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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图 第29页

作者:凌淑芬

她绝非对任何口齿障碍的人表示不敬,只是天杀的不敢相信,郎云竟敢丢给她这种炸弹,还派一个连法条都要看小抄才讲得完整的三脚猫!

她觉得深深被侮辱了。这就是她在郎云心里的地位?随便派个阿猫阿狗过来,就能搞定?

“起来!别再捡了!”她低喝。

“是。”土律师倏然端正坐好,一个口令一个动作,安分得像条狗。

她必须多深呼吸几下,才能确保自己不会晕过去。

“我想这其中必然有某种误会,我和『郎云』并没有结婚。”

土律师咽口口水,那副可笑的大眼镜吊在他的鼻梁上。

“这其中有许多争议,我的当事人指出,那个,呃,你们举行过公开仪式,以及,那个,呃,全村的民众都前来喝喜酒,所以这个,呃,它已经符合民法上的结婚要件。”

叶以心忽视他偷瞄小抄的斜眼。“整个村子里的人都可以告诉你,我的丈夫不叫『郎云』。”

“这应该没有太大差别,因为整个村子里的人也能作证,郎云就是那天的新郎官。”他的脑袋突然灵光一下下。

“我们何不省掉这些细节,直接切入主题。你的当事人究竟想要什么?”叶以心的指关节紧到发白。

“因为,呃,您知道,婚姻包含很多层面,还有,呃,它的影响力很广泛。”土律师伸出一根手指在桌面上画圈圈。“咳,那个,您嫁给郎云的这个事实,会让两位的财务问题变得非常复杂。毕竟,您也知道,郎云不是普通的升斗小民,那个,他主持一个获利率颇高的,呃,庞大的企业体,所以……”

“我们的婚姻和他的公司有什么关系?”叶以心打断他的唠唠叨叨。

土律师把即将滑落的眼镜推上去。“两位婚前并没有签下婚前协议,因此婚后财产是以法定财产制为主,也就是,那个……”他飞快瞄一眼手中的小抄。“夫妻双方共同持有为法律原则,所以,如果您坚持中断婚姻关系,那个,呃,郎云在婚姻期间的一切收入便被视为两个人的共同……”

她再度打断他的背书。

“郎云以为我会要求分他的财产?”她发誓她会飞到台北,杀了那个男人!

“呃,不是,这个是我提醒他的,他觉得很有道理。”土律师咧出一个羞怯的笑。

或许她应该先杀了眼前这个。

“你们两个究竟想做什么?”她咬牙切齿地问。

“郎先生的意思是说,您是他的妻子。”土律师用力点点头,一副讲到这里她就应该懂了的表情。

“所以?”叶以心的秀容掠过一丝茫然。

“这样比较方便一点。”土律师失望地看着她。她居然听不懂?

“方便?”

“财产的问题。”土律眼中的失落越来越浓了。

“财产和方便与我是他的妻子有什么关联?”叶以心生平第一次兴起想说粗口的冲动。

“离婚就要牵涉到财产分配的问题,所以大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维持现状,于你于我的当事人都方便。”土律师只好为她解释,很得意自己想出一个霹雳无敌优的结论。

“他的财产我一点都不感兴趣!”她怒喊。

“好,那我们起码解决了一个问题。”土律师非常满意地点点头,再瞄一眼小抄。“那个,接下来,关于婚姻的这个部分,依照民法第、第、第一千零一条,『夫妻互负同居之义务,但有不能同居之正当理由者,不在此限』。既然两位都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所以,这个……咳,你知道的,就是同居嘛!”

“同居?”叶以心呆呆听他背书。

“是的,另外,根据第……”掌中的小抄快速翻一页。“第一千零二条,『妻以夫之住所为住所』,除非两位事前有其他约定,便从其约定,否则,这个,身为一位优良的好国民,您必须遵守民法亲属编的相关法规。”

“民法?”她慢慢靠近身后的椅背,以免因为太过晕眩而全身发软。

“当然您还是有拒绝履行的权利,并向法院诉请离开,不过依据民法第……”小抄再翻回前一页,找到了,土律师满意地点点头,“第一千零五条,您必须先证明郎先生符合底下任何一点:一、重婚。二、与人通奸。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

“不要再背那些该死的条文了!”她握紧双拳尖叫。

“这个是民法说的,不是我说的。”土律师快哭出来了,小抄当场散了一地。

“郎云派你来这里,就只是为了告诉我这些、这些蠢话?”叶以心气到头晕眼花。

土律师露出受辱的表情,敢怒不敢言。

“总而言之,那个,基于财产、名誉、法条及个人意愿种种因素,咳,我谨代表郎先生要求您那个,履行夫妻同居义务,否则我方将具状向法庭提出告诉,并强制执行。”

☆☆☆

叶以心感觉自己的体内分成“极冷”与“极热”两种成分,“极冷”的那个部分从体内抽离出来,站在上方望着一切的发生。

她看见车子后座的自己,一脸冷静地直视前方,不禁佩服赞叹。

没有人看见那女人体内烧着多熊烈的火焰吗?整辆车没有烧起来真是奇迹。

“他要告妳!我真不敢相信,他竟然要告妳!”坐在驾驶座旁的清姨还处于震惊期。

“我还不知道原来夫妻想不想一起睡觉也归法官管咧!台湾的法律真是厉害!”大汉从头到尾一副很乐又不敢笑出来的模样。

“你闭嘴!如果你一开始就赶那小子走,一切根本不会发生。”清姨怒火滔天。

大汉皱缩一下。每次都这样说,之前也不知道是谁在新闻看见那个“死阿国”,不久就到台北弄了个分店,还故意弄在人家公司门口,更那个的是派心心去台北驻店,根本是司马昭之心嘛!

半空中的她暗暗对汉叔感到抱歉,又害他被骂了。后座的自己呢?那个叶以心仍然僵直地坐着,一点表情都没有。

“你不得不承认他很有创意啊。”大汉缩了一缩,嘀哝两声,专心回去开车。

原来台湾法律这么好用,呼呼呼,那以后他也要学起来。如果他相好的又从山下回来,推说什么腰酸背痛,晚上不陪他这个这个又那个那个的话,那他也要用这一招……

“你找死,好的不学敢学这个!”一只快手揪住他的耳朵。“同居义务只是住在一起而已,又没说一定要同床,即使被他得逞了,心心也不必一定要陪他睡觉,对不对?心心。”

“啊啊啊,痛……”原来他不小心把心声讲出来了!“住在一起当然就是要一起睡嘛,不然他抓心心陪他一起住吧嘛,对不对?心心。啊啊,你不要再捏了,会出车祸啦!”

她继续盯住后座的自己。没有人看到这女人已经快爆炸了吗?她像一只压力锅,外表看起来炊烟不兴,头顶上其实已经冒出唧唧的讯号声,只要再施加一些力道,整锅便要爆炸了。

为了同车人的生命安全,她只能祈祷汉叔快些将车子开到台北。

目的地在两个钟头后抵达。

她看着后座的自己下了车,坚定地婉拒长辈同行,要清姨去对面的花店等着,然后转身走进郎亿大楼。

下午两点钟,办公大楼人气最旺的时候。她一路跟上去,很佩服她途中竟然还能跟几个认出她的花店顾客打招呼。

电梯上达三十七楼。陈秘书讶然站起来,询问她有什么事,她视而不见,直接敲敲门,走入总经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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