“其实我也不是不喜欢她。”她单手支撑下巴,像在深思什么,喃喃道:“如果只是单纯不喜欢就好了。”

什么意思?他不解地看着她。

“啊,要来不及了。不好意思,我要出门了。”她将麻将盒收好,对他一点头。“折迭桌等我回来再收就好了。”

他点点头,不便继续逗留,自行告辞。“那我先走了。”

出屋按下电梯按钮时,唯一的那部电梯正好从二十八楼向下,且走且停,好不容易到了一楼,又以断断续续的方式缓缓上升,在电梯门前等了将近五分钟,他皱了皱眉,转身决定爬楼梯上去。

C座的门在此时开了,她换好衣服自屋内走出,见到他,微微一愣。“你还在?”

“嗯。就要不在了。”他顺手替她摁下往下的按钮,朝她的方向挥一下手,踱向楼梯口,临走前回眸瞥了她一眼。她的穿著很随性,不像要出去工作……话说回来,她到底是以何为职业,怎么平常时间还有闲在家打牌?

他们之间的距离虽只一层楼,他对这位芳邻却还是不甚了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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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经营的是间小小的乐器行,所以他从小就跟音乐结下不解之缘。

七岁的那年,他对那台乌亮又能发出声音的机器感到无比好奇;黑白相间的琴键,用手指轻轻一按就有声音跑出来,多么奇妙。

于是他开始学习钢琴,并且喜欢上它。

十岁的那年,他加入学校的音乐队,对那台好像一片片银色瓦片铺成的乐器感到无比好奇;用琴槌一敲,叮叮当当,清脆得像敲击星星的声音,多么好听。

于是他开始学习铁琴,并且喜欢上它。

十二岁的那年,他对于自己被调派为乐队的手风琴手而欢喜,因为他早就对这乐器感到无比好奇;一只手按琴键,一只手拉风箱,音符就在一来一往间诞生了,慵懒而悠扬,多么悦耳。

于是他开始学习手风琴,并且喜欢上它。

然后是吉他、长笛……每样他都有粗浅涉猎,即使真正专精的还是只有从七岁那年开始学习的钢琴。

二十八岁的今年,他搬入租赁的新居,认识了一位住在楼下的新邻居;她每早八点半到九点半会到楼下健身房骑脚踏车,拥有一个据说性感的手机吊饰,一双报废的高跟凉鞋,常像赶场一样在电梯里解决不知是早餐还中餐,有时说话无厘头得让人不知如何反应才好……多么奇怪,奇怪得让他感到无比好奇。

于是他开始接近她、观察她,并且……也会喜欢上她吗?这似乎合情合理却又荒谬诡异的念头钻入脑中,使他困扰地微微蹙眉。

的确,每次引起他兴趣的事物在几经观察之后都会为他所喜爱,可她是个活生生的人而非“事物”,不能以常例度之,却又无前例可循。

“那么今晚的节目就到此为止,最后要为你播放的乐曲是《夏夜》,来自禹乐乐,大禹治水的禹,快乐的乐,音乐的乐;专辑名称是《凝》,凝聚的『凝』,不是他的出道同音专辑宁静的『宁』喔。”

耳中传入DJ的声音,他才发现自己刚刚想得太过出神,居然忘了自己正在收听广播节目。睡前收听这节目是他的习惯,因为DJ选的乐曲很适合夜晚聆听,而最重要的原因当然是……

“希望所有听众朋友都有一个愉快的夏夜,『倒挂音符』我们明晚再见。”

唧唧蝉鸣声伴随轻柔的音乐自喇叭中透出,他以双手为枕躺在沙发上,眼睛漫无目标地仰望天花板,心情平静愉快以及温暖。一曲播完,节目结束,他以遥控器关掉收音机,起身走向厨房。打开冰箱想倒杯水喝,孤立在第二层的那盒新鲜生猪排又一次提醒了自己的不自量力,他微一皱眉,表情变得有些烦恼。

懊不该再试一次?考虑了近一分钟,内心依然不豫。

不过,最终他还是没白费力气,而是很有自知之明地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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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咚。门铃响时,她正在翻冰箱准备晚餐材料,自冰箱门后伸长颈子,有些疑惑会是何人来访。

棒壁的孟老太太、对家的陶菲菲、甚至是管理员她都想过,就是没想到真正出现的会是沈宇。不过她很快就反应过来,抬手打招呼。“嗨,有什么事?”

他手提来自超市的塑胶袋,沉默了几秒,像在思索该怎么开口,最后干脆直接将手上的塑胶袋递上。

她微讶接过。“这是什么?”

“猪排。因为一些缘故……我昨晚买了,但没办法做,丢掉又太浪费,可以送妳吗?”他有点尴尬地补充一句:“保证不是有问题才要月兑手。”

她奇怪地看看塑胶袋,再看看他。“能不能问是什么缘故?”

他又沉默好几秒。“可以的话……我不想回答。”

“喔,好吧。”她耸耸肩,也不强人所难。

“那……再见。”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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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不想回答的缘故……当然就是很难启齿的缘故。

这次教训使他惊觉自己竟是个耳根子颇软的人,不然不会因为无意间听到一位揪着女儿去买菜的中年太太说的一句夸大话而受蛊惑。

──“炸猪排这种料理实在太容易,自己随便做做,不但比外面好吃又健康。”

好吃又健康。明知这种怪谈就像“轻松又好赚”一样,还没出现在世上,而他居然还鬼迷心窍,催眠自己没有任何可笑弱点,以为那说不定还能就此改善。

事实证明目前他自我催眠的功力完全不到家,梦作得太美。

叮咚。门铃响时,他正将炉子熄火,自厨房门后伸长颈子,有些疑惑会是何人来访。管理员吗?或者……难道是她?

打开门,见到来人果然如自己所预期。这次她没抬手招呼,因为她手上端着个盘子,盘上还冒着热气的是……炸猪排?

“嗨。”她将盘子递上。“请你吃。”

他伸手接过,因出乎意料而有些愣愣的。“谢谢。”

“炸猪排算是我的招牌菜,所以味道应该还不赖。”

他眼睛盯着手上的盘子,内心五味杂陈,错愕、惊讶、困窘、高兴,外加一点感动;但说来说去,能表达的还是只有那句:“谢谢。”

炸猪排,金黄酥脆的炸猪排,睽违已久的炸猪排……欢乐无限的炸猪排啊。

“你在煮东西?”她仰头嗅嗅。

“对。”

“不然这样,你把你今晚的菜色分一点给我当作交换。”她扬扬下巴。“你的眼神告诉我你很不好意思白白受惠,不过你其实不用有这种反应,因为那猪排是你出钱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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