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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 第11页

作者:亦舒

“家明呀?”我微笑,“你不必自卑,他以前的女朋友比你那几位更可笑,我不去说他,说来做什么呢?我自己呢?罢啦,人总是人,要臭大家一起都那么臭呢。不过结婚有一样好,只是两个人的事,以后咱们也不会见什么外人了。”

“你在英国这些年──生活很寂寞吗?”

“习惯了,考试很忙,又有做不完的功课。没有什么寂寞,寂寞并不是一种处境,寂寞是一种心境。”

“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他苦涩的说:“你是很不高兴的,我当时十分怪你,只觉得你一点也不肯容忍,后来见了她们,才知道你是好的。”

“对不起,当时我还年轻,身体又不好。”我歉意的说。

“我对你不好。”他很心平气和的说:“现在我明白了。那时天天找你岔子,现在明白了,我并不懂得你的好处,原是需要一个像你丈夫那样的人才有能力欣赏你。”

我见他难过!因此也难过,我说.“怎么会呢,我是一个无用的人,因为家明从来不想用我所以我们很各得其所,我是、个最普通的女人,这次结婚的机会,说真的,也是我的福气,家明真是个好人──你也好,我总说你好的,有时候气头上的话,你也不要放在心上。”我皱着眉头。

“这屋子,我有机会住就好了。”他说。

“太容易了,只是要想法子打发时间。”

“什么香味?”他忽然问。

“火腿小鸡。”我说:“我想你肚子或者饿了,故此预备了德国摩萨尔白酒,把这个菜夹勃里芝士与面包吃是很好的,来,吃是人生一件大事,而且是乱吃,不是端端正正的坐在圆台子上吃。”

到了厨房,我把食物摆出来,我自己老实不客气动手吃了起来。

他说:“真世外桃源一样,唉。”他也吃了起来。

酒实在很驱寒意的,他伸了伸懒腰,奇怪得很,我不可怜他,不同情他,不厌恶他,可是这并不是一种淡漠,此刻他坐在我面前,像一个老朋友,毕竟只有他明白我,了解我,知道我的一切,因为他曾经把我初成一片片的研究,几乎杀死了我,或者的确已经杀死了我,离开他是一种重生,我或老应该感激他给我这个机会。我看看他,笑得很自然。远来是客,他怎算是客呢?家明才是客气的。我与家明,从来不曾忘过“谢谢”、“对不起”,我们从没有吵过嘴。吵嘴?连提高声音的机会都没有。他会说国语,除了德语,只是英文了。他把这三种言语都压低了声音说,像是一种耳语,这是冢明。

“你累了?”我问。

“没有。明天结婚?”

“是的,到了苏黎世便结婚。”

“礼服一定很漂亮?”

“不,不漂亮,是布的,戴一顶小帽子,帽子上有一条小雀毛,颜色是暗咖啡。是家明买的,我不大理事,你知道我,能懒就懒。我这个人,当不起白纱白裙的,穿金丝银线也不好春,况且什么年纪了?都是烂茶渣了,还去出风头呢。”

我拿起毛巾擦了擦嘴,喝着微冻的白酒。

“太甜了。”我批评着这酒,“我宁愿喝拔兰地,可惜拔兰地喝不多。”

“你以后住苏黎世?”

“是。”

“家人呢?”

“家人?很好,他们知道我嫁了,也很高兴。你知道我家里的人,都是面冷心热的,待我实在好,家里那么多人,一向单单是我最不争气,拖累看他们,因此我也最多心。老六见过家明,硬叫家明买了半打皮鞋,两个人吵得天翻地覆,我从没见过家明这么开心过,把他那八辈子不看的论文也抬出来了,可惜全是德文的,没人看得懂。”

他微笑看。

我说:“你知道老六,他是唯恐天下不乱的,记得当年他来看我?跟你弹钢琴、聊天,吵得我睡不着。”

“是的,我还给你白眼,我总是暗暗的欺侮你,在人前装得很好,心中还得意,一个卑鄙的小人,你都不介意。”

“我忘了,为什么尽记得不愉快的事呢?”我微笑。

“真的,老六一转脸,我就板张铁青的面孔对你,在老六前,我对你客气,”他忽然笑了起来,随着笑声,眼泪汨汨的流下来,“在任何人面前,我总是装得委委曲曲,妥妥当当,我真是对不起你。”

我还是微笑,“我早忘了,谁没有几分脾气呢。家明骂女秘书的时候,也很尴尬的。”我把手绢给他。

“但你是特地来的,你是特地为我来的,你说的,我怎么可以这样待你呢?”他用手绢擦了睑。

我从没有见过男人如此哭,如此自责,我觉得一切都是不值得再提的,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日子总是要过的,快乐与不快乐之间,日子还是过去了,他此刻因为十分不得意,所以才想起了我,也许因为他把我想得太得意了,因此就自惭形秽起来,感触很多。他那些女人什么地方去了?我并没有问,没有必要问,此刻他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怎么可以随意问呢。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把腕上的一只钻石镯子转过来,又转过去。

他的缺点是懂得太少,要是一辈子过这种日子,倒也罢了,可是隔了这些年,在半潦倒的境况下,他深深为以前的日子懊悔了。其实以他的年纪,向前走,总还是有路的,再不如前,吃口饭,总也不成问题的,不然怎么有空间有费用这么远来看我,不过是诉几句苦,诉完了心里好舒坦点。

所以我觉得我有义务听他说话。

我收拾了桌上的食物,把碟子洗了,在外国就是这样,除非用个管家,管冢下面再用佣人,否则还得自己动手。在苏黎世,家明倒是有一个服侍他的老佣人。

我看看他,他看上去真愁苦,真的,快四十岁的了,才发觉他的烦恼,是进了一点。而我,我已经把可以想的都想遍了,如今不过是吃吃睡睡过日子罢了。因为有了家明之故,家明的保护力量把我从外界隔了开来,虽然我脸上心中是一副耐心的模样,实际上隔江观火,无关痛痒的。

我说:“到外面去看雪吧。雪中散步很有意思,屋子后面有一片树林,要不要去吸一下新鲜空气?”

他点点头。

我们回到客厅,我套上了长靴,披上大衣。

他也穿回了衣服。

我拿了锁匙,开了门,拉紧了大衣帽子,然后锁上了门。雪迎面拂了上来。

“这件大衣很好看。”他说。

我有点不好意思,所以不答,到底把好好的银狐剥了皮,穿在身上,是很残忍的,可是你别说,舒服是真舒服,贵也真够贵。我不想再提看我现在爱花多少是多少,我说过了,这是我自己的事。女人花钱,不过是买几件衣裳,几件衣饰,说来无益。

走在雪地里,很是静默,树叶都掉光了,桠校都是枯的,黑衬着白,一种奇异的美,天是漆黑了,幸亏有路灯远远的照着。

他说:“香港是没有这些的──你们在香港有房子吗?”

我笑答:“你真以为我钓到金龟了,香港的房子,谁买得起。”

“你也不稀罕住香港。”他说。

“我十分稀罕,只是没资格在香港住,香港人太厉害了,男男女女,没有一个是好惹的,我拿什么跟人家比?索性有自知之明;穷乡僻壤地躲看去。”我笑。

“你先生呢?”

我小步小步地走在雪地上。“家明?我不敢代他发言,他有他的主见,有一日他要去香港住,我自然也跟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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