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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的華爾茲 第3頁

作者︰沾衣

他的反應是將我換了個姿勢抱著,確保沒有走光的可能。

God!我的意思是讓你放下我耶!你听不懂嗎?

顯然是的,我只有任由他抱著,在眾目睽睽下出了大廳。我把頭埋在他懷里,掩耳盜鈴的想著大家看不到我的臉我就不會太丟人。

他的臂膀很有力,想來應該常常有運動;胸膛很結實,適合讓人依靠。第一次和男性如此貼近,幾乎能听到他的心跳聲,我愈發的緊張起來。腦子暈成漿糊,失去了判斷能力,也不知他要把我帶向何方……

不知何方……啊!等等!

「我帶了鞋子,在儲物間。」不習慣高跟鞋的人自然要準備鞋子隨時更換,我一向考慮周全。

找人開了儲物間的門,管家似乎很放心這位白馬,讓他和我單獨呆在儲物間——真是!東西丟了可不是我的責任哦!我匆忙從一堆雜物中找到我的包包,從里面抽出我的布鞋,把腳上的高跟鞋氣呼呼的丟在地上。

白馬就這樣看著我穿鞋,讓我覺得沒面子到了極點。

哼,看什麼看,還不是你害的!我在肚子里小聲的罵。沒事找你身邊那些鶯鶯燕燕就好啦嘛,貪什麼新鮮啊?看我這種穿著制服的服務生很好玩是嗎?

這種人的心理想也想得出,和那些「高貴典雅」的公主跳舞跳膩了,正好看到角落里面的青澀服務生,一時新奇去逗小女生。這年頭的白馬王子已經習慣了高高在上,而且都深受古龍先生教誨,深諳「女人說不是就是是說是就是不是」的道理。如果偶爾遇到對他們不屑的人,一定是欲擒故縱為惹他們注意的,即使他們不知道真正的拒絕也是「不」。

我可不想惹誰注意,更沒有心情研究語言學中否定和肯定的區別,即使我修過Linguistics(語言學)。我穿好鞋,拿起我的東西轉身就要走。

「小姐……」他叫我的話終止在我回頭的瞬間。

「哦,對了,垃圾忘了帶走,不好意思。」我都快走到門口了(說來這儲物間也真小,勞工果然是不受重視的),想起這一點,連忙回身找我扔在地上的高跟鞋,找到一只完好的,另一只壞掉的呢?

「忘了鞋子的灰姑娘,可以請教你的名字嗎?」他問,手里拿著我的另一只鞋子。臉上的表情在我看來就是嘲笑,嘲笑我這個穿著制服和劣質高跟鞋的「灰姑娘」。

我憋了半天的火終于控制不住了,皮笑肉不笑的說︰「這位不知名的王子,你是想用那只鞋到處通緝我嗎?」

榜林童話中,半夜十二點鐘聲響起後,灰姑娘為怕變回原型而逃跑,卻記得留下一只鞋子好讓王子有跡可尋。而王子不認人只認鞋,只能以這只鞋為誘餌引出另一只鞋——嗯,錯了,是引出灰姑娘。但是我確定我的腳尺寸正常,應該不會發生全世界都沒有人穿得上的這種慘劇——況且我穿著它也有些別扭呢……說不定別人穿來會比我更合適。

