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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

蓝鸟记 第39页

作者:亦舒

“怎么了?”她很温和的问。

“她看上去很高兴。”我说。

“你应该为她开心才是。”小田的声音仍然很温柔。

“可是我与她已经分手了,她幸福或是不幸福,开心或是不开心,又有什么分别呢?都跟我扯不上任何关系。所以我最不以为然某些人,与女朋友分手之后,振振有辞的说:『我祝她幸福。』有什么好说的呢,她幸福与否,与我是一点点关系也没有的了。”

小田点点头。我们沉默了很久。

后来我说:“这啤酒实在很好,够劲。”

她点点头。

自从那一天以后,我常常独自约会小田。我们很大方的出去看电影,看戏,听音乐,散步。她是很好的伴侣.我不再把她与美丽做比较,这是错的,不公平的。

记得有一次我问小田:“你以前有没有男朋友?”

她坦然的笑,“当然有。谁没有?”

“总没听你提过。”我说。

“忘了,也就不用提了。应该忘记,才分手的。不是吗?”她看着我。

我点点头。

她是一个十分明理的女子。

但是有时候蜜瓜上市了,我总还是想买,下意识的拿起最圆最大的。妹妹说:“你买这个干什么?我又不能吃,吃了喉咙痛,你又不爱吃,小田对水果没兴趣。”我才惘惘然的放下蜜瓜,美丽喜欢吃,以前买惯了,要忘记她容易,要忘记这些小动作才难呢。感情跟癌一样,很难割得干净。

妹妹与我争论着,她认为我应该去再读一个学位,但是我觉得先工作一、两年也好。小田总不发言。妹妹催她,“喂!你怎么不说话?”小田微微一抬头,说:“这是他的事,当然他自己最清楚。就好像一些女人,千辛万苦的嫁了丈夫,管丈夫的头,管丈夫的脚,我最看不顺眼,既然锦衣美食,还哪里来的这么多噜嗦!老公的钱,只要是他自己赚的,他爱怎么花,就怎么花!他的时间,他爱怎么糟塌,就怎么糟塌!做人家老婆,最忌『君子爱人以德』,只要老公不偷不抢不吃软饭,娶个把小老婆,也不算坏!”

妹妹说:“你是最最贤良的,谁娶了你,可是大福气,哥哥,听见了没有?哈哈哈!”

我微笑,小田也微笑。

我们都是经过那一番来的了。为了小事吵吵闹闹,天下间仿佛有千万处令人不满的地方,到后来所有的力气都没有了。也没有劲去挑更好的了。

可笑,不是吗?

我知道,到冬天,大家披出皮裘的时候,我也会想起美丽,她的要求低,只希望有一件貂皮的短大衣。我更希望,到冬天的时候,我可以彻底的把一切忘记。然而我不是这种人。

我看着小田。我相信她也不是这种人,大家都不再是一张白纸,大家心里面都充满很多很多事,说不出来的事,不如不说。

而小田,我真希望她是我最后的一个女朋友,我实在没有那种时间与精力再找第三个了,毕竟拜伦说的:恋爱只是男人生活中的一部份。

花店

每天下午,五点零十分,他便来了。他会说:“六枝玫瑰花,红的。”

每天下午他来买六枝玫瑰花,我为他把花卷在纸里,用银色的缎带扎好。他会很爽快地付钞票,说声谢谢,然后走开。

每天下午他都来的。

准五时十分。

两个星期之后,近五点的时候,下意识地我已经等候他的光临。他长得很秀气,态度温文,浑身有种说不出的气派,穿着深灰色的西装,白色衬衫,灰夹黑色细条子领带。衣着是这么朴素,打扮得十分得宜,他的一双手干净纤细,有时候染着一点墨水。

每天他推开玻璃,他说:“六枝玫瑰花,红色。”

他不说“半打”,他说“六枝”,这是他的特色。

我默默地把花给他,收钱,把钱放进收银机。

他是最后的一个顾客,我们在五点半关门。

在他出现之后,生活完全不一样了。

我会自然地留下六枝长茎玫瑰,方便他来买。

有一日,有位洋人太太要买玫瑰花,只剩六枝了,我说:“太太,有人订下了玫瑰,买金盏菊吧,配紫色的兰花最好,怎样?”

洋太太听我的劝告,但不甚快乐地用眼睛瞥了瞥玫瑰花,持金盏菊走了。

五点十分,他来到。

我把玫瑰递给他,他道谢。

天气冷,他加了件黑色的外套,凯丝咪呢料,一条白色丝巾,YSL字样塞在领子里,口袋里一双薄皮手套,他穿的衣服永远只有灰、黑、白,他连藏青色也不穿。

我没跟他说,我特地把这些花留给他。

他是顾客,我是售货员,话不宜多。

他离开后,我把店锁好,去候公路车回家。

我把绒线手套缓缓套好,看着夜色罩下,城市灯光闪亮。

日与夜都那么寂寞。

母亲比我更寂寞。

她微笑问:“你什么时候结婚呢?”她常常在这句话后停一停:“如果你有一个家庭,我可以来照顾你的孩子,为你做家务,小家庭有那种温柔的光,令人精神一振。”

我报以微笑。

我很少有约会,有时候一连推掉好几个约来陪母亲。我并没有为谁牺牲,我情愿陪母亲,我觉得那样更有味道。

我有一份清静的工作,毫无创造性的。在店内,没有顾客的时候,我看小说消磨时间。

有时候一天可以看一本。

老板选中我唯一原因是我有漂亮的牙齿,是以当我笑的时候,顾客会觉得舒服,我的确常常笑。

花店很美丽,那种草香,清新的水味,各式各样柔软的花瓣,早上送花来,我接收,点数目,签单子。石竹一捆捆地放置桶中,碗大的荷花,天堂鸟。

有时候我们也备有常绿植物。最受欢迎的还是玫瑰。

“用花代语。”洋人说,他们把玫瑰代表爱意送给女友。

我奇怪他的女友是谁。幸运的女孩子。

相信她一定是个名媛。

名媛的定义:家庭优裕,欧陆受的教育,会说美丽的法文与英文,衣着时髦而具品味,相貌娟秀,仪态优雅。

可以肯定只有这样的女孩子才配得起他。

我们的花店附属在一家大酒店底下,如果酒店要大量用花,也会预早通知我们,大堂中那盆大型的花,由我负责插妥交出。

我不会插花,但草月流给我的印象很深,常买了书回来参考,久而久之,似通非通,真是逼上梁山。

老板娘跟人说:“最紧要是定性,这样的女孩子很难找了,她做了这么多年。”

原来她在说我,没多久她加了我薪水。

在店里我穿件白色的罩衫,宽身,细麻布。

我每周末洗干净制服,熨得笔挺,星期一早上是我看上去最整洁的一天。

五点十分他进来的时候,我把玫瑰自桶中取出,包好纸张,微笑,递给他。

他一定深浸爱河里。任何男人,天天送六枝红玫瑰给他的女朋友,一定是深浸爱河了。

我与妈妈说起他。

妈妈说:“你可以与他说话。”

“没有用。”我微笑,“他胜过我太多,仙德瑞拉的故事不是每天发生的。”

“可是为什么你还没有找到地位相等的对象?”

“不要催我,妈妈。”

我把手放在她肩膀上。

他风雨无阻地来了两个月。

有时候他戴领带,有时候不。他的手与皮鞋一样,永远是干净的。

我照常把花束给他。他笑。

他每月花在买玫瑰的数目是惊人的。

我希望他见到我会与我说几句话。但是他不是与售货员吊膀子的男人,他不是。他从不与我说话。

然后,忽然有一天,他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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