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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婚花花女 第2頁

作者︰寄秋

可是她總是很忙,花蝴蝶似的穿梭在眾男子當中,時間永遠不夠用的趕場,有時連她母親大人要召見她,還得先透過秘書小姐預約。

「媽,起床了,你今天還要開會。」窗簾一拉開,刺眼的陽光透了進來。

「滾開,我恨你。」她眼未睜地手模著床,拿起枕頭往臉上蓋。

「我知道你在說反話,你愛我。」小影子找出二十七個鬧鐘設定時間。

五分鐘,剛好夠我穿好制服。

我的媽很與眾不同,個性沖動又莽撞,而且非常溺愛小孩,從我身上就得以印證。

有一回,我小學的運動會她沒來得及趕上開幕,要助理先來代表她這個做人家家長搖旗吶喊,聲音沒喊啞要扣錢。

在比賽時難免會有所擦撞,一位高年級學生故意撞了我一下,並以輕蔑的口氣嘲笑我是矮種東方人,還向我受傷的膝蓋吐口水,嚇得助理都快哭了。

這時候,復仇女神似的母親出現,一腳踢向那位美國學生。

不用懷疑,我有多重國籍,而且住餅很多國家,像侯鳥一樣的周游列國。話說回來,媽她這樣踢了人家一腳還不夠,接下來扯著人家的耳朵到司今台認錯。

那件事好糗哦!好在我們很快的又搬家了,不用面對眾多「關懷」的師長眼光,以為我活在暴力家庭之中。

「鈐——」

石破天驚的鈐聲在五分鐘後響起,接著是重物落地聲和各國流利的問候語(髒話),那是她學得最快的語言,我想她永遠做不好身教。

幸好我們住的是獨門獨院的歐風別墅,地下室有雙車庫,前面兩座小花圃,隔音設備好得沒話說,因此不怕吵到人,哦對,我們還有游泳池。買了別墅之後自建的。

有一點一定要聲明,媽她根本不會游泳,而且死也不肯學,所以我們家的游泳池只有六十公分深,直徑五十公尺,設計成向日葵花型,每次放水不能超過四十公分深。

謗據她母愛式的說法,是怕我笨得把自己溺死,為了有人替她送終,因此她只好委屈些。

「于問晴,你這個死小孩,你想把你媽害死好謀奪家產啊!你好深的心機呀!」

哇!表呀!我的媽喲!「媽!生日快樂。」媽剛起床火氣大的尊容,實在叫人不敢領教。

于弄晴愣了一下看看牆上的日歷,「我的生日是昨天,你記錯了。」

「你昨天回到家時已是凌晨,我上床睡覺了,你沒看見卡片嗎?」唉!不能指望。

丙然——

「卡片?!」她抓抓三天沒洗的頭,一副很苦惱的樣子思索著。

「我用雙面膠貼在你的床頭櫃上。」黏得好辛苦吶!卡片一張十塊錢,禮輕情意重。

「噢!你說那張看起來像包裝紙的垃圾呀!」沒創意的小孩。

什麼包裝紙,她可是挑了很久的耶!「告訴我它在哪里?」

「垃圾當然在垃圾桶里,我還揉了好幾下才投出,籃內空心吶!」于弄晴得意揚揚的用大夾子夾住要散不散的鳥窩頭。

「媽——」

好吵的小孩,早知道就不生了。「好啦!好啦!待會我去撿回來燙平再加框,四處向人宣揚是你的孝心。」

「不要啦!丟死人了。」臉一紅,後悔自己干麼多事提醒她。

「去啦!去啦!偶女兒素天下第一號女。」她用荒腔走板的台語說,拍拍女兒的頭。

在台灣出生,在台灣長大.有個台灣籍母親,可是她就是學不會台語,倒是罵人的話學得很溜,像膨肚短命、猴死囡仔、你母卡好之類的。

于問晴很認命的想著,媽媽生她的原因大概是預料她是語言天才吧!她們走過世界各國皆由她充當小小翻譯官,而且是不支薪的那種。

她們每每在各大城市待的時間不超過三個月,剛剛好是她學會當地語言的時候。

