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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先生 第24页

作者:琳达·霍华

毕竟,他是他母亲一手教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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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洁回到家时,嘉朗在家。她突然感到一阵反胃,但自尊不让她踌躇不前。

她放下车库门,一如往常地由洗衣间进入厨房。按照装潢杂志设计的美丽厨房是整栋屋子里她最爱的房间,不是因为她喜欢烹饪,而是因为她喜欢那种氛围。厨房一角是一间小凹室,里面的蕨类植物和小盆栽使空气中弥漫着花草的清香。她在凹室里摆了两张安乐椅和一张桌子,以及一张加厚挚料的脚凳供疲惫的双脚休息。凹室的大部分都是玻璃,既能采光又能隔热御寒。她喜欢窝在凹室里看好书、喝热茶,尤其是在冰天雪地的冬季。

嘉朗不在厨房里。蒂洁按照惯例把皮包和钥匙放在流理台上,踢掉鞋子,烧开水准备湖茶。

她没有叫他的名字,也没有去找他。她猜他在他的房间里看电视生闷气。如果他想要跟她谈,他可以走出他的房间。

她换上短裤和紧身短背心。她的身材仍然很好,但岁月消除不了学生时代踢足球练出的肌肉

她比较喜欢露娜的婀娜多姿或晓蔷的纤细曲线,但整体而言,她对自己的身材还算满意。但像大部分的已婚妇女一样,她不再穿著紧贴合身的衣服。也许她应该开始注重穿著打扮,就像以前跟嘉朗约会时那样。

她不习惯嘉朗在家吃晚餐。她的晚餐不是叫外送就是微波食物。她猜就算她费事煮了东西,他也不会要吃,因此她回到厨房拿出一份冷冻晚餐。低脂低热量的冷冻晚餐可以让她在晚餐后尽情享受冰淇淋。

她正在吃最后一点冰淇淋时,嘉朗从他的房间里出来。他站在那里看着她,好象在等她道歉,好让他能开始破口大骂。

蒂洁没有顺他的意。相反地,她说:“你一定是生病了,因为你没去上班。”

他眠紧嘴唇。他仍然是个帅哥,她不带感情地心想。他的身材修长,皮肤晒成棕褐色,头发只比十八岁时稀薄了一点点。他的穿著向来讲究。

“我们需要谈一谈。”他阴郁地说。

她学晓蔷那样扬起眉毛以示礼貌的询问。晓蔷的扬眉比大铁锤更具破坏力。“你不必为了那个就不去上班。”

她从他的表情看出那不是他期望的答案。她应该更加重视他们的关系和他的脾气才对。这个嘛,真是不幸。

“我想妳不明白妳使我在工作上受到多严重的伤害。”他说。“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原谅妳害我成为笑柄。但我要告诉妳一件事,只要妳继续跟妳称为朋友的那三个贱人厮混,我们就不可能度过这个难关。我不要妳再跟她们来往,听到没有?”

“啊,原来如此。”蒂洁用恍然大悟的语气说。“你以为你可以利用这件事来告诉我,我可以跟哪些人做朋友,和不可以跟哪些人做朋友。好吧!让我想想。如果我放弃玛茜,你可以放弃贾森。至于露娜……哦,寇特如何?至于晓蔷,这个嘛,如果我放弃晓蔷,你最起码得放弃世迪;但我向来不喜欢世迪,所以我认为你应该再加一个才算扯平。”

他瞪着她的表情好象她长出了两个头。他和郎世迪从初中起就是死党。“妳疯了!”他月兑口而出。

“因为我要你放弃你的朋友?如果我必须放弃,你也得放弃。”

“用那张妳们认为谁是完美先生的愚蠢清单破坏我们婚姻的人不是我!”他吼道。

“不是『谁』,而是『什么』。”她纠正。“你知道的,比方说体贴及忠实。”她密切注意着他在她提到忠实时的反应,突然想到嘉朗这两年来的疏远是不是另有原因。

他匆匆移开视线。

蒂洁咬牙忍住一阵椎心刺痛。她把它塞进内心最深处,好让她能熬过接下来的几分钟、几天、几个星期。

“她是谁?”她用满不在乎的语气问,好象在问他有没有去拿送洗的衣物。

“谁是谁?什么她?”

