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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 第25页

作者:亦舒

“是个小生吧?”我郑重的问。

“是的。”他说:“如今捧女角更划不来,如果肯月兑,也根本不必捧,她们自然更有办法,导演还得请教她们。”

“好,七点半,你在家门口接我。”我说。

“再见。”他挂上电话。

我在办公桌上留下一张字条,说今天不回来了,压在烟灰缸下,就回家去。

常常有人因为这种事请吃饭,这种饭最难吃,总得付出代价。有些记者贪小便宜,我没有这种习惯,故此架子也就大一点,招人非议。

换了衣服,我喝一杯清水。我总是喝清水,一个人,懒得冲茶了,父母不在家。我在房间坐了一会儿,很是无聊。忙惯了还是多忙的好。工作多了,日子很容易捱过去,没有事做,简直渡日如年。

我呆呆的看看电视,七彩的画面在闪动,没有声音。我看看钟,七点半多了,下楼也差不多了,我吁出一口气。取饼大衣,推开了门。

方叔叔总是很准时的,我喜欢他这一点。

他的白色“宾利”停在我们口楼下,司机坐在前面,司机旁边有个年轻人。他在后座。看到我,他马上替我开了车门,我钻进车座,关上了车门。

他说:“玫瑰,这是我的新人方正。”他马上介绍。

我问:“是艺名?”很简单易记的一个名字。

“是,”前面那个年轻人转过头来,“艺名。”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我没有看清楚他的脸。方正,大概是导演给他取的,方方正正,没有什么不好。我坐在车子后面,只看到他的后颈,头发很长,贴在领子上。西装是丝绒的,好像是深蓝,好像是黑色。

汽车很豪气,暖气使我觉得疲倦,我靠在车座上,一直不说话,这也是一种享受。

方叔叔问:“怎么,最爱讲话的人,不开口了?”

我笑看反问:“谁最爱讲话?”

车子停了下来,才驶了十分钟。导演与我下车,我们三个人站在街上,导演问我喜欢到哪一家饭店,我说随便,他定要吃法国菜,我说无所谓。

我们进入了法国餐厅,光线还是很暗,不过我可以看得清楚这个新人了。好一个漂亮的男孩子!年纪极轻,恐怕在廿岁之下,并不算十分高,瘦长条子。一双眼睛深得有神,浓眉,嘴唇薄得倔强,笑起来却像一个婴儿,那种纯真感情是无法形容的。他的脸独特得很。

这么一个小生,不红似乎也很难,何必还要我帮忙!

恐怕方导演这一次直是为了请吃饭,献献他的宝。

我们挑了张桌子坐下来,蜡烛下我看看导演说:“我不说一白话!你只要把他看得牢,别放他走,就行了。”

导演眉开眼笑。他的新明星却还不明白我们说什么,但是他很稳重,礼貌的陪着微微一笑,无限的魅力露了出来。

当面对着一个人评头品足,似乎真的很过份,但是我对着的是一个戏子,中国人对戏子有资格这样做,而且我是记老,有说长道短的权利。

不过这么漂亮的男孩子的确少见,不但五官长得好,更有一种说不出的气质。我心里想:他是什么出身呢?好还是坏?

我不硬瞪看他看,但是也看实瞄了几眼。

方导演郑重的对我说:“玫瑰,公司要捧他,应该怎么做?”

我毫无犹疑的说:“登照片,照片越大越好,让观众自己的眼睛看,不需要俗气的宣传文字。”

导演又问:“你的报纸肯登他的照片?”

“肯。”我笑,“一连登十天,好不好?即使老板怀疑我收了你的黑钱,我也不出声,怎么样?”

“太好了。照片,一连十天,一个字也没有?”

“最后一天登名宇,读者急死了,一定记住他。”

“玫瑰,很好,一于照你的做法。”他拍了一下桌子。

他用手搭着方正的肩膀,“怎么样?”他是很得意的。

我取笑,“谢谢姊姊呀。”我说。

方正并不老实,眼睛里闪着一点狡黠,“太年轻了。”他说:“怎么能做姊姊?”

我摇头,“千万别学这种油滑,一学就跟他们一样了。”

导演说:“不做姐姐,做妹妹也是行的。”

我横看看他说:“太没道理了!导演,我是叫你方叔叔的,你怎么倒取笑我起来!”

“对不起,玫瑰,”他道歉,“大家说着笑,玩玩。”

我也笑了,这此一年来,独自在外打天下,什么笑话没说过?再也不忌的,然而在生人或是熟人面前,特别可以装一下胡样。

上了菜,我就吃。方正坐在我对面,我就信口问:“几岁了──我是记老,恐怕可以问吧。”

“十九。”他答。

“本名什么?”

“范家树。”

他一直答下去:“家里有三个妹妹,一个弟弟。”

“现在签了八年合同,导演说时间太长了,改五年。”

“拍武打片,导演说武打片就快没落了,但是文艺片却难找题材,太婆婆妈妈的也不好。”

“是导演无意中看到我的照片──我参加国术比赛,才得第四,不过运气比任何人都好。”

他笑了。

我看着地。答是答得有纹有路,规规矩矩,然而三句不离“导演”,红起来导演还得看他的脸色。做戏的都这样。我这位方叔叔也是明白人,然而拍电影终归得用小生,可惜料子越好,越难控制。

看看他,我觉得自己老。虽然说只廿多岁,而且又长得年轻,但是不能比,一与正直的青春比,就原形毕露了。我暗头里叹气。

他是天真的,仿佛真是早上七八点的太阳,无限春光在眼前似的,我有点喜欢他,喜欢他对世事一无所知,好好的白纸总是要染污的,十年前我比他更白。算了,出来吃一顿饭,就带上了这么多奇怪的想法,无聊。

吃完了导演还要去喝咖啡,我想推辞,一想回了家,左右也不过是睡觉,不如去散心散到底。

到了他们出没的咖啡座,导演碰见了一大帮熟人,一坐就坐过去了,剩下我与方正两个人在一张圆桌上。导演老半天没回来,像把我们忘了。

方正不耐烦了。我含笑的看看他。天生明星材料,他会喜欢电影圈,这么不甘寂寞,这么爱热闹。

他偷偷的跟我说:“玫瑰,我们先走?”

“你不怕?”我笑问:“回头你导演不见了人,会找,”

“才不怕。”他说:“他知道我在那里。”

“好的。”我笑,“走吧,多坐也腻。”

“来!坐我的车去兜风去!”他拉我起来,取出钞票搁在桌面,我们两个就这么溜走了。他牵着嘴角,似笑非笑,很是动人。我总是觉得他的特色是动人心弦。

街上的空气很新,却下着雨,雨是忽然来的。

我问:“你的车呢?”街上映着霓虹灯的七彩,雨水一晕一晕,我有点心不在焉的问着。

他有点尴尬:“就是没告诉你,车在停车场,而且是开蓬的,现在又下雨。”

我笑了。

到现在才看清楚,他的西装是深蓝的。现在他还可以站在街上,三五个月之后,恐怕会围上一堆影迷了,至少有人指指点点,不会放松他,他会不会想念如今的自由?

“就这样走一下好不好?”我问:“空气难得新鲜。”

“好好──你不怕淋雨?”他诧异的问。

“不怕。”我说:“只怕导演现在穷找我们。”

他低下头笑了。我们一直走看,雨很细。

“以前干什么?”我问他:“念书?”

他看我一眼,“别笑我,我是修机器的。”他伸出了他的手。

他的手很粗糙,我点点头,欣赏他的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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