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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夫 第26頁

作者︰樓雨晴

後來,又過了好久好久,久到它都數不清。

翎兒十五歲了,它覺得自己也慢慢老了,可能也快要死了,沒辦法再陪她更久了。

可是在那一年,發生了很多事,翎兒的爹娘相繼離世,她一個年輕的小泵娘,什麼都不懂,被家庭里其他的親戚佔去了家產,還將她趕出來,說她只是被收養的棄兒,來歷不明,也不是這個家的人,沒資格繼承那些財產。

它不是人類,什麼都沒有辦法幫她,只能很笨、很無奈地看著她被欺負,身無分文被趕出來,除了一直陪在她身邊,幫她舌忝眼淚,其他什麼都不能做。

她抱著她,很傷心地哭,口中喃喃說︰「我只剩你了,不棄……不要離開我……」

對,它還不能死,要活著陪翎兒。

他們生活過得很苦很窮,常常餓肚子,但是翎兒有東西都會分它吃一半。

它在街上擺攤賣豆腐,能賺到的錢真的很少,他們已經很久沒吃到肉了,都快忘記那是什麼滋味。

偶爾,她會很愧疚地模模它,對它說︰「委屈你了,不棄。」

不會啊,它一點都不覺得委屈,只要能陪在她身邊,一直看著她,它便覺得快樂。而且它比較希望她能吃飽一點,它餓著沒有關系,可她從來都不會這樣。

還有他們對面那攤賣湯圓的姑娘,有時候會來找她說說話,然後也會逗一下它。

它其實不討厭那個女人,她會對翎兒笑,也會偷偷幫翎兒一點忙,它看到了。對翎兒好的人,它就喜歡。

她拿鮮肉湯圓來逗它玩的時候,它其實好饞、好想吃,可是不能吃。翎兒看它的眼神,酸酸的、仿佛很想哭的模樣,它雖然不完全懂,但總覺得它如果接受了,翎兒會不會就不要它的?把它送給那個可以給它吃肉的女人?

所以它一次也沒理過那個女人,還假裝很討厭的樣子。

後來,女人身邊多了一個男人,男人勤奮工作,幫了她很多忙,翎兒常常出神地看著他們,那種眼神它知道,是一種叫欣羨的東西……

她羨慕女人嗎?羨慕女人有那個男人在身邊?所以她也想要那個男人?

