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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樹上的女人 第6頁

作者︰張小嫻

林方文的十只腳趾很清潔,不太長也不太短,也不算分得開。最難得的,是他的第二只腳趾比腳趾公短,應該不會是一個窮人。看著他十只腳趾,我有偷窺的感覺。

下課後,林方文走到我前面,問我︰「你為什麼一直看著我的腳趾?」

他把我嚇了一跳,我沒想到他知道我一直在偷看他的腳趾。

「誰看你的腳趾!」我若無其事在他身邊走過。

我感覺到他在我身後盯著我。那是頭一次,我對一個男人,有一點心跳的感覺。但,我找不到任何一個理由,我會喜歡他。如果有一點心跳,那是因為被他揭穿了我在偷窺他,因此感到尷尬。

同日下午上另一節課,林方文腳上換了一對帆船鞋。他坐在我前面,回頭對我說︰

「我特意換上一雙密頭鞋,不讓你看到我的腳趾。」

說罷,他得意洋洋翻看新出版的《龍虎門》。而那一刻,我竟然沒有還擊之力,給他打得一敗涂地。

晚上,我跟迪之吃飯,她拿了林正平最新的唱片給我,里面有《人間》。迪之說,林正平已經一個星期沒有找她。我不懂說什麼,看著她哀傷地離去。男人如果要走,又怎能留得住呢?

我在被窩里听《人間》︰

「有幾多首歌,

我一生能為你唱,

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

懊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

懊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

我在歌聲中睡去。

幾個星期後的一個早上,下著滂沱大雨,我在街上站了四十五分鐘,還沒法截停一輛計程車。終于有一輛計程車停在我面前,車上的人叫我上車,他是林方文。我已經全身濕透,不想再跟自己過不去。

「謝謝你。」我對他說。

他沒有理會我,那頂鴨舌帽壓得很低,臉很模糊。電台剛好播放著《人間》︰

「從相遇的那一天,

那些少年的歲月,

懊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

懊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我的身體輕微隨著歌聲擺動。

「你很喜歡這首歌嗎?」林方文問我。

我點頭。他沉默不語。我們听著同一首歌。

那首歌,總是叫每一個人無端地傷感,連看《龍虎門》和《公子》的林方文,也不例外。

計程車到了港大,我找錢包付錢,林方文對我說︰「不用你付錢。」

他就這樣付了計程車費,完全不需征求我的同意。

「喂!」他叫我。

「什麼事?」

他把外套月兌下來扔給我︰

「你把衣服拿去。」

「不用。」我說。

「你的衣服濕透了。」他說。

「我不怕冷。」我說。

「我不知道你冷不冷,但你現在好象穿了透視裝。」

我看看自己,才發現身上的白恤衫濕透,整個浮現得一清二楚,我把林方文的外套抱在胸前,尷尬得不敢望他。

接著的一課,林方文沒有出現。我的恤衫已干透。我把外套拿去宿舍還給他。

他不在宿舍里,房門沒有關上,我走進去,以為自己走進了一間舊書局。他整個房間都是書,半張床給書本霸佔了。房里並沒有大量的《龍虎門》、《公子》或《姊妹》。有《戰爭與和平》,也有《百年孤寂》,他原來也看那些書。桌面很凌亂,翻看一下桌上的紙張,其中一張紙上,有《人間》的歌詞。

「有幾多首歌,我一生能為你唱?

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

他竟然那麼無聊把歌詞抄一遍。

即使抄歌詞,也沒有可能連簡譜一起抄下吧?《人間》的填詞人是林放,林方文,方字跟文字合並,不就是「放」字嗎?難道林方文就是林放?

這個猛啃《龍虎門》的人,能寫出那樣動人的歌詞?《人間》不是我听過最好的歌,卻是最能感動我的歌。

我看見床上有一支頗為殘舊的樂風牌口琴,是填詞的工具嗎?

