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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要耍心机 第4页

作者:于媜

“那你住那间旅馆?我送你回去好吗?我开车来的。”雪初蕾热心的朝他晃晃车钥匙。

看了眼她手上的钥匙,邵尔涛的脸色更沉几分。

刹那间,时间仿佛又回到当年,她总是那样我行我素、理所当然的强迫他人接收她的好意,即使他并不希罕。

“你还真是一点也没变,还是那么喜欢主宰一切,喜欢强迫别人接受你的『好意』?”他的唇边勾起一抹讽笑。

不,不是这样的,她没有强迫他的意思,只是怕他人生地不熟,好意想帮忙而已——雪初蕾用力摇头,急忙想解释。

“你误会了,我只是——”

“够了!”他冷冷的打断她,压根不想听她解释。“你不必对我解释什么,我们甚至连朋友也不是。”他不再看她,迳自转身而去。

我们甚至连朋友也不是!

一句话宛如利刺,狠狠戳进她的心坎。

看著他渐行渐远的英挺身影,她不禁又想起当年苦涩的点滴。

为了他的到来,费尽心思付出的一切与苦苦等待,让雪初蕾觉得自己既可笑又狼狈。

而邵尔涛就是邵尔涛,即使经过十四年的时间,他还是一点也没有变——

依旧将她排拒在心门之外。

这一刻,她不禁要怀疑起,她的费尽思量,到底是为了什么?

“哇——痛死我了!”

夜晚,位於纽约LongIsIeand的皇后区的某一栋高级住宅,传来女子高分贝的哀号。

坐在客厅里的义大利进口高级沙发上,雪初蕾捧著从高跟鞋里被解放出来的漂亮小脚,极不文雅的将脚跨在沙发上,哇哇大叫的痛呼。

人家常说女大十八变,当年雪氏一家人也都这么乐观的想著,可是十四年过去了,雪初蕾确实变得更加美丽动人,然而大剌剌的男人婆性格还是一点也没有变。

“谁叫你没事穿这么高的高跟鞋?”雪母坐在一旁,帮忙揉著女儿红肿起泡的小脚,既心疼,却又忍不住骂道。

“怎么会没事?我可是为了邵尔涛耶!”雪初蕾可怜兮兮的的嘀咕道。

十四年没见,她当然要好好打扮一下,让邵尔涛大为惊艳,可是,这个惊喜背后必须付出的代价真的很大。

为了他的到来,她特地去恶补了几天的礼仪课,还砸下重金买了生平第一件裙子、高跟鞋,也把原本一头总是随便扎起,毛燥凌乱的长发给修整一番。

而连续失眠了好几夜,所殷殷期盼的今天呢?

非但得不到邵尔涛的赞赏,跟他更是交谈不到几句话,却让原本一双细致的小脚,因为那双又高又窄的高跟鞋,磨出大大小小的水泡,活像释迦牟尼的头。

为了维持优雅的姿势,她不敢露齿而笑、不敢高声说话,只能故作无辜的眨著眼,用眼神默默传递深情——

但一整天下来,眼睛眨到几乎月兑窗不说,全身更是又僵又酸,一动腰就痛得好像快要断了似的,唯一只剩跟邵尔涛说不到几句话的嘴还能动。

这回,她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非但连一顿晚餐也没ㄠ到,还把两只脚折磨得不成“足形”。

“怎么样?见到他了没?”