也對。雖然翎兒身邊有它,可是它已經沒有辦法再活很久、陪她很久了,況且人類都是要成親的,東大街的張媒婆來跟她說過好幾次親了,她們講的話它都听到了。

女人最幸福的事,就是有個好歸宿,就像那個男人,那樣至少他可以幫她做很多事情,照顧她很長的日子……如果它死掉的話。

後來,那對男女沒再出來擺攤,它已經有一段時間沒看到他們了。有一天,男人突然來找她,說要請她去店里當伙計,問看看她意思怎麼樣。

他們談了一下,要走的時候,它實然想到翎兒想要這個男人的事。

它體力已經不是很好了,還是使盡力氣撲上去。男人嚇了一跳,跌退幾步,和身後的翎兒摔成一團。

「不棄,你做什麼?!」翎兒生氣的喊了一聲,又連連向男人道歉。「對不住,它平時不會這樣的……」

它知道她會生氣,可還是拼命作梗,把男人推向翎兒。

以前在廟會看戲,好像都是這樣演的,男人都是這樣愛上女人的……

可是男人還是想走,就算它拼了命咬住他衣擺,還是留不住他——

「不棄!」翎兒好像懂了,沒再生氣凶它,只是阻止它,讓男人走了,才蹲告訴它。「那是別人的,不是我的。」

她伸手,摟了摟它,再開口時,聲音很輕,帶點酸楚。「沒關系,你是我的,我有你就好了,我有你……」

真的,這樣就夠了唉?那她為什麼還要哭?一顆又一顆清透的水珠,都滴到它眼楮里了。

「我去他那里做事好不好?這樣生活穩定下來,就能讓你吃好一點,不用再跟著我有一餐沒一餐地受苦——」

嗯,她想怎麼樣都好,它會陪著她,她去哪里,它就去哪里。

可是,還能再陪多久?它已經很累、很累,快要走不去,也沒有體力了,她讓男人走了,它也死掉的話,就剩她一個人了。

那一夜睡著之後,它沒有再睜開眼楮。它听得見她傷心的哭泣,可就是睜不開,也沒辦法跟她一起過那個她說的有肉吃的日子了。

等到再次意識清明之時,是一個灰灰蒙蒙的地方。他們說,那是地府,說它陽壽已終,這一生未犯殺孽,一點血腥都沒有沾,因此可以給它一個心願,問它所求何事?

若真的可以有一個願望——

它想起翎兒的哭泣,它想要回去找她,不讓她一個人哭,一個人孤孤單單,沒有人陪。就算陽壽已終,也要再投胎回去。

于是它說︰「我還要再當狼。」

今生很幸福,它願意再當一世的狼,與她相遇,像這輩子一樣,一直一直快樂地陪伴她。

「真是個沒有野心的傻家伙。」傻得——好教人憐惜。

正好前來地府,與閻君喝茶下棋的靈山神君不經意遇上了這純淨魂體,心頭起了憐意。

憐它一股傻勁,情根深種,卻懵懵懂懂,動情而不識情,不曉得要為自己爭取一世相戀相守的契機,它當下心思一轉,喚來身邊女孩。「旎旎,上回去樹公花婆那兒捏的小偶人還在嗎?可否給我?」

「好啊!」女子大方掏出一對小偶人遞去。原本是要捏主子的模樣,可捏不出主子清俊絕塵的氣質,失敗了幾次,這已經是最好看的了。

這偶人,原就是樹公花波捏胎魂的材料,只差他一道仙靈之氣點化。

「可以了,來幫主子一個忙,把這個藏到那男魂身上,當心點,別讓任何人瞧見喔。」

「好!」能為主子做點什麼,女子開心地領命而去。

他助它一道形體,這原就是它福澤內能得到之事,只是它傻得不懂得要求,以為再為一世畜生,便可繼續陪伴在心之所念的人兒身邊。

「但願,你們有緣。」他能做的,也只有這麼多了。

殊不知,今日一道無心之舉,卻從此結下他與白狼之間的緣分,在往後的千年里,糾纏甚深。

後記樓雨晴

首先給我三分鐘懺悔的時間——

寫完這本書以後,本人深深反省餅,我筆下的女主角常有個非常不好的習慣——愛在路上亂撿東西!(非常有自覺得作者,可以減刑嗎?)

由于那出現頻率已經達到連莊的地步,想裝死好象也有點難,可是作者本身又得了一種不把它寫出來會死的病,所以——嗯,寫是寫了,但為了避免「嘎拍囝仔大細」,還是得在此嚴正告誡各位,這真的真的真的不是好習慣,好孩子千萬不要學唷。

基于言情小說的鐵律,「穿越」與「撿到寶」是小說女主角必備的條件之一(就像員工福利那樣,你不給她,她可以用勞基法告你),不小心跌進臭水溝都能穿越,閉著眼亂撈都能撿到總裁——

但,問題來了,你們的人生是「天公伯」而不是由晴姑娘所執筆,本人無法保證結果會有多夢幻,比較現實的可能是——跳進臭水溝,骨折被喔咦喔咦載走,撿個紅包,馬上就有人從四面八方沖出來恭喜姐夫,賀喜姑爺;再撿個男人,明天自己的大名就有可能出現在社會版頭條……

真的,我也非常感嘆我家女主角們的狗屎運,我發誓下次真的不會再讓人亂撿東西了(怎麼听起來有點像賭徒的誓言……剁手指)。

必硯彤︰「是喔?」點點頭。

朱寧夜︰」真的嗎?」有點懷疑。

汪詠靚︰「你的發誓有法律效力嗎?」斜眼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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