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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情願的新郎 第4頁

作者︰子紋

從上個星期開始,整整一個禮拜,她當真已經受夠了這麼一大堆所謂的良心建議。

「你理智一點。」她的大嫂──孟玉雲不放棄的在一旁,依然苦口婆心的勸道︰「婚姻不是兒戲,你連對方是什麼樣的人你都不了解就要嫁給他,若是對方是個……」

「我很了解他,」毓慈溫柔的聲音打斷孟玉雲的話,「我比你們想像中的還要了解他。」

「你這是在自欺欺人,」孔行書戴著一副眼鏡,斯斯文文的,但現在的口氣可與他外表給人的感覺相差十萬八千里。

他對于這個最小的妹妹,當真是口水說到干了,勸到用盡了所有可用的詞彙,她還是依然故我。

「我沒有!」毓慈口氣激動的嚷道,但她隨即意識到自己不禮貌,立刻緩和自己的口氣,「相信我,大哥、大嫂,我真的知道我在做什麼,我真的希望嫁給律爵。」

「律爵?!」孔行書幾乎是從鼻子哼出這個人的名字,他對律爵小小年紀便進過監牢的事耿耿于懷。

想他妹妹雖然不是什麼出生豪門,但也是規規矩矩的女孩,求學階段,別說小餅,就連警告都與她沾不上邊,而她現在竟然要去嫁個小混混。他是說什麼都要反對到底。

「那個小子配不上你。」孔行書不悅的說道。

「哥,」拉了拉孔行書的手,毓慈微搖了搖頭,表示自己不贊成孔行書的話,「現在這個時代,怎麼還講配與不配,反正,適合就好了。」

「適合?!」孔行書的口氣再次激動起來,「你怎麼去判斷你跟他適合?難不成就因為他救過你嗎?」

必于這點,毓慈無話反駁。

「就像你剛才說的,現在這個時代,我想應該也沒什麼以身相許來報恩這種事吧?」孔行書有點諷刺的說道。

毓慈不知道該怎麼說才能讓自己的大哥明白,「我嫁給他不是因為報恩,而是,我是真的……喜歡、愛他,所以想嫁他。」

孔行書聞言,忍不住皺起眉頭,「你那個時候才幾歲?你還記不記得,你上次見他的時候,你才幾歲?十二、三歲,你能判斷什麼喜歡啊愛啊的?你現在是在自欺欺人。」

「相信我,大哥,」講了那麼多,毓慈感到有些疲累,所以只簡短的表示,「我知道我心中對律爵的感覺!我不曉得該怎麼說才能讓你明白,但是我就是知道,我不想欺騙自己的感情。」

「你──」

「好了!」拉著孔行書,孟玉雲終于開口幫了毓慈一把,「毓慈難得來台中一趟,你不要一見到她就罵她。」

「不是我想罵她,」孔行書對于自己的妹妹不听勸告,也感到心中的無力感漸升,「我只是不想看她做傻事。」

「我知道,」孟玉雲安撫似的拍了拍孔行書的肩膀,「但是這麼晚了,我們還是讓毓慈她先休息吧!我看她趕車上台中也很累了。若讓爸、媽知道我們這麼對毓慈,他們肯定會很生氣。」

提到爸、媽,孔行書也是一肚子的火氣,「爸、媽也真是老胡涂了,怎麼會答應這種事?」

孟玉雲在心中嘆了口氣,拉著毓慈就往書房的方向走,留下孔行書在客廳里喃喃自語。

因為孟玉雲與孔行書只是個普通上班族,兩人合力存了幾年錢,買了個三十坪左右的公寓,空間不大,只要有客人來時,書房的沙發床便可臨時當成客房,充分利用空間。

「別怪你大哥,」看著毓慈有點吃力的跟在她身旁,孟玉雲立刻體帖的放慢自己的腳步,「他是關心你。」

「我知道。」毓慈對孟玉雲笑了笑。

現在毓慈滿腦子想的是趕快找個地方坐下來,因為她的腳痛得令她幾乎無法忍受。

多年前的意外,她的腳變成了現在這個模樣,雖然走路不至于一定得藉助于輪椅或枴杖,但她走路就是一拐一拐的。

其實這個情況並不嚴重,除了走在街上,偶爾有人所投來的目光,會令她察覺自己有著不自然的腳步外,就是每當夜晚,勞動了一整天的腳,總是會向她抗議她的不注意,發出嚴厲的痛楚向她示威。

