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登入注冊
夜間

舊歡如夢 第13頁

作者︰亦舒

「謝謝你。」我說。

「你常戴鑽石耳環,是不是?有一次你在舞會中丟了一只,被我撿到了,我沒交出來,實在不是不想交出來,而是想留著作為一個紀念,你知道了一定會很生氣吧?五年了。」他憨憨的笑。

咖啡廳要這麼溫暖,使人自然的松弛。他說得對,酒是好酒,一點不刺鼻子喉嚨,我又再喝一口,不至于會醉得那麼快,不至于。

「那個時候,我真想娶你,我畢生的希望,就是娶你為妻,然後我們兩個人到巴黎去兩個禮拜,只帶一條牛仔褲、一件T恤,我們選一個夏天我們去看畫,我們散步,我們流汗,我們渾身發臭的回來。丹薇,多麼的美……但是日子過去,你嫁了別人,你們也去了巴黎是不是?但是你的丈夫一點也不懂得享受巴黎與享受你,他只是跟在你身後,他是一個呆子,好笑,美麗聰明的女子永遠嫁給這種呆子,你為什麼嫁他,丹薇?你快樂嗎?你寂寞的嗎?丹薇——」

我突然之間覺得疲倦,不是咖啡廳的暖氣就是這美酒。

「丹薇,」他把手拉在我的手上。

「這又怎麼了?」

「那麼咱們跳舞去吧。」他說。

「這麼晚,上什麼地方跳舞去?你別嚇唬我,」我說︰「我們再在這里坐一下,我送你回家去,明天又不是假期,我們各人還是有各人的事要干。」

他說︰「這完全是丹薇的口氣,明天還有明天的事要干……」

「來。」我站起來,打開皮包結賬。「我們走吧。」

「怎麼好叫你付賬?丹薇,你這脾氣老不改。」

我這脾氣老不改。為男人買禮物,為男人打毛線,結果人家一點也不欣賞,踫也並不踫,誰說這天下沒有天字第一號的傻蛋。

我就是。

「來,」我說︰「沒關系,咱們走吧。」

我與他離開咖啡店,我堅持要送他。就象我當年雨夜送一個拖大包小包的孕婦一般,他們都是無助的,痛苦的,雖然我們都還是在微笑,但是這年頭,吐血是可以的,只可以閉門而吐,不可以在大街上有任何表現。

我吩咐計程車往前走。

他說︰「丹薇,我仍住在落陽道。」

「幾號?」我問。

「落陽道只有兩個號碼,丹薇,你瞧你這記性。」他很難過。

「對不起,」我只好說︰「我不是故意的。」

他微笑,原諒了我,把頭靠在坐墊上,閉著眼隋,清秀的額角,挺直的鼻子,薄嘴唇。

車子到了落陽道,他睜開眼楮。好美麗的一條路,兩邊都是郁蔥蔥的大樹,只有兩座洋房。

他開了門,跟我說︰「丹薇,謝謝你,丹薇,我可以打電話給你嗎?」

「當然可以。」我說。

他吻我的手,吻完了把我的手指握緊,他說︰「我記得你的號碼,我一定會。」他又稚氣的笑了。

「再見。」我說,「再見。」

「再見。」他說。

我連他的名字也不知道。

他走進二號那間住宅里,門外寫著「陳宅」。他姓陳。

我真的累了,第二天我又得起床,又得重新掙扎,又得應付新的一天,偏偏這一天又跟昨日與明日沒有任何分別,唉呀,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車子回到我自己的家,付了車資,上樓,月兌了衣服,還來不及洗澡,便已經累垮掉了,只想睡。

睡在床上,夢見自己是丹薇,有過很多風光的日子,然後嫁了可以托付終身的人,完了還有舊情人在暗戀著她,醒來之後,也不外如此,做人沒味道。

那個男孩子倒是真直樂了半日,他以為他見到丹薇了。我微笑,在一個霧夜踫見舊情人,他可樂半日。我呢?助人為快樂之本,我也應當快樂。

但是我怎麼快樂得起來呢?在大風細雨中等車,我的疲倦自骨頭里直透出來,我想如果家明在的話,真是,如果家明在的話,我怎麼會有這麼一天,整日與一個陌生的世界掙扎奮斗——一個人應該奮斗,但是我的力氣已經沒有了。我父母知道嗎?我兄弟知道嗎?以前家明是知道的。

