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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情愿的新郎 第4页

作者:子纹

从上个星期开始,整整一个礼拜,她当真已经受够了这么一大堆所谓的良心建议。

“你理智一点。”她的大嫂──孟玉云不放弃的在一旁,依然苦口婆心的劝道:“婚姻不是儿戏,你连对方是什么样的人你都不了解就要嫁给他,若是对方是个……”

“我很了解他,”毓慈温柔的声音打断孟玉云的话,“我比你们想像中的还要了解他。”

“你这是在自欺欺人,”孔行书戴着一副眼镜,斯斯文文的,但现在的口气可与他外表给人的感觉相差十万八千里。

他对于这个最小的妹妹,当真是口水说到干了,劝到用尽了所有可用的词彙,她还是依然故我。

“我没有!”毓慈口气激动的嚷道,但她随即意识到自己不礼貌,立刻缓和自己的口气,“相信我,大哥、大嫂,我真的知道我在做什么,我真的希望嫁给律爵。”

“律爵?!”孔行书几乎是从鼻子哼出这个人的名字,他对律爵小小年纪便进过监牢的事耿耿于怀。

想他妹妹虽然不是什么出生豪门,但也是规规矩矩的女孩,求学阶段,别说小饼,就连警告都与她沾不上边,而她现在竟然要去嫁个小混混。他是说什么都要反对到底。

“那个小子配不上你。”孔行书不悦的说道。

“哥,”拉了拉孔行书的手,毓慈微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不赞成孔行书的话,“现在这个时代,怎么还讲配与不配,反正,适合就好了。”

“适合?!”孔行书的口气再次激动起来,“你怎么去判断你跟他适合?难不成就因为他救过你吗?”

必于这点,毓慈无话反駁。

“就像你刚才说的,现在这个时代,我想应该也没什么以身相许来报恩这种事吧?”孔行书有点讽刺的说道。

毓慈不知道该怎么说才能让自己的大哥明白,“我嫁给他不是因为报恩,而是,我是真的……喜欢、爱他,所以想嫁他。”

孔行书闻言,忍不住皱起眉头,“你那个时候才几岁?你还记不记得,你上次见他的时候,你才几岁?十二、三岁,你能判断什么喜欢啊爱啊的?你现在是在自欺欺人。”

“相信我,大哥,”讲了那么多,毓慈感到有些疲累,所以只简短的表示,“我知道我心中对律爵的感觉!我不晓得该怎么说才能让你明白,但是我就是知道,我不想欺骗自己的感情。”

“你──”

“好了!”拉着孔行书,孟玉云终于开口帮了毓慈一把,“毓慈难得来台中一趟,你不要一见到她就骂她。”

“不是我想骂她,”孔行书对于自己的妹妹不听劝告,也感到心中的无力感渐升,“我只是不想看她做傻事。”

“我知道,”孟玉云安抚似的拍了拍孔行书的肩膀,“但是这么晚了,我们还是让毓慈她先休息吧!我看她赶车上台中也很累了。若让爸、妈知道我们这么对毓慈,他们肯定会很生气。”

提到爸、妈,孔行书也是一肚子的火气,“爸、妈也真是老胡涂了,怎么会答应这种事?”

孟玉云在心中叹了口气,拉着毓慈就往书房的方向走,留下孔行书在客厅里喃喃自语。

因为孟玉云与孔行书只是个普通上班族,两人合力存了几年钱,买了个三十坪左右的公寓,空间不大,只要有客人来时,书房的沙发床便可临时当成客房,充分利用空间。

“别怪你大哥,”看着毓慈有点吃力的跟在她身旁,孟玉云立刻体帖的放慢自己的脚步,“他是关心你。”