「你在這里干什麼?」他突然闖進來,把我嚇了一跳。

「我把外套還給你。」

「哦。」

他沒有理會我,把剛洗好的幾件衣服掛在房間里。

「《人間》的歌詞,是你寫的嗎?」

「沒想到吧?」

「是你?真是你?」

「你的樣子很吃驚,是不是象我這種人,不象會寫出這樣的歌詞?」

我從來沒想過,那段日子里,每晚陪著我入夢的歌,竟是他寫的。一個我極心儀的填詞人,竟然站在我面前,他是我認識的人。

我有點不知所措,我應該離去,卻不由自主地留下,期望他會跟我說些什麼。林方文沒有跟我說話,溫柔地擁抱著我,我竟然沒有反抗,我好象已經跟他認識了很久。

才氣令女人目眩,不是他的臂彎融化了我,是他的歌詞,是他的才情,令我失去矜持。

那是我有生以來,頭一次跟一個和我沒血緣的男人擁抱,他的體溫溫熱著我,我用雙手緊緊抱著他,象找到了一個依歸。他用雙手捧著我的臉,唇貼著我的唇。我閉上眼楮,不敢望他。那一天,是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三日。

我和林方文一直擁抱著,誰也不願意先放手。我們好象是一對被長年分隔開的情人,竟然可以互相擁抱,便無論如何不肯再分開。我看著書桌上的小鬧鐘,時間以輕快的步伐歌頌愛情,我們已經擁抱了一小時。

「我想喝水。」我說。

他放開我,倒了一杯水給我,我們擁抱了一小時,他竟然還沒有摘下那頂鴨舌帽。

「你為什麼總是戴著帽子?」我鍥而不舍。

「沒想過為什麼。」

那一刻,我是一個剛剛跟他擁抱了一小時的女子,我問他問題,他竟然那樣不負責任地回答我,我覺得尷尬,他是不是覺得我說話太多?剛剛獻出初吻的女孩,也許應該保持沉默。

他吻我的時候,我便知道,他不是頭一次接吻,他很會吻人。

「歌詞真是你寫的嗎?」

「如果不是我寫的,你剛才便不會讓我抱,是不是?」

我不知道怎樣回答他。

「你這個人太計較了。」

我覺得很憤怒,他會不會是玩弄我?因為我曾經批評他上課時看《龍虎門》。他故意要吻我,然後向其他人炫耀,證實我不過是一個容易受騙的女子。如果那是真的話,我已經輸了,我還留下干什麼?

我沖出走廊,離開宿舍大樓,上了一輛計程車,車上竟然播著那首歌︰

「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

懊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

為什麼是那首歌?它是我的緊箍咒。

我和迪之在清吧見面,對于我終于和一個男人擁吻,她顯得很雀躍,也許她覺得,以後我們可以有更多共同話題。

「要查出來不難,我問唱片監制便知道。如果他不是林放,你是不是不喜歡他?」

但我感覺到,他就是那個人。

迪之很快便查出來。

「監制說,他常常戴著一頂鴨舌帽。」

「那一定是他。」

「好啊!你跟才子戀愛!他很紅呀,很多歌星指定要他填詞。」

「你跟林正平怎樣了?」

「不要說了!他正在追求一個歌星保姆。」

「是個長得很漂亮的女人嗎?」

「是很漂亮,不過是個男的。」

我目瞪口呆。

「我質問他,他說,他也玩玩男人。」

「玩玩?」我想吐。

「我被人玩了。他是個玩弄女人的風流種子罷了。是我太天真。」

「你會回到鄧初發身邊嗎?」

「我已經不愛他。」

迪之沒有流下淚來,她盡量使自己若無其事。那是她第一次明白愛情可以是游戲,她把那次玩弄當成是短暫的愛情,那樣會使她好過點。

第二天上課,林方文進入課室時,仍然戴著那頂鴨舌帽,他坐在我身邊,在我耳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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