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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點擒郎 第18頁

作者︰席絹

唉!眼楮紅得難看,血絲充斥,大概與她發紅的臀部一樣有得瞧。

早晨沖洗過後,浴室的全身鏡里看到雪白肌膚里唯一的粉紅色澤正不客氣的佔領住了她挺翹的傲人處。不會痛,但可能會紅上一天,害她今天不敢去游泳兼招蜂引蝶;笑掉人家大牙不打緊,她台灣小美人的臉要往那里擱?臭鐘適,居然把她當小孩K,並且沒說出任何一句類似道歉的話!

幸好他老兄還懂得「使用者付費」的道理。昨夜離開前已自動去繳清砸壞電話應付的費用;可能是于心有愧吧?!連帶的也替她預繳了十天的住宿費。

男人的良心,嘖!

可是,如果方笙今日打算足不出戶,並不代表她就會得到想要的清閑。

每一本小說都一樣,只要有兩女爭一男的劇碼出現,就一定會有類似談判的場面發生。

金玉斐小姐找上門來不算意外,但方笙仍是不免訝然于凡是人類必有的共通性行為居然難月兌古老的既定窠臼。多神奇呀,真是太不可思議了!

不過方笙也早已料到會有對峙的一天,畢竟昨天晚宴的曖昧情況令人置疑。這金小姐假若不是死人兼白痴,就會找上門來與她「聊天」一番。

只不過挑的日子不好,方大小姐今兒個玉體違和(眼泛紅絲,臀如彌猴),基本上不會端出太高雅的面貌來笑對情敵的。

也就是說,倘若今天的金小姐受到無情的冷言冷語攻擊而無力招架的話,那她最好趕緊哭著回去面對她的失敗,反省自己因何會成為炮灰一坨。

在櫃台打電話上來通知的三十分鐘之後,方笙才姍姍而下,如果不是臨時翻到行李袋子中的墨鏡,原本她還不想下來哩。

「金小姐,我們似乎沒有約吧?」

方笙坐在金玉斐對面,招手要侍者奉來茶點與咖啡。

金玉斐恰巧也配戴了一只名貴的墨鏡。兩兩相望,互相看不到對方的靈魂之窗,倒是可以玩起猜心的游戲。

「你快回台灣了吧?」金玉斐掃了方笙一眼,在喝果汁之前像是不經心的問著。

「是的,再過兩天就要回台灣了。」

看來是個好對付的丫頭。怎麼著?鐘適中意的女孩竟是這種見不得世面的溫室小花嗎?

「那真是遺憾呀!我與適即將在星期五訂婚,看來是沒法子邀你參加了。」金玉斐笑得可親極了,熱絡的伸出戴白絲手套的玉手輕拍了下方笙的小手——像在拍一只听話的寵物那般。

「是極,的確是遺憾。」如果婚禮永不會到來就當真是無比遺憾了,到時她會奉上鮮花牲果前來金家大宅悼念的。拜托!屈屈一個無法律效力的訂婚有什麼好的?見笑死人!

方笙撐著無眠一夜的螓首等金小姐念更多經來催眠。

「適昨夜再三與我保證說與你只是兄妹之情,而且經由他的撮合,你與鐘迅的好事也即將近了。日後你們結婚時,我這個大嫂一定會送上一件大禮的,你喜歡玩歐洲呢,還是美洲?禮服款式傾向米蘭風還是巴黎風?」

我還薩克斯風咧!

「如果你想送我,我全沒意見,畢竟禮輕情意重嘛!總也算得上是祝福。」方笙好客氣的說著。

金玉斐如果不太笨,就會听出自己正在被嘲弄中;當然她自是听得出來,險些飆起自己的大小姐脾氣怒。但她無時不刻的謹記住自己住在香港,一舉手一投足都有人在看著,千萬不可落人笑柄。

