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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昱的Emily 第31页

作者:乐风

“呃……”男人的声音又变得迟疑,“我们只能肯定他是个男人。因为他和我们印象中的夏昱人很不一样。”

“怎么说?”

“他开宾士,而不是BMW。他留著落腮胡,穿得邋里邋遢,模样一副落拓不羁的,跟我们平常知道的夏昱人很不一样。”

那副打扮可能只是诱敌之计!长者缓缓呼吸,懒得再骂他们了,直接吩咐:

“不管他是谁,跟著那辆宾士,看他要去外双溪哪里。”

“那个……”

“说!又怎么了?”

“在接近外双溪的交岔路口,突然冒出七、八辆宾士车,”他小心翼翼地说:我们在十二点十五分的时候跟丢了。”

“该死的笨蛋!”

他这回没躲过长者的怒吼,被震得耳膜隆隆作响,“我们无法确定车子往外双溪,或又转向别处。”

“笨蛋。”长者喃喃地,皱紧有些泛白的眉。

外双溪?他们会回到那幢别墅吗?那里是神圣教派登记的布道所,那里也是雪月最痛之地,因为雪月的母亲是在那里去世的。

唉!

“听好,立刻回到我们在外双溪的别墅,如果那辆宾士车出现,马上给我电话!”

“是。”

长者挂上电话,握紧了拳头,面目变得狰狞可怖。

想玩吗?夏昱人,我就奉陪,和你玩上一局!我倒很有兴趣知道,究竟是你厉害,还是我高杆。呵呵呵……

第九章

“看!这里就是台北著名的故宫博物院,你这个在美国长大的华裔,大概从来没有参观过吧?”

Emily目瞪口呆地仰视这幢宏伟建筑,又惊讶又困惑。她作梦地想不到,夏昱人会把她带到这种地方来,她本来以为……以为……

“以为什么?这里的确是外双溪啊,你以为到外双溪,就只一个地方好去吗?”

她敏捷地回头,看见夏昱人笑得畅然。

“走吧,我们进去,我带你进去见识中国古文物。”

他们并肩往前走,Emily突然冒出一句:

“你是个奇怪的人。”

“喔。”

“行事乖张,完全不按牌理出牌,有你这种敌人,真是可怕。”

“我该谢谢你的赞美吗?”

“哼。”

他们已经走进了陈列古物的馆内,四周轻声细语,他们自然也就放低声音交谈。Emily压抑地问:

“你如此大费周章找我出来,让不是为了要我参观故宫吧?”

“当然不是。”夏昱人不改笑意,微笑道:“但,在开始正题前,我希望你能开诚布公不要对我有一丝隐瞒。”

Emily微笑起来,“这是警告?还是但书啊?”

“事实上,警告和但书是同义字。”

哦,那么我就没有听错喽,你现在是在威胁我。”她笑意更深,“我倒不晓得,来台湾警察可以威胁人的。”

夏昱人蹙一下眉,耳边响起小墨的话──动之以情──将他的心绪再度沉淀。

“我没有要威胁你,如果给你这样的错觉,我道歉。说那些话,只是诚挚地希望你能同警力合作,因为就目前调查所得,你是唯一可以解开她死亡之谜的人。”

Emily有些意外地回头看他,颤声问:“你说,她已经死了?”

“没错,她死了有两年了,就像俗话说的,骨头都可以拿来打鼓了。”

夏昱人发誓,他确买看到Emily在他说最后一句话时,身子抖了下。也许小墨的方法有用。他微笑忖道。

Emily深吸一口气。“她死了两年,可是两年前,我人根本不在台湾,你凭什么说我有跟她有关?”

夏昱人没有说明当时她人正在台湾旅游,只深深凝视她,看得她心慌慌。

“你们长得很像。”

“吓!”Emily反射性地抬手坞住双颊,然后在他探测的目光下,不情愿放手。“……长得像又如何?我是大众脸啊,跟谁像也没什么大不了。”她大声说。

“我不会说你有大众脸,你长得太漂亮了。”

Emily瞪著他,警戒而防备。

夏昱人立在窗前光影里,仰头望出去,窗外云丝淡淡,日光灿灿。

“死亡的人,我们称她埃弗伊女士,我猜埃弗伊该是她娘家原姓。”

答对了。Emily无声道。

“资料上说,她自从二十八年前随老公来台后就不曾离境过。她在医院病逝,死因也无可疑。至於她个人,我不知道你注意到没?她天生是个美人胚子,”夏昱人拿埃弗伊女士的照片交到Emily手里,“特殊的发色,大而深遂的眼睁,女敕白的皮肤。虽然这张是她年老时的照片,但还是看得出她年轻时的美丽影子。”

Emily撇开头,不表意见。

夏昱人续道:“而你,你身材有与她相似的影子,你自己难道没发现吗?”

“我说过,人有相似。”

还要嘴硬就是?好啊,奉陪。他暗忖。

“与埃弗伊女士比邻二十年的老太太说,埃弗伊女士身体很好,对她的死她感到十分意外,她不该那么早死。她表示。”

Emily还是不说话,紧咬著唇,手里的照片被捏得变型,早不见什么美丽影子。

“她还说,做了二十年邻居,她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看到埃弗伊女士痛哭,是在十四年前。”

她慢慢抬头看他。

“她在自家大门前抱著一个七、八岁大的小女孩痛哭失声。老太太不认得那个小女孩,之后也未曾再见过。唯一记得的是,那个小女孩脖子上挂著一条半月型项练,亮晶晶,明灿灿。”

“真亏她还记得。”Emily笑出声来。

夏昱人看著,有丝恍然。笑,这类苦笑地也常在小墨脸上看到。原来,她们都不想笑的,只是情绪太重,非得显现,只除了笑,她们没有别的表现法。小墨也曾勉强自己微笑?为什么呢?

她轻声道:“那条项练是埃弗伊家的传家项练,也是我名字的由来,我叫雪月。”

“你?”夏昱人只发出一个音,就瞧见她伸手去垃衣领下那条项练,把项练拿到他面前。他看得真切,那条项练是亮晶晶的黄金与明灿灿的白玉所组成,花型黄金造形唯美,中箝著雪白般的白玉,巧夺天工。

“Emily小姐,你主动出示这条项练,要知道,它可以作为呈堂证据喔。”

“我知道,既然我拿出它来,就会把所有的一切全告诉你。”她吐出一口气,“夏瞥官,我必须承认,你真的很厉害,懂得说话的技巧,懂得掌握人心的弱点。”

夏昱人微微地笑。说起来,他该感谢小墨呢。

“你猜的半点不错,她的确是我妈妈。”她边说边抚平照片上的皱褶,“我出生没多久,她就把我送给别人。直到我八岁那年,才知道原来她是我母亲。”

夏昱人摇头轻叹,“没有母亲会不爱自己的孩子,她会把你送给别人,应该有她不得已的苦衷。”

“不必替她狡辩。”Emily绝然道:“事实证明,她爱安德森博士胜於爱我!”

“安德森博士?!”他又惊又疑。

“没错,梅登就是安德森。我可以证明这一点。”

他就是连续五起杀人案的凶手!夏昱人眯起眼睛。

“我希望,你可以把事件经过交代得更清楚些。”

Emily低著头,看著胸前的项练、手上的照片和白磁地砖上反映的自己。

“母亲和安德森是如何认识的?我不清楚。自我有记忆以来,他们就为安德森的梦想而做努力。”

“安德森的梦想?”夏昱人怪道。

“他希望可以成为世界名人,受人景仰。”她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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