現在這個世界只知道我是一個略具姿色的女子,強壯有力。

我實在是累得昏頭昏腦了,實在想一頭倒在無論什麼地方,睡著了不要再醒,每日早上都是一樣的,一個印子里出來的,腦子里全是家明,以前與家明所過每一日,都深刻地印在腦中。

我們的快樂,我們之間無謂的爭執,我們的計劃,我們的歡笑,我們曾經共度的辰光。

那時候我是那麼瘦,一張臉上沒有一點點血色,沒有一點化妝。他憐愛的目光,使我覺得我十分的強壯。

那時候他愛我。

後來我的車子經過落陽道,常常會想起那個男孩子。落陽道只有兩個號碼,只有兩間洋房,都蓋得小巧而有氣派。這個男孩子住其中的一棟。

當然我不會登門造訪,我不會做這種事,各人的習慣是不一樣的,也沒有這種必要,他要見的是丹薇,我不是丹薇。但是每次我經過那幢屋子的時候,我總會下意識地看一眼。屋外的影樹在夏天的時候將會艷紅如火。

我父母愛我,我兄弟愛我,但是他們沒有時間來同情我,他們沒有時間來幫助我。故人何處,救我離愁城內外。

每日我似一部機器似的,機械化的,有規則地做著我應該做的事,我不敢說我做得好,至少沒有出毛病,然而一天過一天,又如何呢。

在馬路上走,因為不再有人愛我,我只是芸芸余生中的一名,因為不再有人愛我。

餅馬路的時候我是茫然的,抬頭看向天空、有時候有雲,有時候沒有雲。穿戴得整整齊齊,天天上班,我這痛苦的上班,一天一天真不懂得是怎麼過的,只不過是為了時間太多,要設法消磨,不然的話,在家坐著要變白痴了。

我不能夠像以前那樣,電話鈴一響,先讓它響個幾聲,然後不徐不疾的取起話筒,毫不猶疑的問︰「家明?」一定是他。那個時候,生命是那麼肯定。有時候與他吵架了,撥了號碼,他來接,故意不出聲,他「喂」幾聲,便嘆氣笑道︰「好好,算了,算我錯。」大家都活在肯定的世界里,當然他現在還是幸福的——他幸不幸福與我有什麼關系呢?有關系的是我,我至如今還似踩在一段雲上,每踏前一步,每每驚得冒出一身冷汗。

又一日下班。我穿著一套豆沙紅的絲裙,並不是為愛漂亮,有個朋友訂婚,下班挑件禮物,順便去一趟。

近日來必定是結婚的好日子吧?人人都爭著結婚訂婚,恐怕是黃道吉日。結婚也容易,只是如意郎君難覓,我要是再痴心地堅持地要等第二個家明,那我就永遠嫁不出去,永遠沒有人願意娶我,永遠不會有人願意與我養育孩子,沒有人。

我該選什麼禮物呢?香港可以花錢的地方太多了,簡直不知道該把錢怎麼花才好,才想花就不見了。買一雙銀手鐲吧,上面刻他們兩人的名字——但是他們兩人叫什麼名字?得把喜帖掏出來看一看,買一雙金筆吧。我每一家店每一家店的游覽著,像一個游客,緊盯著櫥窗不放。

然後又人在背後輕輕叫我。「丹薇。」

我猛然抬頭,看到的是那張熟悉的臉,含羞的眼楮,瘦削的身材。

我驚喜地看著他,這麼多人的大街上,黃昏中,他居然又把我認不出來。

但是他看清楚了我的臉之後,忽然結巴了,靦腆的說︰「對不起小姐,我老認錯人,對不起。」

上一頁 回目錄 下一頁

單擊鍵盤左右鍵(← →)可以上下翻頁

加入書簽|返回書頁|返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