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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枫叶轻 第6页

作者:针叶

“我也不需要。”停下步子,他侧身与她对视,却听她丢出一颗炸弹——

“你想来一段异国恋情吗?”

紧皱的眉头表明他的不解。

浅麦的笑容扬起不羁,“既然我们都不需要人陪,但我们现在却彼此陪伴着,你不觉得太可惜吗?”

可惜?她的论调真奇怪。

拍拍他的胸,她继续:“所以,既然遇到了,我们不妨……来一段异国热恋如何?不必要有任何感情的负担,对未来也不需要保证。枫景好心情好,不如让我们好好相处一段时间。你同意吗?最重要的一点,你不讨厌我,我不讨厌你。这是非常好的开始。”

回答,是他的眉拢成“川”字。

不必要有任何感情的负责,对未来也不需要保证——偏激的女人。

来一段异国热恋——这就是她今天奇怪行径的目的?

直觉地,他想否定。拒绝在喉间绕了绕,唇边却扬起邪气俊美的笑,“宝贝儿,你说真的?”

她点头。

“没问题。”倏地将她拉进怀,有了前车之鉴,他先一步拉开她的相机,不顾人来人往的地下城,缓缓低头,“我答应你。”舌忝去唇边残留的鲑鱼汁,满意她没有退缩。

“谢谢。”她笑,有点吃不消他拥抱的方式。若以后想抱她时,总拉得她头晕可不行,她得提提这一点,“你可不可……唔……”

抗议无效。

倏地噙住红唇,他做了在脑中打转八天的事——深深深深深地……吻她。

第三章

必佑珥是个称得上狂傲的女人,虽然哪,她自己并不承认。

男人是什么滋味,她并不介意品尝。而什么时候品尝,则要依她的心情和感觉。相对于十八岁就将纯真的躯体送给男人品尝的少女,她的二十六岁是老了点。

其实,是很老很老——很老……才对。

呃,言归正传——

必佑珥是一个专业的摄影师。

十六岁在影楼做小妹捞外快,二十岁入《摄色》做摄影助理。别告诉她要用心学习,志不在此,能混到三流大学的毕业证已经不错了。二十二岁正式成为杂志的聘用摄影师,因为她拍出的一组图片在展览中引起爆场。毕竟,在一堆玩技巧玩光圈、玩色度玩明暗、玩痛苦玩战争的图片中,四个小天使争夺一颗苹果是件有趣的事,而收尾的一张,是遭到牙齿侵略被留下四种不同牙印的苹果仔仔。整组图片很简单,也轻易地吸引了观赏者的眼球。她其实不觉得这组图片有何可取,只不过适巧与深沉的图片形成鲜明壁垒,让她有机可乘罢了。

她也是个凭直觉做事的女人。

直觉是人类下意识的行为,也就是未经充分逻辑推理的直观。所谓凭直觉,即是她做事一向依着本能,感觉好就欣赏,感觉不好就抛弃。在某种程度上,这是缺点,但在关佑珥身上,却成了再适当不过的优点。这在她成为专职摄影师后更为明显。

这个女人也很矛盾。

私生活上绝对的直觉第一,而工作上却能做到无门派之偏见,也就是在保持直觉原则的基础上进行适度软化。举例说,若被派到令她生厌但无法推辞的模特儿拍广告(虽然机会小),最终在杂志上印出的只会是产品和身体……的某部分,且分不清是哪一部分,至于模特儿的脸……任你天马行空地想吧。对此,产品商往往竖大拇指,也正是这一点,让《摄色》的总编辑大感欣慰。

想尝尝男人是什么滋味,这念头早在二年前就存在了。似乎是秋天的某个黄昏,她正为某品牌香水拍摄一组杂志广告,脑中突然就蹦出了一句“我也该尝尝男人的滋味”。因当时正在工作,念头闪过后便被她抛于脑后,当停止忙碌,念头居然像幽灵一样在脑中跳闪舞,挥之不去。

对于“性”,她没什么特别的原则。只觉得二十四岁的年纪,过了面对咆哮大海起誓的青春,但也没到干燥花阶段,正是品尝男人的最佳年龄段(她是绝对不会有汗颜之感的)。

就算儿时被灌输了传统的贞洁观,也给五花八门的世界感染殆尽。是故,她雄心勃勃地开始寻觅、估量可以品尝的男人,而这一找,竟然给她找了两年之久。所以,她又老……没错,姑娘她二十六了。

老天似乎在玩她啊,给了她“思想”,却不给她“机会”?

两年哦,真该死的锻炼人的耐心和毅力。

她长得……不差吧。就算一张脸看了二十六年,有点审美朦胧,至少——夜半出现没吓坏小朋友(在头发飞翘的状况下),不会有碍观瞻被人当成月球表面(即脸上肌肤坑坑洼洼),更不会像野兽派或分割主义的油画,为什么……为什么……

没人追?

不是。

没有那些狂蜂婬燕……啊,不不,是英俊又帅气的男人在身边跳舞?

也不是。

唉!首先她想申明,想尝男人的滋味和性豪放是不可以划等号的。

有了这个念头,只表示她会在日后的生活中多加留意,并在一定的契机下完成它。问题在于,没有一个男人能让她主动扑上去。简言之,他们全部不能勾起她的“色心”,更甚至,完全没有绮念。就像一盘没放调料的生菜,如何下口?

哎噢,既然找不到,就放过她吧,没有经验她可是一点也不介意。何况,她自认保持着非常优良的习惯——爱干净。

因为爱干净,所以绝对不随便找个帅哥充人数。这种事情算是人生的一种……享受吧,怎么也不能用没有烧卖虾饺凑来衡量。

司马温这个男人,直觉上……不差。虽然拼命想否认自己的种族兼民族情节,她还是得承认,东方帅哥比西方帅哥合她的脾味,也比混血帅哥易于让她接受。

嗯,司马温是个……是个……

哎呀,千百万别指望从关佑珥嘴里吐出文学感超强的词汇,天生没长几颗浪漫细胞的家伙……呃,是天生别树一帜的性格美女,此时已沐浴完毕,正晃着脚从床这头滚到床那头,脑子里想着白天的男伴。

他的人让她不讨厌,他的吻……唔……当然也是不讨厌。那天停车搭他的确是一时兴致,看他时也没什么电不电的感觉,但……啊啊,这要归功于她的另一个优点——重承诺。

必佑珥是个非常重承诺的人,如果,她承认那是自己承诺的话。

离去前,他眼中闪过的惊悸她看到了,既然答应再见面时给他答案,而他们的确也再见了,装矜持就太假了点,倒不如大方些。也正是那一刻,两年前的熟悉感突然闪过脑海,心中竟有“就是这个男人”的念头。

认准了一件事,她下决心的速度向来很快。在一刹那,她有了选择。

于是,她挽起他,心中不讨厌;吃光他舌忝了一半的冰激凌,也不嫌脏。向他提出不计未来的异国热恋,完全没想他若拒绝该如何是好。幸好,他没有拒绝。接下来,他开始主动搂她的腰,吻她的脸,开始对她依依不舍。

丙然没看错,他对了她的脾性,而她对他就像……就像……啊,像相机对景点的自动聚焦。

嗯,没错,自动聚焦——这是她脑中最形象的描述。而她今日所做种种,最终目的只有一个——拐他上床。

“滴答滴答——咔当!”

老式的钟摆晃过罗马数字,跳入深夜。加拿大的秋天日照时间渐渐缩短,如今已近夜半,该休息啦……睡吧……睡吧……去梦中变白雪阿拉丁、坐南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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