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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歡如夢 第12頁

作者︰亦舒

妾本絲蘿,願托喬木。

一個女人沒有男朋友就顯得這麼淪落,一個人坐在渡海輪里,這麼的孤單,這麼的沒有保障,在一個霧夜里,船響著號,像是駛進永恆里。我努力的往前看,但是什麼也沒有看見,只是白茫茫的一片。

以前也有過這種情形吧?以前即使有這種霧,我頂多不過與家明淡淡的說一切︰「霧多大!」

就是那樣。

現在的感觸是不一樣了。現在我一個人,坐在船上的木凳子上,呆呆的、沒有了家明,沒有了前途。活還是要活下去的,一切都不一樣了。

我怔怔的向前看,風吹上來涼涼的,但是誰還管天氣呢?我只覺得綢衣服貼在身上。

我疲倦的垂下了頭。

然後有一個人輕輕的走過來,輕輕的把手放在我肩膀上,因為放得輕,所以我不覺得驚奇,也沒有害怕,我抬起頭來,看見一個很高很瘦削的男孩子,他的神情非常溫柔,他輕經的對我說︰「丹薇。」

丹蔽。誰是丹薇?

我輕輕的說︰「我不是丹薇。」

「丹薇。」他仍叫我,並且坐在我身邊,「丹薇。」

我看著他,他有點醉了,但不是那種討厭的,半昏迷的醉,他有點憨態,一直微笑,用手輕輕的模我頭發,「丹薇。」他永遠這麼叫我。

我太驚奇了,我的樣子長得很普通,不可能有人跟我相像,尤其是一個叫丹微的女孩子,叫丹薇的人一定長得漂亮,不然有什麼資格叫這個名字。牡丹的丹,薔薇的薇。

丹薇,他一直叫我丹薇。

渡輪的號角大聲的響著。

他叫我丹薇。

「丹薇,真沒想到在這要看見你,我一見就知道是你,我看你背影就認出來了。你怎麼一個人?寂寞嗎?」

我看著他稚氣的臉,他看上去只有廿五六歲,穿一套深色西裝,領帶是淺灰色的,配得很雍容,臉色很羞澀,態度極其斯文,只是他的右手沒有離開我的頭發。

「丹薇。」他說︰「我一直喜歡你的直發,你從來不肯熨頭發的吧。」他說。

我溫和的說︰「先生,我的名字不叫丹薇。」

「你又來了。」他微笑,然後很唏噓的說︰「你喜歡黑衣服,我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面,你也是穿這麼一套薄薄的黑衣裳,有一道銀邊的,是不是?」

我並沒有見過他,一輩子都沒有見過他。

「丹薇,後來我就沒有再跳舞了,沒有你這樣的舞伴,我就不能再跳舞了,我這麼的愛你,你不知道吧?」

我呆呆的听著,在這樣的霧夜里,一個人坐在渡輪里,我都幾乎不想否認我不是丹薇了。

是丹薇又有什麼不好?隔了那麼些日子,還有人記得,還有人從背後就把她認出來了。

我才不會有那種運氣,誰還會把我自身後認出來?恐怕面對面也搞不清楚。我的臉長得實在太普通,任何人與我分手之後,十分鐘後就忘了我。

我忽然有點羨慕丹薇,因此微笑一下。

「呀!」他說︰「你笑了。」

他叫什麼名字呢?我心里面想。

船到岸了。

他握著我的手,「丹薇,陪我去喝一杯咖啡,丹薇,好不好?好不好?」

他像個小孩子,這麼的懇求,這麼的渴望。

我問他︰「這麼晚了,哪里喝咖啡?」

「總有地方的,只要你肯答應。」他說。

「好的,我答應。」我說。

那個時候家明十二點鐘常常打電話來,叫我出來宵夜,家明,家明你忘了吧,都忘了。應該忘的,不忘是錯。

甲板慢慢的放下來,他扶我起來,我們肩並肩的走出去,船上人稀稀落落,我們到了岸。

他說︰「來,凱悅去。」

那個時候,家明與我很少去凱悅.我不喜歡那地方,因為太雜亂了,我也不喜歡半島,半島太沒安全感,事實上我喜歡過什麼呢?什麼也沒喜歡過。

與一個陌生人到酒店大堂去喝咖啡。

我听他說話。

他很文雅,把咖啡杯子捧在手中,看著我,他的一雙眼楮溫柔得像鹿,家明的眼楮不是這樣的,家明只是周到,與他在一起舒服,家明並沒有特色,但是失去他之後,走一步路都不再方便。

