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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邦紅葉夢 第32頁

作者︰梁鳳儀

最害怕的說不出口來,就是她和翁濤是否相愛得夠,足以應付西方社會的新生活模式與東方社會的可畏人言。她原本也立定心意離婚了,但當自己要面對方修華及其他人等知道離婚的原因時,她仍有羞愧、惶惑和擔掛。

唯一令她稍為安慰的是,她並沒有主動的做出牆紅杏,是方修華首先干了對不起自己的勾當的。

就算沒有翁濤出現,她都有權申請離婚。

「俊美,是不是怕我會令你吃苦?這兒不如香港,我的條件當然也及不上方修華。可是,我愛你,從第一眼看見你卷起褲管在低頭操作,我心頭就有一個感覺!這是個需要我維護照領的女人。俊美,愛你並不足夠,以愛你為原動力,我願意竭盡所能,讓你生活得安樂。」

作為一個女人,這是不是已經代表一切。

對連俊美這麼一個知足的女人而言,答案是肯定的。

他們緊緊的擁抱著,親吻著。心內的狂潮翻動,擴散全身,驅使著他們以行動發泄。

直至一聲巨響,把他們嚇得分開。

一回頭,只見樓梯處站了小心心,她一手拖著弟弟,一手把只水杯扔到樓下去,不只水林,一切她能抓得到的東西。

連俊美面無人色,立即街上櫃去︰「心心,你這是為什麼?」

方心以怨毒的眼光望住母親,那不是一個八歲小孩應有的眼神、那麼怕人、那麼蠻橫、那麼決絕。

方心摔下了小弟,逕自走回睡房里去。

方義仍是睡眼惺松的,一邊擦著眼,呵欠連連,一邊嚷︰「姐姐便把人吵醒,拉我起來去看媽媽和翁叔叔,有什麼好看的?」

「天!」連俊美差點量倒︰「我的惡夢才剛剛開始。」

事實的確如此。

來溫哥華跟連俊美算賬的,不是方心所說的方修華,而竟是連俊美的父母連敬彬夫婦。

還是翁濤開著車子,陪連俊美去接機的。

他們商量過,事已至此,並不覺得有什麼值得隱瞞。就趁機給他們兩者介紹翁濤好了。

連敬彬是香港的大商賈,從事海味出口生意幾十年,單是日本一地,就供應了取之不盡似的財富。他今年已高齡七十八歲,依然健步如飛,龍精虎猛。連母其實是繼室,六十開外,紅粉飛飛,相當的有神有韻。

一下了飛機,瞥見陪在連俊美身邊的翁濤,還未待女兒介紹,就問︰「這位就是姓翁的先生?」

「是的,世伯,伯母!」翁濤伸出手來,可是落了一個空,連敬彬沒有回敬,連太太根本正眼都沒望過翁濤。

連俊美的眼淚已經在眼眶內打滾。

「讓我把車子開過來!」翁濤拍拍俊美的手,以示安慰。

「不!」連敬彬說︰「我囑酒店派車子來,我們不習慣乘陌生人的車。」

「爸爸!」連俊美驚叫。

「你住口!」

連敬彬中氣十足,無何否認,他是其或嚴的。

才坐定在酒店的套房內,連敬彬就對女兒說︰「姓翁的是什麼人?」

連俊美還未答話,眼淚已經簌簌而下。

「是個在這城鎮內,專介紹移民買房子的經紀佬是不是?干這種職業的人有幾多個?他是大學畢業的,又如何?大學生在北美比在東南亞還要賤千百倍,在街上踫口踫面的都是學士、碩士、博士,排長龍拿失業救濟金的通統有學位。不見得這姓翁的是什麼了不起、三頭六臂的人物?」

