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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 第34页

作者:亦舒

在车子里她对我低声说:“他说他爱我,他说他很快乐。”

我点点头。

大哥没有再开口说话,他一直处在休克的状态。

在医院病房中我们两夫妻与黄振华三人轮流看守,但是玫瑰一直在那里。

她的头发梳成两条辫子,穿件宽大的白衬衫,一条褪色牛仔裤,常常捧着咖啡喝。

玫瑰的神色非常平静,很少说话。

我们知道溥家明不会再开口与我们说话,他的生命已走向终点。

本来我已经歇斯底里,但是玫瑰的恒静对我们起了良好的作用,我们也能够合理地商讨家明的身后事。

星期日深夜,我们奉医生之命,赶到医院去见大哥最后一面。

玫瑰已经有好几天不眠不休了,她坐在床沿,低下头,握着大哥的手,将他的手贴在脸边,一往情深在看着他。

她没有哭。

这时候大哥早已不是平日的大哥,他的器官已开始腐败,每一下呼吸都传出难闻的臭味,他长时期的昏迷使得四肢死亡,肌肉出现一种灰白色。

一度英俊的人,现在就跟一切久病的骷髅无异。

但他在玫瑰的眼中,仍然是风度翩翩、俊秀懦雅的溥家明,她丝毫不以为意,轻轻地吻着他的手。

咪咪的眼睛早已濡湿。

医生替他注射,告诉我们,他会有一刻的清醒。

这就是俗语的所谓回光返照了。

玫瑰抬起头,见到我们,她说:“他也真累,应该去了,拖着无益。”语气并不伤心,也不激动。

咪咪伏在大哥身上饮泣。

大哥缓缓睁开眼睛,蠕动嘴唇,想说话。我们趋向前,他却没有发出声音,一个健康的人断不会知道说一句话也要这么大的力量吧。

他的眼光在我们身上缓缓转动,终于落在玫瑰的脸上,他深陷的眸子居然尚能发出柔和的光辉,玫瑰的嘴附在他耳畔,清澈地说:“我爱你。”

他听见了,微微点头。

“我爱你到永远永远。”玫瑰再说一遍。

咪咪泣不成声。

然后大哥的喉咙咯咯作响,我抓紧着他的手渐渐冷却,他吁出最后一口气,我知道他的灵魂已经离开,我暴戾地大声狂叫起来,声音串不成句子,护士斥责我,咪咪用双臂抱着我,号陶大哭。

我巴不得跟了大哥去,生老病死,都非出自我们本愿,人生到底为苦为乐。

玫瑰抬起头来,放好大哥双手,护士替他的脸盖上白布,从此这个生命就在世界上一笔勾销,太阳再也照不到他身上。

玫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家敏,别难过,别难过。”

这时黄振华与苏更生一前一后也赶到了。

黄振华双目红肿,他的分居妻子永远穿着白衣服,然而憔悴得不得了。

玫瑰似乎负起了安慰众人的责任,她对于死亡毫无恐惧,她接受这项事实犹如接受她生为一个美丽的女人般。

“我们走吧。”她建议,“我很疲倦,我想好好睡觉。”

咪咪说:“我们陪你——”

“不需要,”玫瑰温和地说:“我不会有事的,你们送我回老房子就可以了。”

黄振华说:“玫瑰,我送你,家敏的情绪不甚稳定,不宜开车。”

玫瑰说:“这里最适宜开车的人是我。”

“别这么说。”

我开车送了玫瑰回家,老房子阴暗华丽,仿佛那日我第一次见她,天在下雨,忘了带伞,她来替我开门,我一心一意地惊艳,到此刻仿佛已隔一个世纪了。

她说:“你们请回吧,我想休息。”

咪咪问:“你打算做些什么?”

“先好好睡一觉。”玫瑰说。

“睡醒了呢?”咪咪问道。

“吃一顿很饱的饭。”

“然后呢?”

“整理一下屋子——”玫瑰诧异地问道,“你们不相信我会如常生活?”

