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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 第25頁

作者︰亦舒

「是個小生吧?」我鄭重的問。

「是的。」他說︰「如今捧女角更劃不來,如果肯月兌,也根本不必捧,她們自然更有辦法,導演還得請教她們。」

「好,七點半,你在家門口接我。」我說。

「再見。」他掛上電話。

我在辦公桌上留下一張字條,說今天不回來了,壓在煙灰缸下,就回家去。

常常有人因為這種事請吃飯,這種飯最難吃,總得付出代價。有些記者貪小便宜,我沒有這種習慣,故此架子也就大一點,招人非議。

換了衣服,我喝一杯清水。我總是喝清水,一個人,懶得沖茶了,父母不在家。我在房間坐了一會兒,很是無聊。忙慣了還是多忙的好。工作多了,日子很容易捱過去,沒有事做,簡直渡日如年。

我呆呆的看看電視,七彩的畫面在閃動,沒有聲音。我看看鐘,七點半多了,下樓也差不多了,我吁出一口氣。取餅大衣,推開了門。

方叔叔總是很準時的,我喜歡他這一點。

他的白色「賓利」停在我們口樓下,司機坐在前面,司機旁邊有個年輕人。他在後座。看到我,他馬上替我開了車門,我鑽進車座,關上了車門。

他說︰「玫瑰,這是我的新人方正。」他馬上介紹。

我問︰「是藝名?」很簡單易記的一個名字。

「是,」前面那個年輕人轉過頭來,「藝名。」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齒。

我沒有看清楚他的臉。方正,大概是導演給他取的,方方正正,沒有什麼不好。我坐在車子後面,只看到他的後頸,頭發很長,貼在領子上。西裝是絲絨的,好像是深藍,好像是黑色。

汽車很豪氣,暖氣使我覺得疲倦,我靠在車座上,一直不說話,這也是一種享受。

方叔叔問︰「怎麼,最愛講話的人,不開口了?」

我笑看反問︰「誰最愛講話?」

車子停了下來,才駛了十分鐘。導演與我下車,我們三個人站在街上,導演問我喜歡到哪一家飯店,我說隨便,他定要吃法國菜,我說無所謂。

我們進入了法國餐廳,光線還是很暗,不過我可以看得清楚這個新人了。好一個漂亮的男孩子!年紀極輕,恐怕在廿歲之下,並不算十分高,瘦長條子。一雙眼楮深得有神,濃眉,嘴唇薄得倔強,笑起來卻像一個嬰兒,那種純真感情是無法形容的。他的臉獨特得很。

這麼一個小生,不紅似乎也很難,何必還要我幫忙!

恐怕方導演這一次直是為了請吃飯,獻獻他的寶。

我們挑了張桌子坐下來,蠟燭下我看看導演說︰「我不說一白話!你只要把他看得牢,別放他走,就行了。」

導演眉開眼笑。他的新明星卻還不明白我們說什麼,但是他很穩重,禮貌的陪著微微一笑,無限的魅力露了出來。

當面對著一個人評頭品足,似乎真的很過份,但是我對著的是一個戲子,中國人對戲子有資格這樣做,而且我是記老,有說長道短的權利。

不過這麼漂亮的男孩子的確少見,不但五官長得好,更有一種說不出的氣質。我心里想︰他是什麼出身呢?好還是壞?

