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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要耍心機 第4頁

作者︰于媜

「那你住那間旅館?我送你回去好嗎?我開車來的。」雪初蕾熱心的朝他晃晃車鑰匙。

看了眼她手上的鑰匙,邵爾濤的臉色更沉幾分。

剎那間,時間仿佛又回到當年,她總是那樣我行我素、理所當然的強迫他人接收她的好意,即使他並不希罕。

「你還真是一點也沒變,還是那麼喜歡主宰一切,喜歡強迫別人接受你的『好意』?」他的唇邊勾起一抹諷笑。

不,不是這樣的,她沒有強迫他的意思,只是怕他人生地不熟,好意想幫忙而已——雪初蕾用力搖頭,急忙想解釋。

「你誤會了,我只是——」

「夠了!」他冷冷的打斷她,壓根不想听她解釋。「你不必對我解釋什麼,我們甚至連朋友也不是。」他不再看她,逕自轉身而去。

我們甚至連朋友也不是!

一句話宛如利刺,狠狠戳進她的心坎。

看著他漸行漸遠的英挺身影,她不禁又想起當年苦澀的點滴。

為了他的到來,費盡心思付出的一切與苦苦等待,讓雪初蕾覺得自己既可笑又狼狽。

而邵爾濤就是邵爾濤,即使經過十四年的時間,他還是一點也沒有變——

依舊將她排拒在心門之外。

這一刻,她不禁要懷疑起,她的費盡思量,到底是為了什麼?

「哇——痛死我了!」

夜晚,位於紐約LongIsIeand的皇後區的某一棟高級住宅,傳來女子高分貝的哀號。

坐在客廳里的義大利進口高級沙發上,雪初蕾捧著從高跟鞋里被解放出來的漂亮小腳,極不文雅的將腳跨在沙發上,哇哇大叫的痛呼。

人家常說女大十八變,當年雪氏一家人也都這麼樂觀的想著,可是十四年過去了,雪初蕾確實變得更加美麗動人,然而大剌剌的男人婆性格還是一點也沒有變。

「誰叫你沒事穿這麼高的高跟鞋?」雪母坐在一旁,幫忙揉著女兒紅腫起泡的小腳,既心疼,卻又忍不住罵道。

「怎麼會沒事?我可是為了邵爾濤耶!」雪初蕾可憐兮兮的的嘀咕道。

十四年沒見,她當然要好好打扮一下,讓邵爾濤大為驚艷,可是,這個驚喜背後必須付出的代價真的很大。

為了他的到來,她特地去惡補了幾天的禮儀課,還砸下重金買了生平第一件裙子、高跟鞋,也把原本一頭總是隨便扎起,毛燥凌亂的長發給修整一番。

而連續失眠了好幾夜,所殷殷期盼的今天呢?

非但得不到邵爾濤的贊賞,跟他更是交談不到幾句話,卻讓原本一雙細致的小腳,因為那雙又高又窄的高跟鞋,磨出大大小小的水泡,活像釋迦牟尼的頭。

為了維持優雅的姿勢,她不敢露齒而笑、不敢高聲說話,只能故作無辜的眨著眼,用眼神默默傳遞深情——

但一整天下來,眼楮眨到幾乎月兌窗不說,全身更是又僵又酸,一動腰就痛得好像快要斷了似的,唯一只剩跟邵爾濤說不到幾句話的嘴還能動。

這回,她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非但連一頓晚餐也沒ㄠ到,還把兩只腳折磨得不成「足形」。

