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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城兄的女人 第36页

作者:阿蛮

原来,丁香就是他失散多年的亲侄女。

同一天,与他有拜把情谊的龙世宽带着妻小和苗倩玲前来探病,佟信蝉并不认识这名女子,见着他满眼感激与愧疚地凝视对方,知道他欠了人家,也许比欠她还多。她没有心生嫉妒,也没有同情,平心接受自己是幸运的那一位,能伴他走完余生的事实。

接下来的日子,全被道上的兄弟给占据了。几个包括秦丽、邢谷风、阿松等护法级的人物带着凝重的脸进进出出,没多久,他的律师与旗下的经理人一个接一个地来报到,算是隐隐透着一种交代后事的讯息。

又过没多久,黑、白两道的大人物得知消息,从此大大小小的礼便没有停过,里面还有克癌的偏方。最后,诡异如棺茹,平价如白凤豆,只要市面上传过什么妙药偏方,这里就绝对不会少。

他卧病的这段时间,有不少人主动来陪他,霍也然就是其中一位,所以佟信蝉并不是随时都陪在他身边,除了定期送餐给他用食以外,她接受大哥的建议抽空参加一些防癌预后的研订会,对癌这无形杀手多了一分了解,终于能与他一起坦然地面对病症,首先她从他的饮食上着手,排掉高脂肪酸及一切临床上策动癌反应的食物,并从于敏容家搬到他位于乌来的住所,希望了解他过去的生活起居是原因之一,主要还是因为乌来的院子大,可以耕种有机作物。

大概是心灵上寻求寄托,她开始茹素诵经回向,没照算命师的建议回向给他,而是包含他在内的四方大众,只要听到哪里有不幸,就往哪儿遥寄祝福。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做?也许是小时候看外婆常常发愿,而且都是为陌生人发愿。她当时不懂,再大一点则是认为迷信不想懂,现在缘分到了,做了才懂。

开完刀后,刚过完第三个月的第一个礼拜天,雷干城又昏迷过去,直接被推进急诊室。佟信蝉接到消息时,心不能算平静,但也没有慌张起来,她对他与这个世界还是抱着一份信心。

事后经过检查,发现原来是一场虚惊,而铸造这场虚惊的不是别人,是她自己。因为这些日子以来,她为他调理的食物都是一些自耕不加农药化学肥料的青菜淡食,五大类虽并列兼顾,但要喂饱他这个急速复原中的大个子,热量却犹嫌不足,最重要的一点--她忘了加盐。盐这种东西吃多了有害,体内缺乏也是照样要完蛋的。而又因为菜是她煮的,他一句话也不愿嫌,所以才会有这么一段乌龙事件,最后她还被佟玉树找去重声地教训了一顿。

她有时回头想起这件事,总觉得是一种转折的效果,就像悲剧里要掺点笑料,喜剧里要添加几分愁意,人生才不至于刻板。

缺盐事件过后,雷干城的体力恢复不少,便坚持出院回家静养,江湖中的事也不多问,除非有人上门来请教,他几乎不想知道,渐渐地连上门请教的人也挡在门外。

一年半后,他体内的癌细胞数量已降低到正常人的标准,霍也然大师却病逝了,死前将一幢位在马德里的大洋房留给他,里面装的都是大师毕生的收藏。

他没有马上去取,反而带着她到南部乡下隐居,重拾文房四宝练画写意铭金石,她则投入翻译工作,做一个悉心守护他的园丁,两人闲暇时一起翻土、撒种、除草、浇肥,过着类似耕读的恬淡生活。

约莫又过了两载,确定帮内人事大抵上轨道后,雷干城才放心地动身前往欧洲。他们在马德里和塞尔维亚住了一阵子,和缓妮塔一家人碰面,但那里的天气实在是热得令人吃不消,他住不惯,反倒向往瑞士和苏格兰,但两处天候冷得让她这只不该知雪的“蝉”直发僵,两人只好像吉普赛人一处又一处地流浪,另寻桃花源。后来,他们在西班牙西北部与葡萄牙交界的一省找到了,该省有绿色西班牙的雅称,冬季多雨而不寒,夏季不炎热,春、秋宜人,山林蓊郁,让他们想起新店乌来。

就这样,淡出江湖的雷干城把自己名下绝大部分的财产全部留给奋力想把一干大小鲍司转成企业化的弟兄们,那些弟兄们合力挪出资金购买土地,盖了一幢中途之家,这个中途之家本来没有名字的,只因屋外的石碑上刻镂了“赳赳武夫,公侯干城”八个大字,日久天长后,人们穿凿附会地把这个屋子唤作“干城之家”,愿那些一时失足、流离失所的少年,重新面对社会时,也能像诗经上所说的,做一道保国卫民的城墙,不仅允武,还要允文,为不断求民主求进步的社会,奉献一份智的力量。

而佟信蝉最后没能生下孩子,她怀孕照超音波时听不到心音,被诊断出是葡萄胎,拿掉了,她难过却没有伤心欲绝,现在,她知道很多事不该勉强,两人过生活也是挺好的,不需要一代传一代,生命仍是可以无限延长,直到她三度怀孕生下一个健壮的男宝宝后,他们找证件时才突然发现他还没娶她。

她推托着不肯嫁,因为她要他欠着,直到下辈子,下下辈子,下下下……总之,永远就对了。

蒲公英

今年五月初的一个周日早上,在前院翻土除草时,挖出一枚蛹,若照自己平常大而化之的惯性行事,老早就把蛹往土里埋了,也许是那天多吞了几粒维他命,中枢神经变得特别发达,竟神经兮兮地捧着蛹进书房,搁在窗台上野人献曝一番。因为不知是哪种虫的蛹,所以心情便悬吊在半空中,频去打量蛹的动静。

蛹紫得发黑的表皮像裹了一层单薄的缕衣,在阳光的照射下金金油油的,搞得人心兀兀,所以不到一个早上,好奇心被阳光蒸发干后,便将它埋回原处,继续除草的工作。

众多野草中,以蒲公英最棘手。我像大部分多愁善感的少女一样,小时候中过日本漫画的毒,看过《蒲公英之恋》这部漫画,这么多年已过,故事情节和人物忘得差不多,但书名硬是忘不掉,因此有了蒲公英情结,这种情结常常驱使我莫名地摘下蒲公英的棉絮籽吹着玩。而繁多生菜沙拉里,我也最偏爱锯齿状的蒲公英女敕叶,尤其上头淋上沙拉酱,拌勾后往嘴里一送,其滋味不苦不涩,质感之轻脆,简直就是炎夏里最棒的前餐。

这些感觉到了自家庭院后,就化为烦恼了,因为蒲公英算是植物繁衍史里最成功的一个例子,它不挑土壤,好的、坏的皆自如,再来,它以风传媒,落地生根,一旦生根后,根长可连三、四十公分,若不小心未将根除尽,留了一截断根在土里,几日后就原地发芽,而且是断得愈多,长得愈多,错错落落地教人无言以对,弄到最后,只好事先把花摘除,以绝后患。

交出这本书后,外面出着大太阳,自己的心情突然变得落寞起来,行事总是不怎么带劲,隔日套上球鞋到外面跑几圈将自己累得上气不接下气,进门后却只想打扫门户,从下扫到上,在书房里模了好一阵子才转进寝室,东模模西抹抹,右手臂突然发起痒来了。定睛一看,呵!不正是蒲公英的籽吗?

抓将起来,轻轻一吹,伸手一揽又将飘浮在半空的籽抓回来玩弄于股掌间,心境猛然好了起来,得意之余,觉得虐待孙悟空也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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