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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小姐 第30页

作者:千寻

姜穗青笑了笑,“你的口气好像医师哦。”

“她是对的,人要懂得自省,懂得向正确的对象学习。”

“所以你每天那么拚命工作,把下面的人躁个半死,就是为了向医师学习?”

“不好吗?”去看上一季的业绩,成长三十个百分点,没有精益求精,哪得成功果实。

“可下面的人都在抗议,说不定下回电视新闻报导的过劳死事件,会出现我们家员工的姓名。”

“过两天,红利分下去后,还想抗议的人叫他们过来,我无条件送他们一封推荐函,让他们另谋高就。”

“你对人这么严厉,是不是因为医师不在,你太伤心?”

“辛勤的蜜蜂没有时间悲哀,我不伤心,何况她迟早会回来。”现在,他要专心做的事,是爱她、爱她、不断地爱她。

“你那么笃定她会回来?”她歪着脸望向他。即使两人是双胞胎,她也无法理解弟弟的自信从何而来?

“对。”

“为什么?”

“因为我在等她,等着爱她。”

“她又不知道。”

姜穗勍看了她半晌,叹口气回答,“我知道就够了。”

这句话是复制庄帛宣的,虽然他很痛恨这个姊夫。

那时,他狠狠对他说:“穗青已经不知道你爱她了。”

他听了淡淡一笑,就是回了这句——我知道就够了。

是啊,他知道就够了。虽然他很堵烂庄帛宣,但不能不同意他的话,他的话该死的对。

姜穗青再看弟弟一眼,见他又进入自己的沉思世界。

她叹了口气。和流浪约定的时间到了,她要去上网,要去告诉流浪,这个未曾开花就先夭折的爱情故事。

报亦昕在峇里岛,她已经在这里生活一年多,这里很美、很舒服,很适合让人放下压力、静静地流浪,所以她来了,带着她的亲生母亲李倩羽。

罢刚搬到这里时,母亲告诉她,关于她和她父亲的爱情,说那个时候她还很年轻,认真地相信,爱情会让人们的关系天长地久。

于是她嘲笑母亲,嘲笑她在不同的男人身上寻找爱情,却不知道爱情只要被捏在掌心,就会瞬间枯萎,到最后,相爱的两人只会以伤害彼此做收场,然后,她做出的结论是——爱情是一种不长命的生物。

然而一年过去,她每天看海听海,穿着小碎花裙子、骑着脚踏车,在这块美丽的土地上四处徜佯,咸咸的海风平静了她的心灵,蔚蓝的天空逐渐抹去她的偏激。

一年,全然没有计划的一年,早上不必赶着几点出门,不必随时补充医学新知,不必担心睡到半夜会有人急Call通知她,病人出现紧急状况。

峇里岛治愈了她的失眠症状。

她的工作是每天看日出日落、走路逛街,偶尔下厨弄几道菜犒赏自己的胃。但她毕竟不是天才,无法靠几本食谱就满足自己的味蕾,可是她发觉,没有规划的生活,轻松得让人好愉快。

打开计算机,聊天室里,穗青在等她。

虽然不想说穗青笨,可她真的笨,没有人会用本名做昵称,不过……有什么关系,网络世界虚虚实实,真做假时假亦真,假做真时真亦假。

第一次在网络上发现穗青时,她的心像被核子弹炸到。她怀疑,世界何时变得这么小?所以她不知该不该相信,对方是自己认识的那个姜穗青。

后来,是穗青亲自证实这件事,因为她们聊天的话题,大多是那个害她被误会的“阿忆”,以及不分青红皂白就随便诬赖人的姜穗勍。

她明白穗青就是她认识的穗青,却没有告诉对方,“流浪”就是她心心念念的“医师”。

她们在现实生活切断了交情,却在虚拟世界里成为好朋友,由此得证,人与人之间是有缘份存在的,因此她们仍会遇见、会相知相交。

穗青有些改变了,从字里行间可见。

她已回去公司当经理,做着一堆不想做,但为了负责任所以不得不做的事。

她说:“公司是我和弟弟的共同责任,我不能自私地全部丢给穗勍,就算他真的是天才。”

穗青总以弟弟是天才为傲,而穗勍老在嘴上嘲笑姊姊的智商被狗吃掉,可这个缺乏智商的女人,是他一辈子最重要的保护对象。

真是奇怪的组合,像她和幼琳一样。有见过一对相互仇视,却又羡慕对方的姊妹吗?