“可是——”咪咪嗫嚅地说:“家明已经不在了。”

“我知道他已经不在,”玫瑰说,“但是他希望我活下去,他会希望我快乐正常地活下去。”

“你做得到吗?”我问。

“我会学习,”她说,“为了家明。”

她推开书房的门。

她对这间旧书房有莫大的偏爱。

“你们请回吧,我要喝杯茶,抽支烟。”她说,“有女佣人在,你们可以放心,可以随时打电话来查。”

我们只好告辞。

“家敏。”她叫住我。

我转头去。

“家敏,不要太伤心。”她说。

我麻木地与咪咪退出。回到家中,我们几乎溃不成军,咪咪说我一连几夜叫唤大哥的名字。

溥家明从此不在了。

黄振华少了苏更生,什么事都办不成。苏更生总算念着旧情,常回来帮我们。

大哥把他的全部财产留给了我。

他把他的爱分为两份,一份给我,一份给玫瑰。他的生命是丰盛的,他给予,他也取索,他的生命也不算短,四十二岁,足够有余,生命只需好,不需长。

玫瑰又自由了。

她比往日沉默许多,徘徊在老房子的书房内,不大出去交际应酬。

玫瑰仍然令人心悸的美丽,并没有为家明穿孝服。她不在乎这种表面化的世俗礼法,照旧穿着彩色缤纷的时髦服装。

她又开始吸烟,本来已经戒掉,现在因陪家明,又染上重吸,通常与她过去的大嫂一起出入。

我曾自荐陪伴她,她却婉辞。

她说:“我现在这个年纪,总得学习避免嫌疑。家敏,你是已婚男人,太太快要生养,你的时间应全归妻子。”

她的道理十足,我只好知难而退。

家明的葬礼之后,我们家静下来。

再也没有他的琴声了,我的身子像是忽然少了一半,不能平衡。

咪咪怀孕的身体渐渐不便,她很坚强,仍然工作,有时极度疲倦,我劝她辞职,她又不肯,照样撑着上班,家事交给佣人。

我劝过几次,便省得麻烦,对她我有歉意,我的情感淡淡,不像对玫瑰那般火里来火里去。

我与咪咪是一辈子的事,不把精力蓄藏起来留待后用是不行的。

我在短短三个月间变成一个标准的住家男人,下了班就万念俱灰,回家月兑了皮鞋便高声问:“拖鞋呢?”

女佣人倒一杯暧昧的绿茶,香是香,但不知何品何种,我也将就着喝了。书房内有数幅莫名其妙的画,我也挂了,也无所谓。

摊开报纸,我足足可以看上一小时,头也不抬起来。渐渐地我迷上了副刊的小说,一个叫卫斯理的人,写他的科幻小说,告诉我们,生命实在是一个幻觉,我一天天地追下去。

佣人说开饭,我就坐下吃,吃很多,对菜式也不挑剔,比较喜欢白切鸡这些简单易入口的肉类,很快就在肚上长了一圈肉,裤头都有点紧,也不刻意去理它。我知道我已经放弃了。

四月份我们的孩子出生,在产房门口等,我也不大紧张。

孩子顺产,强壮,是个女孩子,我有点高兴,拍拍咪咪的肩膊,半开玩笑地说:“同志仍须努力。”

我的一生,就这样完了吧。

我的一生与咪咪的一生。

但是玫瑰的一生却还早呢。

我们有时也看见她。她永远不老,只是一直成熟下去,美丽、优雅、沉默,脸容犹如一块宝石,转动时闪烁着异彩。

追求她的人很多,妇女杂志仍然以刊登她的访问为荣。即使不是她的美貌,现在黄家老房子那块地,也足以使她成为城中数一数二的富女。

她具备了一个女人所有的最佳条件。

我问她:“你快乐吗?”

“自然快乐,”她说道,“我干吗要不快乐?”

当时在她的书房中,我们喝着不知年的白兰地谈天,咪咪与孩子在客厅玩,黄振华带着他的新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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