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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的華爾茲 第2頁

作者︰沾衣

年齡不大,這是除了身高之外,我對他的第一印象。看上去頂多大上我個兩三歲,那一身打扮在近處看更加貴氣和帥氣,正式成熟又不會顯得刻板老氣,哪里像我這一身藍灰……

年輕,有錢,帥氣,懂得著裝——當然這也有可能是其他人幫他搭配的——這樣的男人,應該有騎白馬的資本吧!

白馬王子伸出的手攤在我面前,臉上的笑無懈可擊,在燈光音樂下,襯托出了無比的耀眼。

「不!」我直覺的拒絕,然後才覺得自己語氣有點硬,又換了種方式,「這位先生,我是服務生,怎麼能下場跳舞呢?這樣的話老板會怪我的。」拋清拋清,不是我不給面子哦。

「沒關系,我會和你老板說的。」他笑起來有點陽光的味道,被笑容分了神的我沒有注意到他拉著我的手。直到TheLastWaltz的音樂響起,我才發現自己已經被他拉到了舞池,並且在他的帶領下跳起舞。他的手放在我腰間,體溫的熨貼讓我慌亂,本來就僵硬的四肢更加木頭起來。

很壯烈的,第二腳就踩到他。我很無辜的看著他︰「對不起,我根本不會跳舞。」是啊是啊,什麼Tango(探戈),什麼Waltz(華爾茲),我都是完全不會。小時候父母可能教過我一些三步四步的基本跳法,可惜已經讓我忘了個干干淨淨……這年頭,要跳就跳街舞熱舞之類的,誰還在跳這麼古老的東西?更何況我們大學幾乎是女子學校,男生兩三只的,找誰去跳舞啊?我的舞蹈細胞從來就沒被激活過。

我那一腳踩得滿重的,他臉上的笑變成了苦笑︰「沒關系,我帶你,你跟著我的腳步。」

咦?風度不錯,沒沖口而出惡語,也沒拋下我去療傷,比學校里那些小鼻子小眼的男生強多了。我用憐憫的眼光看著他,一腳兩腳三腳……懶得數了,不怕死的人就要有覺悟才是。偷偷吐了下舌,為他可憐的鞋子祈禱。

周圍人的眼光帶著幾分詫異看向我和他,集中在我身上的眼光中蘊含的是嫉妒和嘲笑,我甚至能听到她們紛紛的議論,看來這位仁兄應該是名人。臉應該是紅了,因為羞意,更多卻是因著憤怒。我討厭她們的眼光,討厭她們尖酸刻薄的語氣,腳下一頓,我的右手從白馬肩上離開,左手用力,想甩開他的緊握,他卻加重了幾分手勁。

「這位先生,我有些事情需要離席,請您放開我好嗎?」我抬起頭盯著他,他眼光在場中一掃,原本的溫和竟然變成冷竣。看向我們的眼光頓時收斂了許多,他環住我,低頭笑了笑,笑容抹去了適才的冷凝。

咦?氣勢好強的白馬呢!我又踩了他一腳,隨之產生了崇敬。笑面虎一向是值得人尊敬的,不是嗎?

「在笑什麼?」TheLastWaltz的旋律較緩,白馬在帶著我轉圈的時候輕輕問我。

「我在想這是誰選的曲子,這麼貼切。」最後的華爾茲,作為最後的舞曲,之後便是曲終人散,多麼多麼的合適啊!

「IwonderedshouldIgoorshouldIstay,Thebandhadonlyonemoresongtoplay.AndthenIsawyououtthecornerofmyeyes,Alittlegirlaloneandsoshy.」白馬念出歌詞,他的英文腔調很正,低沉的聲音非常適合念英語,或許可以去電台播音。

——我在猶豫到底該離開還是留下來,樂隊只剩一首曲子要演奏。然後我從眼角看到了你,一個孤單而羞澀的小女孩。

「是的,很貼切的曲子。」他念完歌詞,眼直盯著我,似有所指。

「Alone?Soshy?」我很不文雅的翻白眼,「您那只眼楮看到我孤單羞澀了?」

小女孩……多麼可笑的名詞。就像這首歌後面那段歌詞一樣可笑。

——Ihadthelastwaltzwithyou,twolonelypeopletogether.Ifellinlovewithyou;thelastwaltzshouldlastforever.

就因為共舞一曲華爾茲而相戀?還是因為兩個人都太孤單?最後的華爾茲應該永遠演奏下去……既然是最後的華爾茲,怎麼還可能永遠?

「我左眼看到了你的孤單,右眼看到了你的羞澀。」他攬著我的腰的手緊了緊,我心中一慌,全身都不自在起來。臉一定也是緋紅一片,因為我能感到那種火辣辣的的熱意。

眼不敢看他,這種少爺一定是閱人無數,調情技術高超。我在這方面基本上和白痴沒太大差別,免疫力可能有點不夠強。萬一成了花痴,我一世英名不就毀了?

正在我埋頭跳舞兼踩鞋,不知該怎麼做才好的時候,十二點鐘聲響起,樂聲也正演奏到「ThelastWaltzshouldlastforever」。嗯,到退場的時候了吧?我等到樂聲漸歇,輕輕退後。不管這位少爺是因為什麼起了「調戲」青澀服務生的雅興,我也不想奉陪。更不要說我一向不喜歡和人靠得太近,尤其是異性。中國人的生理距離一向比較遠,可能是怕離人太近會遭到暗算,我則加倍。一米是我的舒適距離,一米以內就會讓我不自在,而我和這位白馬幾乎已經貼上了。

白馬見我退後,嘴邊浮起一絲笑,笑容怪怪的,讓我頓時不安起來。

丙然,他一把抓住我的肩,阻擋我後退的趨勢。我運動細胞一向不好,上身忽然頓住的結果是腳來不及收住,然後,很順利的扭到了腳。最糟的是我特意換上的高跟鞋,因為是地攤的便宜貨,我又不習慣穿(其實買來後也就穿了兩三次),結果很酷的給我來了一個跟掌分離——就是說,鞋跟斷掉了啦!

屋內的人一齊看向我,剛才的鄙視和不屑又回到我身上。我只覺得全身的血液沖上腦部,第一個念頭就是逃,但丟人不能丟份是我們的傳統,怎麼也得裝得若無其事才行。那麼,接下來該怎麼辦呢?把另一只鞋跟也掰掉,像電視里面美麗女主角一樣很神氣的把高跟當平跟穿,大模大樣走開?我看了看鞋子,決定還是不要對我的體力有太大自信。那麼……把兩只鞋都月兌掉,反正我也有帶備用的平底鞋——可是今天的襪子前面是補過的耶……平時我倒是不在乎,但現在這麼眾目睽睽的,怎麼可以再丟一次人呢?

算了,還是一瘸一拐走到儲物間好了,我們這些服務人員的東西都放在那里,距離不是很遠,忍一下就好。

我正在那里思考應對之策,準備走掉,忽然覺得身下一空,竟然被人抱了起來。而那人,當然是一切的罪魁禍首。

這等類似英雄救美的場景本該唯美無比的,但我這一身衣服實在破壞氣氛,尤其是……

「啊!」我連忙抱緊他,在他耳邊小聲說,「喂喂,我們制服可是裙子,您能不能……」他的姿勢適合抱那種長裙曳地的美女,我們的制服裙顯然不合要求。雖然我沒什麼姿色,但還不想走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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