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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点擒郎 第18页

作者:席绢

唉!眼睛红得难看,血丝充斥,大概与她发红的臀部一样有得瞧。

早晨冲洗过后,浴室的全身镜里看到雪白肌肤里唯一的粉红色泽正不客气的占领住了她挺翘的傲人处。不会痛,但可能会红上一天,害她今天不敢去游泳兼招蜂引蝶;笑掉人家大牙不打紧,她台湾小美人的脸要往那里搁?臭钟适,居然把她当小孩K,并且没说出任何一句类似道歉的话!

幸好他老兄还懂得“使用者付费”的道理。昨夜离开前已自动去缴清砸坏电话应付的费用;可能是于心有愧吧?!连带的也替她预缴了十天的住宿费。

男人的良心,啧!

可是,如果方笙今日打算足不出户,并不代表她就会得到想要的清闲。

每一本小说都一样,只要有两女争一男的剧码出现,就一定会有类似谈判的场面发生。

金玉斐小姐找上门来不算意外,但方笙仍是不免讶然于凡是人类必有的共通性行为居然难月兑古老的既定窠臼。多神奇呀,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不过方笙也早已料到会有对峙的一天,毕竟昨天晚宴的暧昧情况令人置疑。这金小姐假若不是死人兼白痴,就会找上门来与她“聊天”一番。

只不过挑的日子不好,方大小姐今儿个玉体违和(眼泛红丝,臀如弥猴),基本上不会端出太高雅的面貌来笑对情敌的。

也就是说,倘若今天的金小姐受到无情的冷言冷语攻击而无力招架的话,那她最好赶紧哭着回去面对她的失败,反省自己因何会成为炮灰一坨。

在柜台打电话上来通知的三十分钟之后,方笙才姗姗而下,如果不是临时翻到行李袋子中的墨镜,原本她还不想下来哩。

“金小姐,我们似乎没有约吧?”

方笙坐在金玉斐对面,招手要侍者奉来茶点与咖啡。

金玉斐恰巧也配戴了一只名贵的墨镜。两两相望,互相看不到对方的灵魂之窗,倒是可以玩起猜心的游戏。

“你快回台湾了吧?”金玉斐扫了方笙一眼,在喝果汁之前像是不经心的问着。

“是的,再过两天就要回台湾了。”

看来是个好对付的丫头。怎么着?钟适中意的女孩竟是这种见不得世面的温室小花吗?

“那真是遗憾呀!我与适即将在星期五订婚,看来是没法子邀你参加了。”金玉斐笑得可亲极了,热络的伸出戴白丝手套的玉手轻拍了下方笙的小手——像在拍一只听话的宠物那般。

“是极,的确是遗憾。”如果婚礼永不会到来就当真是无比遗憾了,到时她会奉上鲜花牲果前来金家大宅悼念的。拜托!屈屈一个无法律效力的订婚有什么好的?见笑死人!

方笙撑着无眠一夜的螓首等金小姐念更多经来催眠。

“适昨夜再三与我保证说与你只是兄妹之情,而且经由他的撮合,你与钟迅的好事也即将近了。日后你们结婚时,我这个大嫂一定会送上一件大礼的,你喜欢玩欧洲呢,还是美洲?礼服款式倾向米兰风还是巴黎风?”

我还萨克斯风咧!

“如果你想送我,我全没意见,毕竟礼轻情意重嘛!总也算得上是祝福。”方笙好客气的说着。

金玉斐如果不太笨,就会听出自己正在被嘲弄中;当然她自是听得出来,险些飙起自己的大小姐脾气怒。但她无时不刻的谨记住自己住在香港,一举手一投足都有人在看着,千万不可落人笑柄。

