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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魂之吻 第29頁

作者︰舒小燦

形象也破壞得夠多了,除了那些大大小小的壞習慣之外,讓我們再困過頭來聊一聊我的最愛。

在前面的幾封信里,你們也陸續分享到我的幾項「最愛」,像寫作啦、逛街啦、旅行啦、收集小東西啦,在這里我們來談一點別的,但不是愛情。一看到這里,你們是不是有些人會感到失望?」

在寫了二十多本愛情小說之後,連在倍里面都要我談愛情,你們當我每天都吃飽撐著沒事干、以風花雪月談戀愛為畢生志業啊?神經!

我只能這樣告訴你們,我這輩子談過幾次戀愛,但是都不成功,至于我現在是成雙人對?還是孤家寡人一個?怪了!這又關你們什麼事?連我最要好的朋友、彼此認識好幾年了,我也未必會願意提起感情的事哩。難道你們喜歡把自己的愛情經驗像廣播電台一樣到處去跟人家講嗎?

其實我很喜歡聊天講話的,但是對自己的私事或心事卻絕口不提,這是個性,也是家庭背景使然。

在這里我可以告訴你們一個小小的家庭往事。我爸媽一直很反對我寫作,再說我有學位放著不用卻在搖筆桿,在他們眼中看來是不務正業(順便提醒一下,在我家里,我爸媽是各有事業、各自獨當一面,所以認為我寫作是不務正業其實也是很正常的);而當初他們會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讓我從事寫作工作,那是因為我老爸從一開始就跟我約法三章,一是不提家里的事;二是混不下去就馬上改行;三是不管好事壞事,名字都不可以因為新聞事件而上報紙!

從這三條「家法」里,你們多少也看出來為什麼我不喜歡出名的原因了吧!不過幾年下來,我也沒有真的到混不下去而需要改行的地步,路不轉人轉,跳過來寫愛情小說,就是我「轉」的方式,所以在生活很難熬又不希望改行的時候,我也不必口頭去向家里討生活費——不過也因為我這一點不服輸的倔強個性,同時也有一點「賭氣」地向爸媽證明我好過歹過都可以過活。我雖然侍在國外這麼多年了,但所有的稿費仍然全部交給我老媽處理(這一點〈禾馬>的大姊們都可以作證),我從來不管錢、不簽合約(我老媽代勞)、不經手財務,只是每個月固定向我老媽「支領」一筆足夠生活的生活費,其他的我也不過問了。

不談自己私生活的事,這多多少少也跟「家法」有關,如果我不小心在宇里行間里透露出來了,那也不是故意的(也許有一點啦,嘻!),但是千萬不要像在審問犯人一樣地問我說,那幾段是親身經歷嗎?拜托一下好不好,我要是一五一十全部講出來的話,那我爸媽不也就知道了嗎?呃……這樣說好像又不小心透露出來了。唉!真是有夠傷腦筋。別忘了,我也跟你們一樣,有很多事情我也都是瞄住家人的,倒不是怕他們知道,而是不希望他們生氣或擔心,希望你們也可以諒解我這一點。

所以說羅,我怎麼可能在信里面大談特談自己的戀愛史?這個「最愛」里面,愛情是一個生人勿近的禁地。

不談愛情,那並不代表我是一個生活中沒有愛情的人,不過人生不是以愛情為目的,平淡無奇的日常生活里,我還有其他幾個「最愛」要平均照顧一下。

在我住的這一條小街上,附近鄰居大部分是六、七十歲的退休老先生、老太太,而我幾乎是最年輕的一個,我讓他們知道我因為要寫作而晚上不睡覺,所以三不五時他們如果在半夜三更時有什麼麻煩或需要,隨時可以來按我家的門鈴或打電話通知我,只要是我能力範圍所及,我都可以隨傳隨到。

他們對待我如自己親生的小孩一樣,也常常做一些東西送過來給我吃,其實大部分的原因是他們的兒女都已經各自成家而不住在一起,寂寞的成份比較大,所以他們喜歡找一點事做做;而我呢,也偶爾做幾樣點心、煮幾道菜,邀請他們聚集到我家里來喝下午茶、吃晚飯,大家聊聊天、聯絡一下街坊鄰居的感情。

據說在我搬來這里住之前,他們只是彼此認識而已,並不會到彼此家里去走動、串門子;而我是始作俑者。現在大家都會固定隔一段時間到我家來聚會,而且只要我超過一個星期沒有去哪一個人家里探望一下,他們就會主動過來我家查看一下我是不是生病了,或是因為太忙于埋豉寫作。

住在我隔壁的意大利家庭,幾乎可以說是跟我感情最親密的,我們甚至在後院的竹籬笆上開了一道小門,方便隨時進出走動。

意大利老夫婦的兩個女兒都已經出嫁了,家里只剩一個還在念高三的小兒子彼得。彼得今年十一月就要參加大學聯考,他的數學很糟糕,老實說,他有點懶得做家庭作業,所以每天下課之後,都會跑來我家找我替他補習功課,有時候我又因為太過熱心,一不小心就替他把作業給寫完了。

不過彼得很听話、也懂得要加緊用功,替他補習一年下來,他不但數學成績名列前茅,去年還拿到學校的優良獎,我替他免費補習的心血總算沒有白費;而且他也很懂得感恩,他懶得自己花時間腦筋去研究數學(我一、兩個小時就可以幫他開竅,順便教他背澳洲學校沒有的數學公式);而我嘛,則懶得除後院的草,所以現在都是彼得在幫我除草、整理後院。

我有一個韓國朋友,她年齡比我大很多,已經有一個上高二的女兒和一個上高一的兒子。去年她把兒子、女兒都迭來雪梨念高中,因為依照澳洲法律規定,未滿十八歲的外國留學生,在本地都需要有個監護人,而當監護人的條件也蠻簡單的,一是必須是澳洲永久居民或公民;二是必須年滿十八歲。

于是,我順理成章地成了朋友兒子——約翰的監護人。而她已經剛滿十八歲的女兒珍妮佛,平時是跟約翰一起住在租的小鮑寓里,但是一到周末時,姊弟倆就會轉移陣地到我家來住兩個晚上。雖然說我是約翰的監護人,但是二個人湊在一起、沒大沒小地瘋在一塊,簡直就跟在開老鼠會沒有兩樣。

瘋歸瘋,正經事還得做,約翰和珍妮佛的功課又落在我的肩上,我替他們「全補」,不管是什麼科目,我都要權充一下家庭教師,尤其是約翰,他跟彼得一樣,有一點懶,而且英文很不好,連普通對話都有困難,所以我要花更多時間在他身上,而他其實也蠻乖的,每次都會幫我洗車。

一個彼得,一個的翰;一個是在澳洲土生土長的足球小孩,一個是從韓國來的之印,籃球電視迷;一個幫我割草,一個幫我洗車。我覺得我的生活過得很幸福快樂,我發誓,我之所以喜歡他們,絕對不是因為他們倆一個長得像發特.狄倫,一個長得像金城武,況且他們一個十七歲,一個才剛滿十六歲,連我二十歲的妹妹都嫌他們太小!

其實我自己也需要補習。我一直有一個遺憾,除了中、英文和不怎麼標準的閩南語之外,我還想學其他語文,但是一直都沒有時間和定力去學。

在美國念書時,我曾選修過法文和西班牙文,但都只上了一個學期;西班牙文我早就忘光了,而法文卻是我的最愛,因為我太愛巴黎的一切了(這一點你們在我的小說中多少也感覺得出來),有好幾本書都是以法國或法國人為故事人物背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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