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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鳥記 第18頁

作者︰亦舒

我心里一股涼意升了上來,沒想到他們面子上對我好,暗里卻也一般的瞧不起人。

小張說︰「玫瑰到倫敦開會去了,她是學校里數一數二出風頭的人物。阿明,我走了。」

他走了以後,我呆呆的,下了班就到酒吧去喝了一會兒酒,怒氣消了,代替了的是難受。如果我也是個學生,就可以名正言順的約玫瑰出去?大概是的。現在叫人看見了,玫瑰的名聲自然大受影響,他們會說︰看,玫瑰居然跟一個侍者在一起跳舞!

那天晚上卻是快樂的。我記得她的笑臉,她的輕語,即使她對每個人都一樣,至少我也得了一份,我沒有可抱怨的。我嘆息,結果在酒吧喝醉了。

兩個星期沒見到她。

我是再也沒有勇氣再去找她了。

她卻與一班朋友來吃飯,小張也在其中。

玫瑰風姿依然,書包放在空椅子上,想必是放了學直接來的,與朋友們說著笑,見到我非常和氣的笑了一笑,那笑卻是空白的,無心的,毫無記憶,沒有感情的。

小張說得對,我對她一點特別的意義都沒有,她是那種不經心的女孩子,全世界都在她掌握中,我不過是芸芸眾生中的一名,不過因為她是個和氣的人,所以對我也很和氣,她是無心的。

我低下了眼。

他們這一次有另外幾個女孩子同來,其中一個說︰「那個侍者是誰﹖長得很帥。」那聲音雖然不高,卻也十分無禮。

玫瑰居然說︰「阿明,有人說你漂亮。」

我淡淡的答︰「我本來就很漂亮。」

玫瑰一怔,隨即笑了。她很嗲的說︰「阿明,坐一坐好不好?陪陪我們。」

她的語氣是央求的,不可拒絕的,但是話的內容卻不敢恭維,我又不是舞女,怎麼陪他們坐

呢?但正如小張說,她這麼嬌這麼俏,難道我還跟她計較不成。

我說︰「對不起,現在生意正忙著呢。」

小張很歉意的笑一笑。我明白了。

如果我去找玫瑰,她是無所謂的,看場戲吃頓飯,是何等普通的事,她早已習慣了,不以為奇,在我,見她卻是大事,我為她心跳緊張患得患失,何必呢?

我沒有為她坐下來,她還是一般的興高采烈。她是一顆明星,只是明星也有寂寞的時候,那一天她生日,一個人跑來這里坐著,那一夜她是特別真實的,就是為了那一夜,我胡里胡涂的愛上了她。