当然,心中涌上气怒之后,口气也省了客套寒暄之类的虚应,直接说了:“你的意思是会与钟迅结婚,并且不会红杏出墙的转而勾引我的适吗?”她在要求承诺。

“我可没那么说。”方笙耸肩。

“什么意思?”金小姐差点跳起来叫嚣。

方笙微低下头,忏悔状十足的说着:“金小姐不是要我为你们的婚姻做背书人吧?事实上,钟迅与我之间若有什么好事会发生,与您无关。而钟适会不会因你的乏味而偷我的腥……嗯!这一点其实金小姐要反省自身魅力问题,对于我无远弗届的魅力,在此仅献上十二万分的歉意,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金玉斐控制不了脸上的肌肉往横向伸展,并且一抖一抖的律动不已,终于怒火冲破九重天,玉掌倏拍桌面,起身的同时将桌面一杯白开水狠狠的往方笙脸上泼去,一气呵成的动作丝毫不见拖泥带水,可见金小姐平日对使泼一事必定有所研究,并甚为拿手。

如果方笙不是受害人,恐怕会拍手叫好。她可从没见识过真正的大小姐脾气,能有幸见着此生已无憾矣。

方笙原本该躲得过的,但因为拨冗瞄向门口的方向,在闪神间已然成为落汤鸡,实在是冤枉!不过恰好给人充英雄的机会。

瞧大门那边疾走过来的人之一不就是钟迅吗?经此一番骚动,要发现她们的所在地不难。

她拿下墨镜,露出红通通的失眠眼兼伴着两颗晶泪投入钟迅怀中嘤嘤啜泣不已。

面对这样一张面孔,很难仔细去想这名女子的精明狡诈天下无敌,便一古脑儿的充满英雄气慨,救美去也。楚楚可怜的羸弱佳人待援助,什么事都先抛一边再说。何况钟迅在入口处早已看到金玉斐的使泼行迳。

当下立即喝道:“你做什么欺负人!”

“她是狐狸精,人人可以诛之!”金玉斐向来不是认错的一力,端起架子气愤钟家少爷不站在同是香港人的一方。

钟迅抽出手帕给方笙拭脸,冷道:“不要乱说一些没证据的指控!而且,即使方小姐是什么狐狸精,也不劳金小姐来声讨!包何况在大庭广众之下做这些失态且伤人的举止。你也不过移民到美国十五年,怎么就净学一些野蛮行为回来,丢我们香港人的脸!”

“你——你——你好样的!我想令尊会因为你的行为而生气!你帮外人而不帮大嫂,简直是——简直是天理不容!哼!”

讨不了好处,识实务的人都会火速下台一鞠躬,就见金家千金小姐力持身段的走了出去,连丢在桌上的名牌皮包都忘了要拿,像火车似的冲出大门,一去不复返——

“天理不容可以用来形容帮理不帮亲的行为吗?”方笙像好学的乖学生一般,伸起右手发问。

“千万别因此误以为香港人皆是不学无术、没有文化。毕竟你能对一根“香蕉”期望多大呢?”钟迅扶好她,语气难掩笑谑。谁教金小姐挟利益迫使他心爱的大哥去娶她呢!这种女子即使硬说有多么了不得的人品,实在也有限了。他一向看她不顺眼,尤其见她今天的野蛮行为可鄙可憎,口气自然不会谦恭有礼到那里去。

“你还好吧?”钟迅明白一定是方笙说了什么气死人的话让金大小姐失态。可是口头上的针锋相对,永远不该失风范的发展为动作派。堂堂一个千金小姐,能看吗?

方笙已拭干脸上的水,捞起金小姐的皮包,以一个完美的抛物线投入十公尺外的垃圾桶内,才笑对目瞪口呆的钟迅道:“我很好,你今天来有什么事?”

钟迅愣了好久才回神,盯着垃圾桶,又看回方笙红肿的眼——失眠或哭泣?心中为这矛盾综合体的女子搅动不已。这女子是坚强抑或柔弱?是精悍抑或需人呵疼?

无论是那一种,钟迅都有吁了一口气的感觉(或庆幸?),因为方笙要的男人是大哥,不是他。

这种女人,他万万消受不起的,他百分之百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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