“大名鼎鼎的另一个女人。你总是在心里拿来跟我比较的那个。”

他胀红了脸,把双手插进裤袋里面。“我没有对妳不忠实。”他咕哝。“妳只是想改变话题

“即使你没有上的外遇,这一点我也不确定,你还是有精神上的外遇,不是吗?”

他的脸更红了。

蒂洁从柜子里拿出茶杯和茶袋。她把茶袋放进杯里,然后注入开水。一分钟后她说:“我认为你应该去住汽车旅馆。”

“蒂洁——”

她举起一只手,没有看他。“我不是在仓促做出离婚或分居的决定。我的意思是你今晚应该去住汽车旅馆,好让我能独自安静地思考。”

“那么那张该死的清单——”

她摆摆手。“清单并不重要。”

“不重要才怪!堡厂里的每个人都在嘲笑我,妳有多么喜欢大老二——”

“你只需要说:对,都怪你把我宠坏了。”她不耐烦地说。“就算清单有点近乎婬秽,那又怎样?我认为它很滑稽,大部分的人显然也是如此。明天早晨我们要上『早安美国』。『时人』杂志也想采访我们。我们决定谁闲就跟谁谈,好让这场风波赶快平息。过几天就会有别的新闻出现,但在那之前,我们要玩个痛快。”

他瞪着她摇头。“妳不是我娶的那个女人。”他指责道。

“无所谓,因为你也不是我嫁的那个男人了。”

他转身离开厨房。蒂洁看着手中的那杯茶,眨眼忍回泪水。事情现在都讲开了,她早该看出是怎么回事。毕竟,谁会比她更了解嘉朗坠入情网时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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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茜到家时,大顿没有像往常一样在沙发上睡觉,但他的旧货卡停在车道上。她进入卧室,看到他正把衣服往行李袋里塞。

“要出远门吗?”她问。

“对。”他怒气冲冲地说。

她看着他收拾行李。他有种属于啤酒型男人的好相貌,过长的黑发,胡须未刮的下颚,粗犷的五官,总是穿著紧身牛仔裤、运动衫和磨损的皮靴。他比她年轻十岁,老是保不住饭碗,对于与运动无关的事漠不关心。面对事实吧,他不是本世纪最有价值的单身汉。谢天谢地,她没有爱上他。她已经好多年没有爱上任何人了,她想要的只是性和有人陪伴。大顿提供了性,但他不是个好伴儿。

他拉上旅行袋的拉炼,拎起袋子的提把,从她身边擦过。

“你会回来吗?”她问。“还是我应该把你其余的东西寄去你要去的地方?”

他瞪着她。“妳问这个做什么?也许妳已经有人在排队等着取代我,对不对?某个有十吋老二的家伙,就像妳喜欢的那样。”

她翻个白眼。“天啊!”她咕哝。“我可受不了受伤的男性自尊。”

“妳不会了解的。”他说,令她惊讶的是,她在他粗嗄的声音中听到一丝伤心。

大顿冲出屋子进入他的货卡时,玛茜还站在原地眨着眼睛。他把车驶出车道时带起一堆砂砾。

她大吃一惊。大顿,伤心?谁会料想得到?

他会回来就会回来,不会回来就不会回来。她耸耸肩,打开盒子拿出新买的录音机熟练地接上。大顿把原来的录音机扔到墙壁上砸烂了。即使他费心接了电话,情绪恶劣的他也不会替她记留言。

如果有重要的事,他们会再打来的,她心想。

就在这时,电话铃响,她拿起话筒。“喂?”

“妳是哪一个?”一个鬼魅般声音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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