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酿郎 第31页

作者:季巧

缠绵了渴望,享受了热烈欢爱后,他拉着她躺下来,让她娇软疲乏的身子俯卧胸前,在这狭小的矮榻上,与她共享醉人的旖旎春情。

“想你的时候,我会抬头看看天上的云朵。”轻抚妻子香汗淋漓的雪背,他毫不掩饰自己的情感,对她倾诉自己如何把思念寄托给天上云。心里藏着她,他头顶上的那片天,则刻划着她的名字。

云儿,是他这生最珍重的依归。

“那晚上呢?”容云浮现笑靥。夜空难观云朵,他怎么办?

“晚上看月亮。”他勾唇。“想着那年中秋圆月夜,我卧病在床,第二次偷吻你。”

“你还记得啊。”她羞涩地笑了,记得那时她气坏了,如今忆来却净是甜蜜。

“当然。”长孙晋莞尔,难以忘怀属于她的每件事。他吻吻她的眉心,不忘叮嘱:“以后别再往这里来,我怕你和喜姨两个女人会有危险。”

“有时候,爹爹也会跟过来。”她轻笑一声,忽又敛容,问:“你不会怪我不理帐吧?”他把“麟盛行”托付给她,她却置之不理,如何说,都是她的不对。

“是掌柜怪你才对吧?哪轮到我呀?”弹了弹她挺俏的鼻尖,他调笑的语音里满是纵容。

爱中唯一的主子都撒手不管事了,萧荣纵有万般不愿也得扛起所有的事务……可怜的萧掌柜,她必定好好补偿他这些年的劳苦功高。

她抿唇而笑,忍不住对他道出心向往之的将来——

“以后我们就一起经营酒窖和『麟盛行』吧,你酿酒酿累了,就回来写帐,换我写帐写累了,也会过来帮忙酿酒。”

“不。”他摇头,低笑道:“咱们该共效于飞,所有事都一起做。”

“无时无刻的寸步不离喔?”她立即笑眯了眼,刁难地问:“你不怕把我给瞧腻了,最后事事看我不顺眼?”

“我怕你先嫌我碍眼。”他爽朗大笑,翻身将她压下,深深吻进她嬉笑的唇瓣间。

相思似酒,只要推心酝酿,从来只会愈益郁馥。

一年后,她为他诞下了一对孪生兄妹,他为这对儿女酿了好几坛黄酒,摆进地窖之时,也取出了她的女儿红。

时酿十四载,他付出的心思与情意,终成正果。

—全书完—

袅袅嗣音系芳卿,蓁蓁衷曲酿情郎季巧

这个故事的时空背景本来始于晚明的万历末年,终结于崇祯元年。

那是宦官已擅权百多年的黑暗时代,每每想起那个最终躲不开诅咒似的宿命的帝王,想着他伫立煤山之上的无奈和绝望……

我光是想到或看到“朱由检”这个名字就会哭,他是我的罩门,总能把我泪腺的最大功能发挥得淋漓尽致……已经在哭了。

把时光更往前推,明太祖朱元璋有监于秦汉唐三朝被宦官操弄到败国丧家,因此对宦官实施了严厉的管制,不让他们读书识字,严禁他们干政。

他为了巩固自己的皇权及子孙的未来,做了很多很多,唯独宦官这一关,彻底毁在他第四子朱棣手上。

朱棣因得宦官之助成功攻破皇城,自立为帝后,他开创了宠信宦官的先例,予以宦官各种特权,为明室种下了覆亡的祸根。

我信佛,笃信因果轮回,坚信这场阉党之乱,全是朱元璋跟朱棣父子俩滥杀无辜的报应——即使,他俩是多么贤明能干的帝王。

纵观历史,会发现许许多多类似这样的因果报应,不论是多么利国福民的人,只要曾犯过理所不容的错,最终都得承受恶果——说到例子,我首推李世民。

有时候,报应未必落在当事人身上,反而落在其至亲至爱的人身上,那种痛,应当比亲身担负还要剧烈百倍。

我很爱看历史,很爱思考个中各人各事的牵缠如何衍生出一段又一段的瓜葛,窥探古人淹没在岁月洪流中的真实痕迹。因此,在思考的过程间,也让我生出疑问,还有连串的分析与探索。

笔事中所提及的汤和,在史书中的确得到朱元璋的宽厚善待,但我不信事实如此。朱元璋御赐的汤药,到底是真是假?他杀尽宝臣,真会舍得放过汤和一个?

我不信,打断我双腿都不信他真安好心眼↓好眼熟的句子呀……

所以,我把那碗汤药写成了毒药,朱元璋在天之灵,应该会为我揭发他隐藏的罪行而气得跳脚吧……科科科↓极度任性又自以为是的小作者。

我很喜欢朱棣这位古人,相比那位只会让我痛哭的朱由检,我决定把故事的背景交到这位令我脸红心跳的燕王爷手上。(羞)

在我眼中,他是最英武威风的古人,尽避夺位手段不甚光明,更被史官评为得位不正,但我就是喜欢他↓我是熟男控兼权力控。

原稿的第一章,编编就说写得好像燕王才是男主角,但明明都是男主角在出主意呀……修改这部分的时候,我情不自禁对着稿子大喊:燕王啊,您还真是天生丽质难自弃呀!寻人帮忙还不输气势!好强喔!(掩面)

本来,还写了几段关于燕王的心声,但编编认为篇幅太多,毕竟,这是言情小说,交代男女主角的爱情才是最重要的。

当她说:“我看得出来,那部分你写得很开心。”我汗颜极了,当下只能回以几声大干笑,心中OS:居然被你识破了……好厉害的编编。(超佩服!)

那些心声,不外乎他对亲情的无力及无奈,夺位的正与不正,我的看法等同于男主角那个没有谁对谁错的想法,而男主角的身分,也正是我最向往的。能做燕王的顾问真的好荣幸喔!(羡慕)

原本,还想写篇燕王的番外,但这回爆字数了,没办法塞进书里,希望以后再有机会跟燕王结缘,就算让他跑个龙套也好,我太喜欢他了。(再掩面)

另外,故事写到的女儿红及状元红,是我最喜爱的一个风俗。那是古人独特、含蓄的浪漫,我在很久以前就被这种浪漫深深吸引住,几年前,曾尝试把这个风俗放在一则日据时代的短篇小说,虽然一直搁着没完稿,但多年来对此念念不忘,如今能用在这个故事里也很欣慰,希望日后有机会完成那则短篇。

这本稿,太感激编编费神劳心的审稿,感激再感激,感恩再感恩。(喷泪)

二○○九年,我过得不甚愉快,工作上几番冲击,身体也每况愈下,屡屡欠安。

二○○九年,慢走,我不送了。(挥手帕)

期望二○一○年,所有人都平安顺利,身体健康。

敬祝大家,幸福快乐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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