「怎麼樣?見到他了沒?」

「見到了——哇,疼啊!」雪初蕾郁卒的正要開口抱怨,腳上又傳來一陣痛,讓她忍不住放聲慘號。

雪母的手勁已經盡量放輕放緩,卻還是惹得雪初蕾痛得雞貓子喊叫。

原以為能讓邵爾濤驚為天人,立刻對她展開熱烈追求的,沒想到經過了這麼多年,邵爾濤疏冷、不多話的個性還是一點也沒有變。

「怎麼樣?」雪母抬頭看了她一眼。

「他變了好多——」帥得天理不容。「但是——」還是對她冷冷淡淡。

兩句話全含在嘴里吐不出口。

「爾濤那孩子內斂得很,對人冷冷淡淡那是正常的。」看出女兒臉上的郁悶,雪母輕描淡寫的安慰道。

「我懂!才第一次見面,他肯定是不好意思表現得太熱情,這我可以理解。」雪初蕾煞有其事的也跟著安慰起自己來。

「對啊,反正明天還有一天,你就加把勁給他好印象,會議結束後,就說是爸媽請他到家里來吃晚餐,我跟你爸會到外頭逛逛,晚點再回來,也算是給你制造點機會。」

「好啊、好啊!媽,這個主意太棒了,還是你厲害!」雪初蕾樂得立刻跳了起來。

一下子,荒漠突然變成了甘泉,窮冬的花朵又逢了春,讓她怎麼能不立刻充滿希望?

兩人的燭光晚餐——光想就令雪初蕾興奮。

幾天前,她不經意從父親口中得知邵爾濤即將赴美開會的消息,那股壓抑在她心底十四年的感情,又再度洶涌的翻騰起來。

是的,十四年了,她還是忘不了他,年少懵懂的暗戀像是深刻的烙印,深深印上了她的心底。

她知道大家總愛在背後偷偷叫她男人婆,但她從不以為意,還是過得很自在。

她有張漂亮的臉蛋,美得跟她粗魯凶悍的個性一點也搭不上邊,從小時候開始就是如此。

她沒有悲慘的身世、沒有不幸的遭遇,媽媽也沒有在她小時候就過世,讓她和不知如何教養女孩兒的父親相依為命;也絕不是因為父母想要個兒子想瘋了,才把她當成男孩子教養。

相反的,她有個溫柔而慈祥的媽媽,以及好脾氣的爸爸。打從她出生,她的爸媽簡直把她當成捧在手心里的珍珠,對她是呵護倍至,為了怕有其他兄弟姊妹瓜分對她的愛,雪父還特地去結扎,對她的重視可見一斑。

從小,她爸媽把所有最好的全給了她,給她穿白色的蕾絲洋裝、白色的亮面小皮鞋,梳著乾乾淨淨的公主頭,精致可愛得就像個小天使——

但偏偏,她就是有辦法把一件漂亮的洋裝弄得髒兮兮,把一頭梳得整整齊齊的長發弄得亂七八糟。

成天在外頭跑跳的她,每隔幾天就會穿壞一雙鞋,到最後,雪氏夫妻兩人對於這個活像野丫頭的女兒也死了心,索性給她買寬松舒服的簡單棉衫,從此以後,裙子便從她的衣櫥里徹底消失,不曾再出現過。

可是,即使是讓她討厭得不得了的裙子,為了邵爾濤,她也百分之兩百願意改變,讓自己變得端莊優雅、變得甜美可人、變得——可愛!

但他根本不願多看她一眼,要從哪里愛起?

早已忘了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她的目光開始追隨著他耀眼的身影,就像追逐太陽的向日葵,只因陽光而燦爛。

他冷傲、孤僻,脾氣怪、說起話來很不中听,從小就是這樣,但偏偏——她就是喜歡他,就是愛他。

是的,她愛上了他,這個秘密她從沒告訴過任何人。但他從不多看她一眼,她也只敢偷偷的喜歡他,把那份在乎放在心底。

她總是找盡理由接近他,極盡所能的激怒他,仿佛是害怕不這麼做,他就會忘了自己的存在似的。

她喜歡看著他、跟隨他,即使只能看到他不善的臉色,听著他冷冷的語氣,她也覺得滿足。

或許旁人听了會覺得荒謬,一個才十二歲的小女孩哪懂得什麼是愛?

不,她懂、她真的懂!

她知道愛一個人就是要默默為他守候、默默為他等待,默默為他做一切能為他做的事,這就是她的心意。

她以為自己足足有一輩子的時間感動他,直到得知父親決定轉移事業重心,她跟母親也必須跟著到美國。

即便有再多的不甘願,但她畢竟只是個十二歲的小女孩,根本改變不了父親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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