我嘆一口氣,轉身到廚房去。

餅了兩天我就辭職了。我離開了曼徹斯特。

回到家,我幫父親工作,仍然支著薪水,等我的節儲達到那個數目時,已經是大半年以後的事了,我考了大學,他們也錄取了我。

時間過得很快,但是每次經過龍鳳樓,我都想︰玫瑰會不會在里面吃飯﹖

我沒有見到玫瑰,卻見到小張,他詫異,「阿明,你回來念書了?」

「是的。」我說。

「玫瑰回家了,你知道嗎?她畢業了,第一等優異。我們請她在龍鳳吃飯,她嚷著要找阿明——」

我抬起頭來。

「——她吃醉了。她回家我第一個放心,這女孩子真是天曉得,人家讀了書就沒空玩了,她在最後一年卻真玩得天翻地覆,居然還做優異生,莫名其妙——」

我問︰「她真的要找我嗎?」

「她喝醉了。」

如果光是喝醉,可以找別人。

我始終弄不明白她是有心還是無心。我想以後也沒有再見面的機會了,更不會有說話的可能。

我上著學,也過著學生的生活。學校里有幾個出風頭的中國女孩子,雖然動人,也不如以前的玫瑰,我始終想念著她,她不會知道。

最後一次她跟我說的話是贊我漂亮。

而我卻說︰「我根本就很漂亮。」

我面皮薄,現在大了一年,更覺可惜,應該不必理會小張的話,照約玫瑰出來的,因為畢竟以後我去跳舞,總比不上那夜快樂。

我的鄰居

我怕聲音。

是真的怕,有一點點奇怪的聲音,我便睡不著,整夜張著眼楮,第二天沒有力氣工作,所以我痛恨雜聲。

家住在銅鑼灣,但是我從來不住在家里,我的福氣好,姑媽嫁了一個很有錢的人,姑丈在淺水灣有一憧房子,這幢房子大多數的時候空著,尤其是夏天,他們兩夫妻到處旅行,把房子交給我,屋子里只有我與一個老佣人作伴。

我情願每天開車一小時半,花汽油錢來回淺水灣。那幢房子不是蓋在大路上,車子停了以後,我們還得走一條小路下去。真是靜。

敖近除了我們這一幢房子,只有另外一憧。而另外一憧房子,據姑媽說,從來不見有人出入。我也不見有人出入,這使我覺得奇怪。

誰住在那里呢?兩幢房子是差不多式樣的,顯然由同一個建築師設計,但是那住客是誰,我們從來不知道。

從另一條小路,可以走到一個沙灘去,沙子雖然粗一點,不過水很干淨。

住在那里有點寂寞,真的,但是那種寂寞我習慣了,我不介意。我是家里唯一的孩子,母親去世之後,我更寂寞。父親健康不太好,由舅舅照顧他,我順理成章的跟了姑媽。

我的生活很靜,每天上班,開一小時車,下班,開一小時車。我開車開得很好,至少比一般人想象中的「女人開車」要好,我開得快,但是準,只是我的車子不太理想,只是一部TR6。,我情願開一部蓮花,因為蓮花這名字好听,我也情願開E型V十二,但是更加買不起。

我的TR6是黃色的,我一直喜歡黃色的車子,據我母親說,極小的時候,我畫了車子,就用黃色涂在車身上。母親總是把我形容得很特別,其實我不過是一個普通的人。

從公司回到家,我總是看書看報紙。我不喜歡音樂,我只有一只小無線電,是用來听新聞的,那一套偉大漂亮的唱機錄音機,我從來不踫。

看書看報沒有聲音。老佣人有時候以為我睡著了,她會輕輕的推開門看一看,然後才離開。她說她從來沒見過像我這樣乖的年輕女孩子。

她跟我姑媽說︰「佷小姐真好,佷小姐真是難得,這麼年輕,這麼規矩,連鮮色衣服都不見一件,裙子都是規規矩矩的,自己的東西放得整整齊齊,又沒有架子,佷小姐真好……」

其實我也沒有這麼好,不過年紀大的人也喜歡靜就是了。況且我又沒有朋友上門,男女都沒有。我是一個有怪癖的人。周末我也不出去,有時候只到沙灘去坐著。

我沒有老佣人想象中的那麼乖,我常常偷姑丈的好酒,喝得醉醉的,上床睡一大覺。

這都是一個人在失戀狀態中應有的表現。

泵媽有時候說︰「兩年了,人家都兒女滿堂了,你還念念不忘干嗎?真傻。」

我笑笑。

要忘記一個人,在別人來說,也許只是三五天的事,在我來說,恐怕要三、五年,我不知道,真怕要三、五年,也許還不夠。我是一個笨人,不懂適應環境。

然後有一天我回家,我看到了對面那幢房子,有人在抹玻璃窗,我有點驚奇,有誰要搬進來了?一定有人。于是我慢慢走過去,坐下來,看住那個抹窗的人。那也是一個老佣人,她做工夫很慢,但是做得真仔細。我看著她很久,然後我朝她笑了笑。

她也向我笑了一笑。我想不出我可以對她說什麼,所以我走回家去,我告訴我們家的阿佳說︰

「隔壁有人要搬進來了,不騙你。」

「誰﹖」阿佳問。

我說︰「我不知道啊,有人在抹窗,我看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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