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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結婚? 第17頁

作者︰衛小游

他撐著肘看我。「你也打算不婚,不是?」

「你在暗示我年紀老大?」

「豈敢,我們同年。」

同年,但不同樣年輕,女人向來老得快。

我說︰「一般二十八的男人在事業上已小有基礎,可以準備與愛侶共組家庭,養育兒女。你還算年輕。」

他說︰「一般二十八歲的女人事業上不必有什麼成就,如你所說,她可以把生活重擔轉移到男人身上,唯一一個人生目標就是替這男人生兩個孩子,並且養育他們長大。我們承受的壓力因性別而有不同。」

「瞧,你(你)觀念多腐舊。」我們同聲。

「彼此彼此。」我們同病相憐。

「唉。」我們同嘆。「干杯。」

杯踫杯,發出清脆響聲。

「其實,現在的女人並不一定都想當家庭主婦。」我說。

「她不是。」他說。

「哦?」

「她跟你一樣事業心很重,兩年內連升兩級。」

我低呼!「看不出來你會喜歡這種女強人。」

「剛認識她時,她小鳥依人,但我隱隱知道她有這份資質。」

「你不能接受她的轉變?」

他又瞪我。「我豈是那種心眼之人。」

我吶吶。「十年沒見面了嘛,我怎麼知道你跟以前還一不一樣。」

他哼聲。「休小看我。」

我吐吐舌。「照你這麼說,她應該不是那種很缺乏安全感的女人才對。」這樣的女人會想結婚?

「詠賢不是,她堅強。」

「喔,詠賢,好名字。」終于得知女主角的芳名。

他斜眼看我。「你到底要不要听?」

敝了,又不是我逼他說。若不是念及這男人嘴巴緊,難得這麼多話,必是心中有著無法解決的困擾,同學三載,感情又不錯,讓我想幫他個忙,否則才懶得理他。他深吸口氣,續道︰「我們已同居三年。」