「趁你別跟他走在一起,就斷了他吧。」連母這樣說。

「媽,連你都不明白。」

「我有什麼不明白的?若我是盲塞人,根本就不會一把年紀,飛越千里,把你帶回家去。」

「把我帶回香港?」連俊美驚駭得連眼淚都不再致流下來。

「對。明天就走。」連敬彬說。

「不,整件事根本沒有弄清楚。」她接理力爭。

「要怎樣才算弄清楚?是不是要待到街知著聞,出了花邊新聞,才謀對策。」

連父簡直氣得吹須碌眼。

「我是說,你們並不知道事情的始末。方修華有對不起我的地方,在于我留在此城等領取注照之時。」

「如果修華在外頭略有沾花惹草之舉,就叫對不起你的話,我告訴你,老早在方心與方義未出世之前,就已如是。九十年都可以忍受,甚至乎不知不覺的事,你如今才以之為借口去縱容自己,算不算天大的笑話?」

「爸爸,你說什麼?」

「我說你其蠢無比。」

天!連俊美不住後退,背緊緊靠著牆,才算站穩下來。

令她難以置信的說話,還是出自她親生母親之口︰「你系出名門,又是飽讀詩書,連一點點人生的道理也不知道。生在世上,不可以任性妄為,率情胡作,你一出生就不單只為自己而沽,上有父母翁姑,下有兒女子佷,中有良人朋友,都要互相援引,生活得光鮮明亮,走在人前熠熠生輝,怎麼可以不瞻前顧後,為了丈夫外頭多一兩個叫不出名字來的女人,就氣得昏了頭腦,糟塌自己,讓人家有機可乘!」

「媽,你要怪責我,我無話可說,何必要侮辱翁濤?」

「我侮辱他,還不屑呢!你少天真,這姓翁約有什麼虧可吃,人生的一揚折子戲也好,真個跟你過世也好,在他,只有贏,在你,只有輸。不是嗎?在此地,他半個親朋戚友都不用交代,半個子兒也不用掏出來,孤孤寂寂的異鄉生活,有個教養出身非同凡響的女人伴著,服侍著,刺激著,何樂而不為?誰不會愛上你?誰不愛你愛得如醉若痴?太便宜的一回事了。

「回頭你看看自己的身世,問問你的良心,能否斬斷六親,躲起來過一輩子跟姓翁相依為命的日子。我賭你不能!」

「若你狠得下心,不要爸媽,不要兒女,我們兩者明早就帶著孫兒回港去!」

「不,媽媽,你瘋了,兒女是我的!」連俊美咆哮。

「瘋的是你,兒女也是方修華的。他托了我們把心心與義義帶回香港去。」連敬彬斬釘截鐵的說。

「不,不,不可以,沒有人敢動他們姊弟倆一根頭發。他們是我的。」

連俊美已經有點竭斯底里。

「好,你回家去,跟你兒女說個清楚,自己也趁今夜想明白。我們明天來接你們。誰願意跟我們回去,就收拾好行李。我告訴你,俊美,這是你的最後機會。」

連敬彬毫不留余地。

倒是連母嘆了一聲,把語氣調低,說︰「你想清楚,鋼油埕永遠是裝銅油的。你什麼樣的出身,就要過什麼樣的生活?你的根在香港、命在豪門,根本不可能拿驛站看成終點。」

「方修華听到了風聲,仍肯跑來跟我兩者商量,讓我們親自出馬,把你勸回來,就是他打算前事不計,這是你的造化了。」

「媽,你說這番話是真心的嗎?我是你的女兒,你本身又是個女人,你都如此偏袒到外姓男人身上去。」

「唯其如此,我才清心直說。如今你算是跟丈夫在私情上行個平手了,還不得些好處須回手?俊美,不要天真,男女在上永遠未會平等過,單是你個人的意願與力量不足以平反什麼?」

「俊美,你如果決心要掉我們連家的面子,我就當少生你一個女兒!」

案不以之為女時,兒亦不以之為母,那是夠悲慘的。

連俊美從來沒想過情況會惡劣到這個地步。

她回家去,走進小心心的房間,坐在女兒和兒子身邊幽幽地說︰「婆婆和公公來了!」

心心立即答︰「我知道。爸爸在電話里頭告訴我。」

「為什麼他總要在我背後給你通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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