“见到了——哇,疼啊!”雪初蕾郁卒的正要开口抱怨,脚上又传来一阵痛,让她忍不住放声惨号。

雪母的手劲已经尽量放轻放缓,却还是惹得雪初蕾痛得鸡猫子喊叫。

原以为能让邵尔涛惊为天人,立刻对她展开热烈追求的,没想到经过了这么多年,邵尔涛疏冷、不多话的个性还是一点也没有变。

“怎么样?”雪母抬头看了她一眼。

“他变了好多——”帅得天理不容。“但是——”还是对她冷冷淡淡。

两句话全含在嘴里吐不出口。

“尔涛那孩子内敛得很,对人冷冷淡淡那是正常的。”看出女儿脸上的郁闷,雪母轻描淡写的安慰道。

“我懂!才第一次见面,他肯定是不好意思表现得太热情,这我可以理解。”雪初蕾煞有其事的也跟著安慰起自己来。

“对啊,反正明天还有一天,你就加把劲给他好印象,会议结束后,就说是爸妈请他到家里来吃晚餐,我跟你爸会到外头逛逛,晚点再回来,也算是给你制造点机会。”

“好啊、好啊!妈,这个主意太棒了,还是你厉害!”雪初蕾乐得立刻跳了起来。

一下子,荒漠突然变成了甘泉,穷冬的花朵又逢了春,让她怎么能不立刻充满希望?

两人的烛光晚餐——光想就令雪初蕾兴奋。

几天前,她不经意从父亲口中得知邵尔涛即将赴美开会的消息,那股压抑在她心底十四年的感情,又再度汹涌的翻腾起来。

是的,十四年了,她还是忘不了他,年少懵懂的暗恋像是深刻的烙印,深深印上了她的心底。

她知道大家总爱在背后偷偷叫她男人婆,但她从不以为意,还是过得很自在。

她有张漂亮的脸蛋,美得跟她粗鲁凶悍的个性一点也搭不上边,从小时候开始就是如此。

她没有悲惨的身世、没有不幸的遭遇,妈妈也没有在她小时候就过世,让她和不知如何教养女孩儿的父亲相依为命;也绝不是因为父母想要个儿子想疯了,才把她当成男孩子教养。

相反的,她有个温柔而慈祥的妈妈,以及好脾气的爸爸。打从她出生,她的爸妈简直把她当成捧在手心里的珍珠,对她是呵护倍至,为了怕有其他兄弟姊妹瓜分对她的爱,雪父还特地去结扎,对她的重视可见一斑。

从小,她爸妈把所有最好的全给了她,给她穿白色的蕾丝洋装、白色的亮面小皮鞋,梳著乾乾净净的公主头,精致可爱得就像个小天使——

但偏偏,她就是有办法把一件漂亮的洋装弄得脏兮兮,把一头梳得整整齐齐的长发弄得乱七八糟。

成天在外头跑跳的她,每隔几天就会穿坏一双鞋,到最后,雪氏夫妻两人对於这个活像野丫头的女儿也死了心,索性给她买宽松舒服的简单棉衫,从此以后,裙子便从她的衣橱里彻底消失,不曾再出现过。

可是,即使是让她讨厌得不得了的裙子,为了邵尔涛,她也百分之两百愿意改变,让自己变得端庄优雅、变得甜美可人、变得——可爱!

但他根本不愿多看她一眼,要从哪里爱起?

早已忘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的目光开始追随著他耀眼的身影,就像追逐太阳的向日葵,只因阳光而灿烂。

他冷傲、孤僻,脾气怪、说起话来很不中听,从小就是这样,但偏偏——她就是喜欢他,就是爱他。

是的,她爱上了他,这个秘密她从没告诉过任何人。但他从不多看她一眼,她也只敢偷偷的喜欢他,把那份在乎放在心底。

她总是找尽理由接近他,极尽所能的激怒他,仿佛是害怕不这么做,他就会忘了自己的存在似的。

她喜欢看著他、跟随他,即使只能看到他不善的脸色,听著他冷冷的语气,她也觉得满足。

或许旁人听了会觉得荒谬,一个才十二岁的小女孩哪懂得什么是爱?

不,她懂、她真的懂!

她知道爱一个人就是要默默为他守候、默默为他等待,默默为他做一切能为他做的事,这就是她的心意。

她以为自己足足有一辈子的时间感动他,直到得知父亲决定转移事业重心,她跟母亲也必须跟著到美国。

即便有再多的不甘愿,但她毕竟只是个十二岁的小女孩,根本改变不了父亲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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