「是啊,否則我又怎麼找得到你呢?」那位王子說。

我的假笑漸漸擴大,把那只完好的高跟鞋連著塑料袋一起扔到他面前。

「王子,現在Cinderella把你暗戀的鞋子送給你,你就不用天南地北的找了。謝謝我吧!」

王子愛上的當然不會是辛蒂蕾拉,而是那只漂亮的玻璃鞋。既是這樣的話,我干嘛不成人之美呢?反正這雙鞋我注定是不會要了,就送給他好了,順便祝他們幸福美滿。

他瀟灑的笑容漸漸凝結,一直維持風度的臉上現出了一種極其怪異的表情。我甩也不甩他,大踏步的走開。

別以為所有人都希望在舞會上與王子共舞,然後一起fallinlove。灰姑娘至少也要穿上禮服和玻璃鞋才行,我只是宴會上的制服路人甲。

王子啊,你的眼鏡度數有待加深。

二•麻雀變鳳凰的經典場合︰公司

知道老板會怎樣的大發雷霆——我才不信那匹白馬會和老板說是他請我跳舞的,不是我玩忽職守,也知道同事間的蜚語流言會傳成怎樣的不堪,第二天我是懷著很輕松的心情去餐廳的,因為我已經決定不干了——反正期末考快開始了,等考試結束,我就要接著為我的工作而奮斗了。將來的前景和眼前的利益哪個重要我還是分得清的,更何況這種剝削人不償命的餐廳和喜怒無常的老板我早就受夠了。

「小雨,老板找你,你小心點。」吳梅擔憂地告訴我,我回給她一個大大的笑。只是有些對不起她,她是我在這里唯一的好朋友,我走,不舍的人就只有她了吧。

穿過議論紛紛的同事們投射來的的視線,我在這里隱身了幾個月,現在終于成了名人,也算是給他們一個臨去秋波吧。

因為有了離去的決心,老板的劈頭大罵也就無所謂起來,盡避他罵得還比較難听,什麼飛上枝頭做鳳凰、異想天開、不知深淺之類的詞,沒說「癩蛤蟆想吃天鵝肉」大概是因為性別不符。對這種暴君我也沒話可說,只是在他稍作休息的時候提出辭職的要求。奇怪的是他竟然突然軟化下來,還試著勸我改變主意。這家伙我太了解了,他罵我是為了立威,達到殺一儆百的效果,其實並沒有要開除我的意思。但是這樣軟化也太奇怪了,好像我是很重要的人,對他很有用一樣。

哎,管他有什麼目的,我是一定要走的。像我這種工讀生簽約本來也就是隨時性的,約滿就可走可留,我其實已經多干了幾天,想要走隨時可以走人啦。我去領了最後的工資,收拾收拾就跑掉了。吳梅果然舍不得我,幾乎快來個十八相送了。還是我終于受不了,承諾會給她打電話她才千叮嚀萬囑咐的回去。

從小到大我家都夠窮,但我爸媽有一個匪夷所思的愛好就是搬家——也是換工作所致。所以盡避轉學費用很貴,我還是轉來轉去的。有時沒有辦法轉學,就只有離開父母住。因此我對離別有著一般人難以想象的冷感,不管什麼人,分開就是分開,再少有聯系。吳梅是知道我的,所以才這麼執著的要求吧!不過她也是知道我寢室電話的,為什麼一定要我打給她呢?

事實證明,我果然很快把這一段打工歷史拋到腦後,開始考試周的痛苦掙扎。幸好大四要過的沒幾科,又都很輕松,英語專業又不比理科那種臨陣抱佛腳的東西(當然理科生里倒是也有平時就好學的),考試反而輕閑。我就趁著這個時間到各大公司晃蕩。

其實也不是沒有公司要我,只是我不太喜歡。我最想進的洛方集團還沒開始招人,不愧是數一數二的大公司,動作都這麼緩慢,就像是算準了會有人才留著等他們招聘一樣——事實上也真有,例如不是人才的我。

吧等不是辦法,職員不招,小妹總不會不要吧!

寒假期間一向是很好找工作的,盡避打工的學生增加了,但畢竟大多數人要回家過年,加上各種各樣的理由,請假或辭職的人更多就是了。洛方也是這樣的,當我去求職時,空出來的雜務人員幾乎可以排成一隊了。掃地打水我自然是不干的,公關部缺英文打字員(兼當雜務),想想公關正與我專業對口,這所公司又和國外業務往來頻繁,很適合我,于是就選了這個。人事部一听我是英語專業的,測試英打速度又不錯,就把我安排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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