穗青不只一次对“流浪”提到穗勍惨败的爱情。

她说穗勍很笨,明明爱着医师,却让医师误解他爱的是别人,但在她叉腰摆出茶壶样指责他的愚蠢时,穗勍却很无辜地回答,“我以为她会知道。”

以为。

这是身为天才的盲点。

他以为她该知道,姜穗勍喜欢的是龚亦昕不是龚幼琳,否则怎么会天天做菜给她吃。

他以为,如果不是真正的喜欢,他干么谁的男朋友不扮,却买一大把花到她的前男友面前装傻瓜。

他以为他们共吃一支冰淇淋,若不是男女朋友,他怎么可能做那么脏的事?

他以为的许多事,她都不以为然。

穗青曾经打了一段话。

我弟那个笨蛋,每个礼拜都去讨好龚家的爸爸、妈妈和妹妹,希望他们在试着疼爱女儿的同时,喜欢女婿。

我弟那个笨蛋,竟然拿着企划书跑到龚家,说要替医师开生日派对,他说服龚爸爸、龚妈妈,办了个成功的Party。

但生日那天,医师没到,反而是医师所有的同事都到了,场面有点尴尬,但我那个笨蛋弟弟,竟然举杯邀请在场所有人士,与他们约定,明年的同一天再相聚,再为医师办一场包盛大的生日派对。

明明是糟糕到不行的场景,可我那个笨蛋弟弟,竟然把礼物一个个载回公寓,然后像玩积木那样,一个个迭起来,堆出一座礼物山。

知道吗?我那个笨蛋弟弟,跑去经营PUB。

他根本是门外汉,但他嘴硬,说要尝试不同行业,加强自己的经营能力。谁不晓得,他是想照顾医师,连医师的亲生母亲都照顾进去。

我真想骂他,人都走了才在背后做那么多的事,简直是白痴。

她在那段话里写了十几个“笨蛋”,最后还加了个P。S。——

我真高兴,可以光明正人骂他白痴加笨蛋,难怪我那么喜欢医师,因为她把弟弟变成和我一样的笨蛋,让我们在出生后,第一次站在平等位置。

“流浪”的回答却只有短短的几句——人生难得胡涂,如果精明不能让自己快乐,何必要求自己再样样第一?

拿起一瓶冰啤酒,龚亦昕走到门边,湿湿的海风拂上了脸,未束起的长发被吹至半空中,略带咸味的空气里,飘散着一股柠檬马鞭草的香气,有人说,那是爱情的味道。

穗勍爱她,他在她离开后做了那么多的事可兹证明。

但她……她对爱情缺乏信心,更不认为机器人般的自己,可以维系这份爱情,何况明知道爱情短暂,她何必亲自尝试?

一个连自己都不喜欢的女人,凭什么男人会在她身上许下永恒?

母亲从路的那端走来,手勾着一个金发男子,他是美国人,听说是个作家,来这里找灵感,他和母亲一拍即合,成为很好的朋友。

她远远看着母亲,她的身段依旧玲珑有致,洗去浓妆的脸庞带着些微的娇憨,看不出她是个接近五十岁的女人,她穿着细肩带、及膝洋装,风吹鼓了她的裙摆,她笑着跳着,好听的嗓音唱着英文歌曲。

在这点上面,她没有遗传到母亲,她的歌喉普普、音色普普,记不起任何一首歌的全部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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