「這麼多年沒見你,我常常想起一首詞。」這個男孩子說。

我抬起頭,「你還看詞?」

「丹薇,你真是的。」他笑,「什麼看不看詞?」

「你看到什麼詞?」我好奇的問。

「‘今年花勝去年紅,只是明年花更好,知與誰共?’」

我哈哈笑起來,說得好,太好了,沒想到還踫到個會詞的男生,看的還是歐陽永叔。今年花勝去年紅,很好,的確是,今年花勝去年紅,只是花紅花白,個個人同看,花榭花落,又有什麼關系呢?

我真笑了。

「丹薇,你為什麼笑?」

「因為我不能夠再哭了。」

「為什麼不能再哭?」

「因為我老了。」我說︰「年紀大的人要微笑,微笑,永遠微笑。」

「丹薇,我是這樣愛你。」他低著頭說︰「但是你總不給我任何機會,因為我說話太結結巴巴了,因為我沒有像他們那樣穿流里流氣的衣服,因為我不懂得說笑話討好你,丹薇,真沒想到今天會踫到你。」

我微笑著點頭。

我不知道,我不知是不是我喝醉之後,能夠把一個陌生的男人當作家明,對他訴說很多很多的話,我不知道,或者這也是好事情,把心事傾吐一下,不要管對象是誰。

或者我真的像丹薇也說不定,被愛的女人往往是份外笑麗的,丹薇既然這樣的被愛,她一定美得非凡。

我被家明愛著的時候,其實也還是一張蒼白的臉、素色的衣服,但是因為他愛我,我相信我被人看上去的感覺是不一樣的,我的神采必然是光鮮的,我的笑容一定是驕傲的。女人最重要是被愛。

這個男孩子自口袋模出一只扁扁的瓶子,金屬瓖皮,一看就知道放酒的,他旋開蓋子,喝一口。

他笑起來像個孩子,事實上他是一個漂亮的男孩子,只是瘦一點,就是因為瘦,故此十分清秀,再壞的壞人也不會有一張這麼清秀的臉。

他輕聲問︰「你要不要喝一口?丹薇,他們這里過了十二點不賣酒,瓶子里是上好的XO。」

我搖搖頭。

我不敢喝酒了,喝多之後,還是很清醒,但是說話就迷迷糊糊的,象對身邊的人莫名其妙的說︰「那部蓮花可以取出來了,燈應該換好了,哈巴行干事真慢。」老以為身邊是家明。

我不敢喝酒了。

後來人家把這些話那學回給我听,我真是慘無容身之地。怎麼會這樣呢?我不是很鎮靜嗎?我不是很冷淡嗎?我不是談笑如常嗎?為什麼當這種緊要關頭,心里埋了多少的話,一句句的吐出來。有什麼用呢?連惆悵也沒有時間,第二天還是要上班的,還是要準時到的,還是要應付千頭萬緒的工作。

這是精神崩潰的先兆吧!回光反照的人都是特別健康活潑的。

我今兒個要是真的死了,家明倒是會想起我來的,表面上自然要惋惜那麼一下子,私底下真是竊喜︰瞧,這女人沒了我就潦倒,終于沒活下去。這倒也好,成全了他,有事沒事讓他一回想就樂半天,能夠令人快樂總是好事。

這男孩子把酒壺擱桌上,還真不簡單,登希爾的牌子。我拿起來喝一口。長醉是良策。結果我一直叫他「家明」,他一直叫我「丹薇」,而我並不是丹薇,他也並不是家明,沒有關系,真真假假,沒有關系。

「丹薇,我喜歡你的耳環。」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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