我不硬瞪看他看,但是也看實瞄了幾眼。

方導演鄭重的對我說︰「玫瑰,公司要捧他,應該怎麼做?」

我毫無猶疑的說︰「登照片,照片越大越好,讓觀眾自己的眼楮看,不需要俗氣的宣傳文字。」

導演又問︰「你的報紙肯登他的照片?」

「肯。」我笑,「一連登十天,好不好?即使老板懷疑我收了你的黑錢,我也不出聲,怎麼樣?」

「太好了。照片,一連十天,一個字也沒有?」

「最後一天登名宇,讀者急死了,一定記住他。」

「玫瑰,很好,一于照你的做法。」他拍了一下桌子。

他用手搭著方正的肩膀,「怎麼樣?」他是很得意的。

我取笑,「謝謝姊姊呀。」我說。

方正並不老實,眼楮里閃著一點狡黠,「太年輕了。」他說︰「怎麼能做姊姊?」

我搖頭,「千萬別學這種油滑,一學就跟他們一樣了。」

導演說︰「不做姐姐,做妹妹也是行的。」

我橫看看他說︰「太沒道理了!導演,我是叫你方叔叔的,你怎麼倒取笑我起來!」

「對不起,玫瑰,」他道歉,「大家說著笑,玩玩。」

我也笑了,這此一年來,獨自在外打天下,什麼笑話沒說過?再也不忌的,然而在生人或是熟人面前,特別可以裝一下胡樣。

上了菜,我就吃。方正坐在我對面,我就信口問︰「幾歲了──我是記老,恐怕可以問吧。」

「十九。」他答。

「本名什麼?」

「範家樹。」

他一直答下去︰「家里有三個妹妹,一個弟弟。」

「現在簽了八年合同,導演說時間太長了,改五年。」

「拍武打片,導演說武打片就快沒落了,但是文藝片卻難找題材,太婆婆媽媽的也不好。」

「是導演無意中看到我的照片──我參加國術比賽,才得第四,不過運氣比任何人都好。」

他笑了。

我看著地。答是答得有紋有路,規規矩矩,然而三句不離「導演」,紅起來導演還得看他的臉色。做戲的都這樣。我這位方叔叔也是明白人,然而拍電影終歸得用小生,可惜料子越好,越難控制。

看看他,我覺得自己老。雖然說只廿多歲,而且又長得年輕,但是不能比,一與正直的青春比,就原形畢露了。我暗頭里嘆氣。

他是天真的,仿佛真是早上七八點的太陽,無限春光在眼前似的,我有點喜歡他,喜歡他對世事一無所知,好好的白紙總是要染污的,十年前我比他更白。算了,出來吃一頓飯,就帶上了這麼多奇怪的想法,無聊。

吃完了導演還要去喝咖啡,我想推辭,一想回了家,左右也不過是睡覺,不如去散心散到底。

到了他們出沒的咖啡座,導演踫見了一大幫熟人,一坐就坐過去了,剩下我與方正兩個人在一張圓桌上。導演老半天沒回來,像把我們忘了。

方正不耐煩了。我含笑的看看他。天生明星材料,他會喜歡電影圈,這麼不甘寂寞,這麼愛熱鬧。

他偷偷的跟我說︰「玫瑰,我們先走?」

「你不怕?」我笑問︰「回頭你導演不見了人,會找,」

「才不怕。」他說︰「他知道我在那里。」

「好的。」我笑,「走吧,多坐也膩。」

「來!坐我的車去兜風去!」他拉我起來,取出鈔票擱在桌面,我們兩個就這麼溜走了。他牽著嘴角,似笑非笑,很是動人。我總是覺得他的特色是動人心弦。

街上的空氣很新,卻下著雨,雨是忽然來的。

我問︰「你的車呢?」街上映著霓虹燈的七彩,雨水一暈一暈,我有點心不在焉的問著。

他有點尷尬︰「就是沒告訴你,車在停車場,而且是開蓬的,現在又下雨。」

我笑了。

到現在才看清楚,他的西裝是深藍的。現在他還可以站在街上,三五個月之後,恐怕會圍上一堆影迷了,至少有人指指點點,不會放松他,他會不會想念如今的自由?

「就這樣走一下好不好?」我問︰「空氣難得新鮮。」

「好好──你不怕淋雨?」他詫異的問。

「不怕。」我說︰「只怕導演現在窮找我們。」

他低下頭笑了。我們一直走看,雨很細。

「以前干什麼?」我問他︰「念書?」

他看我一眼,「別笑我,我是修機器的。」他伸出了他的手。

他的手很粗糙,我點點頭,欣賞他的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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