「媽,你不要三八好不好,'號女'是哭死人的。」孝女白琴,台灣特有的文化。

「也對,離開太久了,一時忘記了嘛!」真是的,大早就觸霉頭。

「我們回來三年了,你不會也忘記了吧!」有可能,媽是習慣性健忘癥患者——她自創的病名,好應付約了人自己卻不到的壞毛病。

于弄晴瞪了女兒一眼,「你這麼會記恨的個件到底是遺傳到誰?我不過把你的卡片當垃圾丟掉而已。」

「我才沒有。」說不過人家就翻臉,典型的歇斯底里。

「沒見過像你這種小心眼的小女生,明明心里嘔得要命,還裝做若無其事,你好做作哦!」她故意戳了女兒下。

「媽!」于問晴一吼。

她嚇了一跳差點打破杯子。「干……干什麼,醫生說我心髒很脆弱禁不起嚇。」

「吃早餐。」心髒脆弱的人會跑去高空彈跳?她騙小孩呀。

「吃早餐就吃早餐嘛!你干麼叫得快破嗓,待會記得去泡蜂蜜喝潤喉。」她可不想有個破鑼嗓子的女兒,帶出去多丟臉。

這就是她的媽,罵完人之後不忘表示關心。不是每一個人的媽都像她粗中有細,明明操心這擔心那,可是永遠帶著開朗的自信和無畏的樂觀說沒什麼。

「媽,那個三明治是我的。」她自己的不吃,偏要吃人家的。

「羅唆,做人不要太小氣,以後會長不大。」她狼吞虎咽的咬著缺了一角的三明治。

有我的口水耶!于問晴翻翻白眼,突然想起一件事,「外婆找你。」

「什麼……咳……」于弄晴驚隍失措的瞧著四周,生怕她夜叉似的娘會突然蹦出來。

「媽!你小心點,我是說外婆在電話里留言,說她有事要找你。」媽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外婆,幸好。

死小孩,她要是噎死會記得找誰索命。「你外婆找我什麼事?」

「外婆說她朋友的女兒結婚,'要'你負責總攬婚禮事宜。」外婆說的「要」是含蓄的必須——肯定用語。

「去告訴你外婆,我到西元二零零五年前都沒空。」誰有時間去做她的人情,搞不好又是一場騙局。

誰不曉得她的媽是標準的交際花,在古代稱之為三姑六婆之類,一心要和人家比長比短,連家里的母雞生了幾顆蛋也絕不輸人。

自從她未婚生子那年,她媽就整天嘮叨著,希望她早點嫁出去,別留在家里吃米糧。

真是天大的笑話,打從她十歲時設計出第一件轟動世界的晚禮服,多少服裝學苑及服裝公司表明要長期培育她,她早就不需要家里養了。

可是舊時代的傳統婦女老是不開竅,不管她飛向哪個國家,總有辦法電話追蹤,老說著誰家的兒子多優秀,誰家的兒子是科技新貴,要她和人家見見面。

哼!結婚。

女人就一定得仰賴老公才能活得下去嗎?她的原則絕對不會更改。

像是四十歲前絕不結婚啦!反止她已經有個女兒,不必急著生小孩,四十歲差不多是可以定下來的年紀,而且是女人最有智慧的時期。

還有,基於初戀的失敗經驗,所以她還決定要談一百次戀愛好好犒賞自己,等累積到足夠的歷練再結婚,才不會被人嫌。

另一項用來敷衍老媽的原則,是她不賺到五十億不結婚,此項原則說出來時,當場嚇白了她頭發,直嚷著去搶銀行也不可能。

所以說她不結婚,不要結婚,死也不結婚,當個單身媽媽多快活,早、晚餐有女兒包辦,中午吃外頭的。

「媽,你不要想躲,你知道外婆很厲害的。」FBI若來找她當干員,肯定不會發生飛機撞大樓的事件。

我愛當鴕鳥不成嗎?「別管你外婆一肚子的陰謀詭計,厲害能當飯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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