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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结婚? 第17页

作者:卫小游

他撑着肘看我。“你也打算不婚,不是?”

“你在暗示我年纪老大?”

“岂敢,我们同年。”

同年,但不同样年轻,女人向来老得快。

我说:“一般二十八的男人在事业上已小有基础,可以准备与爱侣共组家庭,养育儿女。你还算年轻。”

他说:“一般二十八岁的女人事业上不必有什么成就,如你所说,她可以把生活重担转移到男人身上,唯一一个人生目标就是替这男人生两个孩子,并且养育他们长大。我们承受的压力因性别而有不同。”

“瞧,你(你)观念多腐旧。”我们同声。

“彼此彼此。”我们同病相怜。

“唉。”我们同叹。“干杯。”

杯碰杯,发出清脆响声。

“其实,现在的女人并不一定都想当家庭主妇。”我说。

“她不是。”他说。

“哦?”

“她跟你一样事业心很重,两年内连升两级。”

我低呼!“看不出来你会喜欢这种女强人。”

“刚认识她时,她小鸟依人,但我隐隐知道她有这份资质。”

“你不能接受她的转变?”

他又瞪我。“我岂是那种心眼之人。”

我呐呐。“十年没见面了嘛,我怎么知道你跟以前还一不一样。”

他哼声。“休小看我。”

我吐吐舌。“照你这么说,她应该不是那种很缺乏安全感的女人才对。”这样的女人会想结婚?

“咏贤不是,她坚强。”

“喔,咏贤,好名字。”终于得知女主角的芳名。

他斜眼看我。“你到底要不要听?”

敝了,又不是我逼他说。若不是念及这男人嘴巴紧,难得这么多话,必是心中有着无法解决的困扰,同学三载,感情又不错,让我想帮他个忙,否则才懒得理他。他深吸口气,续道:“我们已同居三年。”

“三年!”我怪里怪气地道:“戈洵美,你好本事!”照此推算,他不就年纪轻轻便抱得美人归。

“共同生活,熟知彼此习性,互相迁就配合……”

“但是你倦了,而她想要一个结果?”我臆测。

“不。”他摇头。

我好奇不已。“要不,是怎么回事?”

“我们感情没变,长期以来,已习惯对方的存在,就像一对正常的夫妻……”

这回,我识相的不打断他,让他继续说下去。

他耙耙头。“咏贤想结婚,为这段感情下注脚,但我不愿,我们为此吵得很凶,我怕盛怒中伤害她,只得闭嘴不说话,等她息怒……”他愈说头愈低,脸埋进他手里,声音愈来愈细。

“小美、小美……”我轻唤他。“你为何不愿?”

他抬起头,苦笑道:“我想我是不愿意改变。”

“改变什么?”

“不愿意改变目前的状况,因为结婚,往往是爱情之死。”

我深深震撼住。

爱情之死……多可怕……

我想,我已有些能够了解这位同学的心情。

你爱一个人,希望对方快乐,偏偏对方所要求的是你最不愿付诸实现的东西,而你又不是不爱她……

爱情乃成人间炼狱一场。

我拍拍他颓丧的肩,他勉强振作起来。

“再一杯威士忌?”我问。

“酒鬼。”虽如此说,他也没拒绝。

何必太严肃?喝点酒解解闷也好。我招来酒保。

喝酒时,他问:“双喜临门,你还记得陆承信吗?”

“陆承信?他是谁?我该记得他吗?”我笑问。一连三个问号在脑中盘旋,就是想不起一个对应的脸孔。

“你不记得了?”小瓣一脸诧异。

“谁?”

他瞟我一眼。“算了,既然忘了就算了。”

“喂,别吊人胃口,”真不道德。

正想臭骂他一顿,谁知他竟然说:“这个人,你忘了就不必再问,反正我就算告诉了你,你恐怕也记不起来。”

结果,他还是吊人胃口。

但是他也没说错,没过几天,我是又把他说的那名字忘了。

我的脑子里记了太多东西,一个不特别重要的人名,要我记住,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

这实在不能够怪我。

若果为这种事怪我,那我这辈子欠的债,真真三生三世也还不清。

我不记得小美提到的那个人。

但我想我永远不会将眼前这男人忘记。

小美家中有人等门,先离开了,我多赖了一会儿,离开酒吧时,天色已晚,也没再塞车。

我望着酒吧招牌“下班塞车时”,不禁会心一笑。

谁愿意当一尾下班的鱼,被困在车水马龙的死潭水中发臭发闷?想必这老板亦是性情中人。

与其困坐车阵中,不如下车到酒吧里点一杯酒。

正当举头望招牌的同时,一个极性感的声音出现在耳后。

“没想到你会来这里?”

我全身寒毛似猫儿般竖起。这声音、这说话的调调,我印象之深像是前世已认识。

我不愿转过头,但要花上好大的劲才能克制自己回头看。

仿佛知我心事,男人在身后嘲讽:“怕我丑,破坏幻想?”

我嗫嚅道:“白居易?”

像说行话一样,那人道:“相逢何必曾相识。”

我惊喜万分我原不知道我会这样欢欣见到他的出现——现在我知道了!

我回过头,对上那张过分狂野的俊脸。

他有一双像是随时随地都要调侃人的坏眼睛,迷死人。

“我说过我们会再见面。”

我从他眼中读出:“但没料到会是此时此地吧?”

他笑弯了眼。“不再有人比你更知道我。”

我没那么好骗。“我不知道你,你是谁?你是什么人?”

他开口答我:“康洋,爱你、与你爱的男人。”

爱情是天生注定好的。什么人会对什么人动心,完全是不可抗拒的事,不是在定好的人,约会一百次也还是要分手。

康洋……是的,我相信我会爱上他。不是昨天就会是今天,不是今天也会是明天。

而也许,在露台那一夜,我已经心动。

康洋是“下班塞车时”的老板。

我约会的时间全给了他。

我们有时在酒吧里一起调酒给来客,有时在打烊后一起酌酒。

不沾酒时,我们开飞车逐落日,有时也被警察追;有康洋在,犯罪好似也成了一件有趣的事。(这真是不应该,小小忏悔一下。)

飞车累了,就窝在车里看海潮,肩靠着肩,分享那种只合宜存在于情人间的亲匿。

我好似从来都没有这么年轻过,与他在一起,上山下海,无有不敢去的地方。康洋带我上翡翠湾玩飞行伞,起初我不敢,但看他飞得那么好,几次下来,忍不住也想上场试试。

康洋是中华飞行运动协会的会员,我在他的指导下,很快就上了手。一开始飞向蓝天——完了完了,从此我爱上飞行的滋味,再也不愿放弃。上司看我工作心不在焉,频频关照。

我不答不怒不忿不在乎,笑得像花痴,他以为我发病,放我十天长假,勒令收假归来之时,务必将病情控制住。他还需要我为他卖命。

我乐得收拾行李,与康洋出海去。

他太懂得享受。

我们乘私人游艇,从基隆佰出海,到花东太平洋去贯鲸。

看见游艇时,我本以为是租来的,想想不对,他驾驶技术极熟练,对待这船像对待自己的财产似的自在。

我问:“酒吧生意这么好,买得起私人游艇?”这种船,在台湾似乎尚不流行。太招摇。

他迳是笑,不否认也不承认。

疑心在看见成群的鲸豚时被我抛得一干二净。我抱着他又跳又叫,活像刘姥姥入大观园,一副老土。

“喔,双喜,你真可爱。”他圈搂住我,不住地吻我、吻,直到我忘记了鲸鱼、忘记了海洋,眼中只剩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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