「三年!」我怪里怪氣地道︰「戈洵美,你好本事!」照此推算,他不就年紀輕輕便抱得美人歸。

「共同生活,熟知彼此習性,互相遷就配合……」

「但是你倦了,而她想要一個結果?」我臆測。

「不。」他搖頭。

我好奇不已。「要不,是怎麼回事?」

「我們感情沒變,長期以來,已習慣對方的存在,就像一對正常的夫妻……」

這回,我識相的不打斷他,讓他繼續說下去。

他耙耙頭。「詠賢想結婚,為這段感情下注腳,但我不願,我們為此吵得很凶,我怕盛怒中傷害她,只得閉嘴不說話,等她息怒……」他愈說頭愈低,臉埋進他手里,聲音愈來愈細。

「小美、小美……」我輕喚他。「你為何不願?」

他抬起頭,苦笑道︰「我想我是不願意改變。」

「改變什麼?」

「不願意改變目前的狀況,因為結婚,往往是愛情之死。」

我深深震撼住。

愛情之死……多可怕……

我想,我已有些能夠了解這位同學的心情。

你愛一個人,希望對方快樂,偏偏對方所要求的是你最不願付諸實現的東西,而你又不是不愛她……

愛情乃成人間煉獄一場。

我拍拍他頹喪的肩,他勉強振作起來。

「再一杯威士忌?」我問。

「酒鬼。」雖如此說,他也沒拒絕。

何必太嚴肅?喝點酒解解悶也好。我招來酒保。

喝酒時,他問︰「雙喜臨門,你還記得陸承信嗎?」

「陸承信?他是誰?我該記得他嗎?」我笑問。一連三個問號在腦中盤旋,就是想不起一個對應的臉孔。

「你不記得了?」小瓣一臉詫異。

「誰?」

他瞟我一眼。「算了,既然忘了就算了。」

「喂,別吊人胃口,」真不道德。

正想臭罵他一頓,誰知他竟然說︰「這個人,你忘了就不必再問,反正我就算告訴了你,你恐怕也記不起來。」

結果,他還是吊人胃口。

但是他也沒說錯,沒過幾天,我是又把他說的那名字忘了。

我的腦子里記了太多東西,一個不特別重要的人名,要我記住,實在不是件容易的事。

這實在不能夠怪我。

若果為這種事怪我,那我這輩子欠的債,真真三生三世也還不清。

我不記得小美提到的那個人。

但我想我永遠不會將眼前這男人忘記。

小美家中有人等門,先離開了,我多賴了一會兒,離開酒吧時,天色已晚,也沒再塞車。

我望著酒吧招牌「下班塞車時」,不禁會心一笑。

誰願意當一尾下班的魚,被困在車水馬龍的死潭水中發臭發悶?想必這老板亦是性情中人。

與其困坐車陣中,不如下車到酒吧里點一杯酒。

正當舉頭望招牌的同時,一個極性感的聲音出現在耳後。

「沒想到你會來這里?」

我全身寒毛似貓兒般豎起。這聲音、這說話的調調,我印象之深像是前世已認識。

我不願轉過頭,但要花上好大的勁才能克制自己回頭看。

仿佛知我心事,男人在身後嘲諷︰「怕我丑,破壞幻想?」

我囁嚅道︰「白居易?」

像說行話一樣,那人道︰「相逢何必曾相識。」

我驚喜萬分我原不知道我會這樣歡欣見到他的出現——現在我知道了!

我回過頭,對上那張過分狂野的俊臉。

他有一雙像是隨時隨地都要調侃人的壞眼楮,迷死人。

「我說過我們會再見面。」

我從他眼中讀出︰「但沒料到會是此時此地吧?」

他笑彎了眼。「不再有人比你更知道我。」

我沒那麼好騙。「我不知道你,你是誰?你是什麼人?」

他開口答我︰「康洋,愛你、與你愛的男人。」

愛情是天生注定好的。什麼人會對什麼人動心,完全是不可抗拒的事,不是在定好的人,約會一百次也還是要分手。

康洋……是的,我相信我會愛上他。不是昨天就會是今天,不是今天也會是明天。

而也許,在露台那一夜,我已經心動。

康洋是「下班塞車時」的老板。

我約會的時間全給了他。

我們有時在酒吧里一起調酒給來客,有時在打烊後一起酌酒。

不沾酒時,我們開飛車逐落日,有時也被警察追;有康洋在,犯罪好似也成了一件有趣的事。(這真是不應該,小小懺悔一下。)

飛車累了,就窩在車里看海潮,肩靠著肩,分享那種只合宜存在于情人間的親匿。

我好似從來都沒有這麼年輕過,與他在一起,上山下海,無有不敢去的地方。康洋帶我上翡翠灣玩飛行傘,起初我不敢,但看他飛得那麼好,幾次下來,忍不住也想上場試試。

康洋是中華飛行運動協會的會員,我在他的指導下,很快就上了手。一開始飛向藍天——完了完了,從此我愛上飛行的滋味,再也不願放棄。上司看我工作心不在焉,頻頻關照。

我不答不怒不忿不在乎,笑得像花痴,他以為我發病,放我十天長假,勒令收假歸來之時,務必將病情控制住。他還需要我為他賣命。

我樂得收拾行李,與康洋出海去。

他太懂得享受。

我們乘私人游艇,從基隆佰出海,到花東太平洋去貫鯨。

看見游艇時,我本以為是租來的,想想不對,他駕駛技術極熟練,對待這船像對待自己的財產似的自在。

我問︰「酒吧生意這麼好,買得起私人游艇?」這種船,在台灣似乎尚不流行。太招搖。

他逕是笑,不否認也不承認。

疑心在看見成群的鯨豚時被我拋得一干二淨。我抱著他又跳又叫,活像劉姥姥入大觀園,一副老土。

「喔,雙喜,你真可愛。」他圈摟住我,不住地吻我、吻,直到我忘記了鯨魚、忘記了海洋,眼中只剩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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