“我知道。”毓慈对孟玉云笑了笑。

现在毓慈满脑子想的是赶快找个地方坐下来,因为她的脚痛得令她几乎无法忍受。

多年前的意外,她的脚变成了现在这个模样,虽然走路不至于一定得藉助于轮椅或枴杖,但她走路就是一拐一拐的。

其实这个情況并不严重,除了走在街上,偶尔有人所投来的目光,会令她察觉自己有着不自然的脚步外,就是每当夜晚,劳动了一整天的脚,总是会向她抗议她的不注意,发出严厉的痛楚向她示威。

不过这么多年来,她也已经渐渐的习惯每到夜晚便有这些痛苦陪伴,久了,她也自我安慰的将这些痛苦当成朋友。

“你确定你不再多考虑一下吗?”一边帮毓慈铺床,孟玉云一边开口询问:“不一定,你只是一时的迷乱,所以才答应这门亲事,考虑清楚会不会比较好呢?”

“其实我知道你跟大哥都关心我,但是……”毓慈静静的坐在一旁,想了一会儿,冀望想出一个更好的用字遣词能让自己的嫂嫂了解,“但是我真的是仔细的想过这件事,很仔细的想过,我不会傻到拿自己的一生开玩笑,这是我选的路,我会对我自己负责。”

孟玉云看着自己的小泵,毓慈总是秀气、温柔,她还记得第一次下台南拜訪毓慈的父母时,毓慈才刚上大学没多久。那时,毓慈也是像现在一般,静静的坐着,长辈讲话也从不插嘴,有礼貌的毓慈,总是深受长辈的喜欢。

与毓慈相处久了之后,孟玉云发现毓慈由于自己的残缺,使得她有一颗比常人更敏感脆弱的心。

认识毓慈至今,她从没见过毓慈表现出那么坚定的決心,她真心希望这个律爵值得毓慈这般对待。

“睡吧!”孟玉云不再多说什么,“既然你这么说,我想,我也不能再说什么阻止之类的话。”

“谢谢你,大嫂!”坐在床上,毓慈目送着孟玉云离去。

熄了灯,她缓缓的倒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嫁给律爵是她毕生最大的心愿,或许绝大部分的人都说她太冲动,但她一生从未冲动过,只想冲动这一次,她相信,她会找到自己的幸福的。

十一年没见,但律爵的影像依然清晰的印在她的脑海里。

十一年前,她十二岁,律爵二十二岁,就在她国小罢毕业那个暑假,她的腿还像个正常人般时。

律爵陪着他的爷爷回台南扫墓。

她还依稀记得左右鄰居对他的指指点点,再年长点才知道律爵的父亲死于非命,而律爵二十二岁那年才从监狱放出来,但她从没有看过有人能长得那么好看,比电视上的明星还要好看。

看着这个大哥哥,她不怕他,她更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怕像律爵那么好看的大哥哥。

律爵真的很英俊,她常偷偷的躲在一旁看着律爵,发现他很喜欢到海边,手拿一本书,坐在堤防上看。

有时夕阳下山,那种感觉,律爵就好像是从天而降的神祇一般,令人深深望着他着迷。

律爵不喜欢说话,总是没什么笑容的看着人,他不粗鲁,只是与所有人都维持一定的距离,显得冷漠。

但她就是喜欢跟在他的身后,像个小苞班似的,也不知律爵是否知道她总是偷偷的跟在他的身后。

总之,就算是他知道,他也没有赶她走,所以她就常常跟着他,偶尔也会学着他拿着书到堤防上,离他一定的距离,跟他一起看书。

一直到多年后的今天,虽然她在堤防上有着一段不太愉快的回忆,但是她依然改不了这个习惯,常在太阳下山时,坐在堤防上,望着远方想事情。

年纪尚幼的她,总是不顾女乃女乃和爸爸的警告,硬是想与律爵亲近,才十二岁,她就喜欢上他。

毓慈依然记得当时还在世的女乃女乃不准她去跟律爵交朋友,她还为此生了好久的气,有一天还跟女乃女乃吵架,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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