當然,心中涌上氣怒之後,口氣也省了客套寒暄之類的虛應,直接說了︰「你的意思是會與鐘迅結婚,並且不會紅杏出牆的轉而勾引我的適嗎?」她在要求承諾。

「我可沒那麼說。」方笙聳肩。

「什麼意思?」金小姐差點跳起來叫囂。

方笙微低下頭,懺悔狀十足的說著︰「金小姐不是要我為你們的婚姻做背書人吧?事實上,鐘迅與我之間若有什麼好事會發生,與您無關。而鐘適會不會因你的乏味而偷我的腥……嗯!這一點其實金小姐要反省自身魅力問題,對于我無遠弗屆的魅力,在此僅獻上十二萬分的歉意,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金玉斐控制不了臉上的肌肉往橫向伸展,並且一抖一抖的律動不已,終于怒火沖破九重天,玉掌倏拍桌面,起身的同時將桌面一杯白開水狠狠的往方笙臉上潑去,一氣呵成的動作絲毫不見拖泥帶水,可見金小姐平日對使潑一事必定有所研究,並甚為拿手。

如果方笙不是受害人,恐怕會拍手叫好。她可從沒見識過真正的大小姐脾氣,能有幸見著此生已無憾矣。

方笙原本該躲得過的,但因為撥冗瞄向門口的方向,在閃神間已然成為落湯雞,實在是冤枉!不過恰好給人充英雄的機會。

瞧大門那邊疾走過來的人之一不就是鐘迅嗎?經此一番騷動,要發現她們的所在地不難。

她拿下墨鏡,露出紅通通的失眠眼兼伴著兩顆晶淚投入鐘迅懷中嚶嚶啜泣不已。

面對這樣一張面孔,很難仔細去想這名女子的精明狡詐天下無敵,便一古腦兒的充滿英雄氣慨,救美去也。楚楚可憐的羸弱佳人待援助,什麼事都先拋一邊再說。何況鐘迅在入口處早已看到金玉斐的使潑行逕。

當下立即喝道︰「你做什麼欺負人!」

「她是狐狸精,人人可以誅之!」金玉斐向來不是認錯的一力,端起架子氣憤鐘家少爺不站在同是香港人的一方。

鐘迅抽出手帕給方笙拭臉,冷道︰「不要亂說一些沒證據的指控!而且,即使方小姐是什麼狐狸精,也不勞金小姐來聲討!包何況在大庭廣眾之下做這些失態且傷人的舉止。你也不過移民到美國十五年,怎麼就淨學一些野蠻行為回來,丟我們香港人的臉!」

「你——你——你好樣的!我想令尊會因為你的行為而生氣!你幫外人而不幫大嫂,簡直是——簡直是天理不容!哼!」

討不了好處,識實務的人都會火速下台一鞠躬,就見金家千金小姐力持身段的走了出去,連丟在桌上的名牌皮包都忘了要拿,像火車似的沖出大門,一去不復返——

「天理不容可以用來形容幫理不幫親的行為嗎?」方笙像好學的乖學生一般,伸起右手發問。

「千萬別因此誤以為香港人皆是不學無術、沒有文化。畢竟你能對一根「香蕉」期望多大呢?」鐘迅扶好她,語氣難掩笑謔。誰教金小姐挾利益迫使他心愛的大哥去娶她呢!這種女子即使硬說有多麼了不得的人品,實在也有限了。他一向看她不順眼,尤其見她今天的野蠻行為可鄙可憎,口氣自然不會謙恭有禮到那里去。

「你還好吧?」鐘迅明白一定是方笙說了什麼氣死人的話讓金大小姐失態。可是口頭上的針鋒相對,永遠不該失風範的發展為動作派。堂堂一個千金小姐,能看嗎?

方笙已拭干臉上的水,撈起金小姐的皮包,以一個完美的拋物線投入十公尺外的垃圾桶內,才笑對目瞪口呆的鐘迅道︰「我很好,你今天來有什麼事?」

鐘迅愣了好久才回神,盯著垃圾桶,又看回方笙紅腫的眼——失眠或哭泣?心中為這矛盾綜合體的女子攪動不已。這女子是堅強抑或柔弱?是精悍抑或需人呵疼?

無論是那一種,鐘迅都有吁了一口氣的感覺(或慶幸?),因為方笙要的男人是大哥,不是他。

這種女人,他萬萬消受不起的,他百分之百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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