不過這麼多年來,她也已經漸漸的習慣每到夜晚便有這些痛苦陪伴,久了,她也自我安慰的將這些痛苦當成朋友。

「你確定你不再多考慮一下嗎?」一邊幫毓慈鋪床,孟玉雲一邊開口詢問︰「不一定,你只是一時的迷亂,所以才答應這門親事,考慮清楚會不會比較好呢?」

「其實我知道你跟大哥都關心我,但是……」毓慈靜靜的坐在一旁,想了一會兒,冀望想出一個更好的用字遣詞能讓自己的嫂嫂了解,「但是我真的是仔細的想過這件事,很仔細的想過,我不會傻到拿自己的一生開玩笑,這是我選的路,我會對我自己負責。」

孟玉雲看著自己的小泵,毓慈總是秀氣、溫柔,她還記得第一次下台南拜訪毓慈的父母時,毓慈才剛上大學沒多久。那時,毓慈也是像現在一般,靜靜的坐著,長輩講話也從不插嘴,有禮貌的毓慈,總是深受長輩的喜歡。

與毓慈相處久了之後,孟玉雲發現毓慈由于自己的殘缺,使得她有一顆比常人更敏感脆弱的心。

認識毓慈至今,她從沒見過毓慈表現出那麼堅定的決心,她真心希望這個律爵值得毓慈這般對待。

「睡吧!」孟玉雲不再多說什麼,「既然你這麼說,我想,我也不能再說什麼阻止之類的話。」

「謝謝你,大嫂!」坐在床上,毓慈目送著孟玉雲離去。

熄了燈,她緩緩的倒在床上,看著天花板,嫁給律爵是她畢生最大的心願,或許絕大部分的人都說她太沖動,但她一生從未沖動過,只想沖動這一次,她相信,她會找到自己的幸福的。

十一年沒見,但律爵的影像依然清晰的印在她的腦海里。

十一年前,她十二歲,律爵二十二歲,就在她國小罷畢業那個暑假,她的腿還像個正常人般時。

律爵陪著他的爺爺回台南掃墓。

她還依稀記得左右鄰居對他的指指點點,再年長點才知道律爵的父親死于非命,而律爵二十二歲那年才從監獄放出來,但她從沒有看過有人能長得那麼好看,比電視上的明星還要好看。

看著這個大哥哥,她不怕他,她更不知道為什麼大家要怕像律爵那麼好看的大哥哥。

律爵真的很英俊,她常偷偷的躲在一旁看著律爵,發現他很喜歡到海邊,手拿一本書,坐在堤防上看。

有時夕陽下山,那種感覺,律爵就好像是從天而降的神祇一般,令人深深望著他著迷。

律爵不喜歡說話,總是沒什麼笑容的看著人,他不粗魯,只是與所有人都維持一定的距離,顯得冷漠。

但她就是喜歡跟在他的身後,像個小苞班似的,也不知律爵是否知道她總是偷偷的跟在他的身後。

總之,就算是他知道,他也沒有趕她走,所以她就常常跟著他,偶爾也會學著他拿著書到堤防上,離他一定的距離,跟他一起看書。

一直到多年後的今天,雖然她在堤防上有著一段不太愉快的回憶,但是她依然改不了這個習慣,常在太陽下山時,坐在堤防上,望著遠方想事情。

年紀尚幼的她,總是不顧女乃女乃和爸爸的警告,硬是想與律爵親近,才十二歲,她就喜歡上他。

毓慈依然記得當時還在世的女乃女乃不準她去跟律爵交朋友,她還為此生了好久的氣,有一天還跟女乃女乃吵架,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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